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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捡到一个小夥伴
寂静的夜晚,陈榆找了一棵大树,躺在树枝的分叉上。他擡头看着天上的星空,稀少的繁星挂在天边,陈榆漫无目的地寻找最亮的那一颗。
这不禁让他回想起很久之前的一段往事。他和谢暮之曾经一起去爬过山。那个时候,他们两个刚刚高考结束。
陈榆兴冲冲地和谢暮之说要一起去爬山,想看看山上的日出。结果,前一天晚上,他和谢暮之做的太晚了,清洁完之後没几个小时就要赶着上山看日出。
他不记得那次他怎麽到的山顶了,他只记得那天的日出十分的美丽。破晓时分,天际晨星闪耀,微风吹动着幢幢树影,空气清凉如水,晨露在草木的细叶上闪烁着微光。
东方泛白,晨曦穿过重重的云霞而来,一轮旭日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耀眼的光辉倾洒而下,灿烂的朝霞铺满遥远的天际,苍茫大地被映照地一片明亮。
陈榆是被谢暮之吻醒的,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如仙境般的景色就被收入眼中。
那时的谢暮之还是一副意气奋发地少年模样,和之後冷漠沉稳的影帝形象截然不同。
他会捧着陈榆的脸,他许下了他生生世世都会遵守的诺言。
谢暮之会爱陈榆到世界毁灭的尽头。
他是这麽说的,也是那麽做的。在谢暮之上了大学,不久之後就因为外形条件过硬,客串了一部正剧里的配角,之後就一炮而红,事业蒸蒸日上,三年拿下了业界数一数二的荣耀奖项,咖位直接晋升到超一线。
之後的谢暮之一年稳定有两三部电影播出,成了业界的万年常青树。
陈榆一直觉得能和谢暮之相识,相知,相爱一定花光了他这辈子的好运气。
谢暮之从来不搞花边新闻,面对一切有可能的苗头都会扼杀在摇篮里,给足了陈榆安全感。
不光如此,他每天的行踪都会和陈榆报备,没有工作的时候就是待在家里陪着陈榆。
当初陈榆和谢暮之偷偷领证之後,陈榆就问谢暮之要不要公开,但是谢暮之没有同意,原因是出于安全考虑。那个时候,谢暮之作为国名关注对象,有不少的人都盯着他。如果让别人知道陈榆和他已经结婚了,陈榆的生活和工作也会受到影响。
况且陈榆本来就是一条咸鱼,没什麽上进心,只是谢暮之喜欢表演,他也爱屋及乌,在娱乐圈当个十八线的小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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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榆的思绪随着一阵风,飘过来。他不知道为什麽片场的人要陷害自己。他认真地想了想他在娱乐圈都已经查无此人了,怎麽就偏偏和他有仇。
他叹了口气,视线看向远处的一丛灌木。
後面好像有人。
陈榆警惕地眯了眯眼眸,拔出小刀,蹲在树杈上。
没有想到的是,从那里面伸出来一只带血的手。那只手的主人好像是受了很严重的伤,已经快要不行了,在空中短暂地挣扎了几秒之後,就缓缓地落下了。
陈榆身手矫健地跳下去,轻声走到这个灌木丛的前面,像是一只灵巧的猫咪。
他不放心地用匕首拨开叶子,在里面竟然发现了一个伤痕累累的人。
那人看起来年纪不大,只有二十几岁。他的胸口插着一把刀,鲜血在流淌,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血人。
那个人受伤严重,已经陷入了昏迷。陈榆查看了一下他身上的伤口,都是和人打斗留下的痕迹。
陈榆思索了几秒,还是选择救这个人。
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他的血液有将人类转化为丧尸的作用,变成丧尸的同时,并且会保留人类的理智,并不是变成那种只知道吃人的怪物。
陈榆没多想,割开自己的手腕,给那个人喂了一点血。
淡蓝的液体顺着那人的唇瓣进入嘴巴,他奇迹般的恢复了,身上的伤口不再渗血。
陈榆帮他慢慢地拔出刀子,等待着他的苏醒。
差不多一刻钟之後,重伤的那人的脸色变成了苍白色,慢慢睁开的眼睛变成了绿色。
“我这是在哪里?”那人晕乎乎地问道。
“别动,伤口还没完全愈合!”陈榆小心地叮嘱道。
那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这个年轻的小夥子。
这个小夥子看起来刚刚成年,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但是形式作风却又很老练。
陈榆之前参加过一档野外生存节目的综艺,特地学会了野外生存技巧,他帮人包扎的动作十分的专业。
陈榆一边包扎一边问:“你是怎麽落到这副田地的?”丶
那人听到这话,勾起了他不好的回忆。他捏紧了拳头,眼里爆发出浓烈的恨意,说道:“我是来自第二基地小队的队员,在一次任务中,队里的队员由于我要升队长心里嫉妒,我没有想到他会对我痛下杀手。”
“我平时自认为对他很是照顾,我是真的瞎了眼了,他竟然为了一个区区队长的职位就要杀了我!!”
陈榆平静地听完他的诉苦,等到他的情绪恢复稳定了,他问道:“我是陈榆,来自第一基地,你的命是我救的,你想跟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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