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 校霸和他的女扮男装小跟班08(第2页)

霍毅可不管她想什么,从桌上抽了张纸巾递过去,视线落在白幺幺嘴角上,“擦擦。”

白幺幺:“???”

想到男主不可能无的放矢,她不明所以的接过纸巾,“谢谢,霍……哥!”

她是来做任务的,不是来受罪的,做任务和享受完全不冲突的。

背靠大树好乘凉,男主主动伸出大腿来给她抱,她是傻了才不抱。

拿纸巾将嘴巴四周都擦了遍,准备将纸巾团吧团吧扔掉前,白幺幺特意瞅了眼,上面果然有东西,没看错的话,应该是一小小块的草莓果肉。

白幺幺猜测,很大概率是她咳嗽时,从嘴巴里咳出来粘在了嘴角上。

不是一起出去的三人,很巧的一起回来了。

三人回到病房,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画面。

白色病床上,小小一团的少年抓着红彤彤的草莓在吃,少年手很白很白,和手中抓着的红形成鲜明对比,吃东西的模样像极了小仓鼠,十分投入,他们进来了也没发现。

而病房里的另一个人,嗯,就静静的看着少年吃东西,像是在观赏啥有趣表演,唇角竟还翘起了丝丝弧度。

反正就很不霍毅!

这是三人第一时间冒出的心声。

被一道视线盯着,白幺幺习惯着也就习惯了,现在又多了三道,她只能抬头先一一打招呼过去,“李少,张少,辰少。”

想到什么,她又问:“你们吃草莓吗?”

吃一颗少一颗啊,后面回家在白母眼皮子底下过活,她就很难吃到了。

哼,这几个人,最好不要和她抢吃的。

尽管她将眼中的不舍得隐藏的很好,不过哪里逃得过屋

;里其他四人。

李明义他们三人难得默契,异口同声道:“我们不吃,你自己吃。”

霍毅嘴角的弧度消失了,草莓是他洗的,刚这人都没问他要不要吃。

霍毅语气微冷道:“好好吃你的,别管他们!”

“好的,哥。”

感受到他的情绪变化,白幺幺听话的继续低头专心吃她的。

她觉得男主挺不错的,竟然会主动帮她护住吃食,典型的面冷心热,是个大好人。

霍毅:“……”

所以这人从头至尾都没想过要问下他吃不吃吗?当然要是问了,他肯定不会吃的。

还有忠心的小跟班会在自己老大面前吃独食吗?

要不是自己已经知道他的忠心,就这情商去给别人当小弟,怎么可能得到老大的信任和器重。

身为大家族未来继承人,霍毅从小就被教育喜怒不形于色,好恶不言于表,悲欢不溢于面,他现在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

很多话不能直接说,很多情绪不能表露出来,这也就导致心理活动增多,俗称心理戏多了些。

想到什么,霍毅又道:“以后你直接喊他们三人名字。”

白幺幺:……难怪原主会不甘心呀!一下子从男主可有可无的小跟班变成男主的兄弟,嗯,她要是没理解错的话!

一开始以为让喊哥,只是出于救命之恩,称呼不过是个形式,只能说她已经是个被认可的小跟班了。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