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生气
卫敛一声令下,宫人就牵过来一匹威风凛凛丶毛色漂亮的高头大马。
说是牵,其实更像是拽。
生拉硬拽。
红鬃马前蹄抵着地面,极力抗拒着宫人的牵引。鼻孔里呼哧呼哧冒着粗气,不时发出凶狠的嘶鸣。
眼里透露着不驯。
从品相来看,当真是千里挑一的良驹。
卫敛道:“温柔点,别吓到小家夥。”
宫人:“……”小家夥?!
您是不知道,我们不用力制住,它一蹄子下来能踩死一群人!
红鬃马盯着这个温柔出声的青年,眼底不耐之色更甚,愈发躁动不安。
身为整个草原都无人降服的烈马,红鬃马本身也具备一定的灵性。
它原本是一匹自由驰骋在草原上的野马,因为中了陷阱才被陈国人抓住,又献给秦王。
并非从小就戴着马鞍与马嚼子,被缰绳束缚,吃着人类的饲料长大。
一朝被捕,仇恨还来不及,又怎麽会向人类臣服。无论鞭子还是匕首,都无法使它低头。
眼前的这个人类也不会例外。
红鬃马姿态高傲,纵使戴着枷锁,受人掣肘,也昂着头颅,不可一世的嚣张。
“傲慢,放肆,不服输。”卫敛很满意,“是我喜欢的性子。”
“你们下去罢。”卫敛吩咐,“把门关上。”
“诺。”宫人行礼,将养兽馆的大门闭上了。
馆内只剩卫敛与姬越,还有一犬一马。
红鬃马开始有点不安了。
它性子烈不屈服于人类,却不代表不怕痛楚。
昔日落在陈国那帮人手里,已经吃够了鞭子甚至烙铁。
眼前的人类不知道又要使出什麽手段折磨它。
没想到,青年并没有摆出任何一样刑具,只是说了句——
“关门,放阿萌。”
原本懒洋洋趴在垫子上丶存在感为零的獒犬,立刻睁开铜铃大的眼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过来。
红鬃马一懵,感知危险的本能已经让它撒开蹄子狂奔起来。
同为动物,红鬃马清楚哪些存在是它不可招惹。獒犬之凶猛,可与狮虎搏斗。让它一匹马去相争,太难为马了。
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它无法抵御恐惧的本能。
阿萌在身後狂追,吠得十分凶狠:“汪汪汪!”
红鬃马在前面狂跑,喊得十分凄厉:“嘶嘶嘶!”
一马一犬在养兽馆里,从东跑到西,又从西跑到东。
来来往往,乐此不疲。
发展十分戏剧化。
好端端的人驯马,就演变成了狗驯马。
卫敛和姬越肩并肩蹲在一边,旁观两只动物跑来跑去。
姬越看了半晌,说:“卫敛,你可真是个人才。”
卫敛谦逊道:“过奖。”
如此一来,三日後只要有阿萌镇场,红鬃马绝对要多乖有多乖,让它坐不敢站,让它动不敢静。
卫敛要“学会”的,就只剩下骑马了。
三日学会骑马并非难以做到,难的从来都是降服烈马。倘若红鬃马能够乖乖听话,只需上马跑一圈就容易多了。
“我还不曾学过骑马”卫敛侧首道,“明日教教我罢。”
然後让你知道什麽叫天才。他在心里默默补充。
_
卫敛确实是天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30岁的乔千山已经当了五年单亲爸爸,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一个人带着儿子过了,没想到自己这棵枯木竟然还有逢春的时候。就是春的对象好像不太对劲儿,为什么自己会对儿子的班主任有特殊感觉?对的人任何时候遇到都不算晚。看你不顺眼中两个爸爸的故事...
...
一个天才少年因为一次英雄救美被雷劈死,穿越到唐朝初年成为天门三少爷。此生拥有了显赫无比的家世的他便立志要做一个逍遥江湖的情圣。ampampamp...
魔尊阮曳白,生前是三界人人得而诛之的祸世大反派,但同时又是令所有人魂牵梦萦的极品绝色黑寡夫。在世人眼中,他为了锻造三把神器,十恶不赦,坏事做尽,却因有着绝世之姿让人对他遐想无比,沉沦靡靡,甚至两任人皇为了他吃醋反目,接续封他为后!更为让人诟病的是,他在克死前两任成了寡夫后,又不知廉耻跑去勾引自己前夫的胞弟,揽雀天最为尊贵,天下共仰之,谓之为无上金仙的尧光仙尊叶棠。好在仙尊清冷出尘,道心坚定,根本不受他诱惑。最终末法之战,三剑共主走火入魔大开杀戒的阮曳白,被尧光仙尊叶棠当着三界的面斩首于神器月影之下!死后重生到现代的魔尊才知道自己的过去只是一本连载中的网文小说,本以为就这么结束的他赶上996暴毙潮,居然带了个系统反穿回了原书世界!穿回的节点就在他死后250年,尧光天尊叶棠不顾三界反对,发疯强娶他的尸体?现在他醒了,还莫名其妙身披大红喜袍躺在床上,看着死对头叶棠亲手解开他的衣带等会,他灵力呢?!...
又名双生姐姐要和我换婚宋卿,国子监祭酒的二姑娘,穿越到这里已经十几年,自己父母慈爱,兄姐和睦,还找到了心满意足的未婚夫。本以为自己未来可以跟着未来外放的丈夫游山玩水。没想到,高烧之後的双胞胎姐姐宋如玉,突然算计她落水,衆目睽睽之下,她被宋如玉的未婚夫所救,宋如玉的未婚夫顾行舟是个情种,天下皆知,他有一个爱妾,是他年少时的青梅竹马,在战场上与他同生共死。嫁进魏国公府的日子不好过。但是何必在一个地方死磕?条条大路通罗马不是?内容标签穿越时空其它胎穿丶重生丶宅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