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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被雨洗刷得干净,落地窗像是巨大的显示屏,被它框出来的世界里正快速跑过一片又一片轻薄的云,接连不断的粉色蓝色混成一团,紫色尽数飘进宁竹安眼里,她缄默着趴在谭有嚣腿上看得入迷,小小的脸颊埋了一半进手臂,石灰色的光线照进来,在她颤动的睫毛底下描摹出羽毛般的浅淡阴影。
谭有嚣手拿棉签沾了红霉素软膏一点点上给她后颈处凹凸不平的伤口,有印象的就只咬了一次,没想到给她伤成这样,倒也不奇怪为什么能哭哑了嗓子。他有意收减力道,毕竟本身手重,怕一疼了女孩儿连涂药也不老实,便硬憋着口气数着心跳做那细致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要帮蚂蚁接腿,给蝴蝶按背呢。
彼时那忧戚的哭嚎哀叫仿佛萦绕上来,宁竹安现在有点太安静了,呼吸声都小。沾着半透明黄色膏体的棉签头子在眼中逐渐虚化,谭有嚣的目光潮湿如苔藓,还是控制不住地附着在了女孩儿身上。
她完全就是朵开得透明的花。
纤瘦的身体藏在宽大的丝绸睡衣下,黑色花瓣白蕊心子,男人分明把扣子一粒一粒地给扣全了,衣服却还是因为跟体型不匹配哐啷啷地露出宁竹安半边的肩膀来,痕迹红也红得妖冶。
他其实特别讨厌别人动自己的衣服,尤其是贴身的。一件新衣服从入手到扔掉哪怕穿都没穿过,除了他之外,别人基本也是挨不得。但在宁竹安这儿,反倒是他开始屡屡自破原则,不光让碰了,还不止一次地亲手给人家穿上。
你可真是有够贱的。这是骂他自己。
情绪一起伏,手上便不太能收得住力道,木制的棉签戳着伤口断在手里,女孩儿仍是反应平平,谭有嚣故意抖了抖腿,把趴在腿上的女儿抖得一颠:“睡着了?”
“没有,”宁竹安摇摇头,瓮声瓮气地从胳膊里回答道“在看天。”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儿什么都没有。“天有什么好看的。”显然谭有嚣理解不了小女生这种浪漫主义思维,天仅仅是天,不会因为任何事物改变本身,也不会改变任何人,与他毫无干系:“你很喜欢?”
“嗯,天很美,云很自由,尤其是上学的时候……”
最美的天空永远都出现在不能带手机,只能依靠眼睛记录的学生时代。教室当时在顶楼,她坐的位置又靠窗,占据了整个赏景的天时地利人和,午休、自习课、走廊背书,久而久之就养下了这样的习惯,只要想起,抬头望向窗外便是一片天。云从东边飘来,过眼后又是新的颜色、新的形状,不同的云,不同的命。那时爸爸常常提起江抚的海,她没见过,就把天看作海,鸟作海里的鱼,自己的思绪也跟着长出翅膀和尾鳍。
最后天还是所有人的天,却单单成了她心头的海。
听着女孩儿絮叨高中时的事情,谭有嚣脑子里不自觉勾勒出了个大致的人物小像——穿着校服的,尝遍明媚艳阳的她,会像现在这样趴在课桌上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发呆:“我以为你很讨厌学校。”
宁竹安垂下眼帘,过了许久才说道:“学校里的人不喜欢我而已。”她对此类话题依旧持回避态度,说一半出来,吞一半回去。
谭有嚣没有继续追问的打算,反正这种事情只要想查就都能查得到。他扔掉棉签,伸手撩起宁竹安额前的碎刘海,在指缝间重新理顺:“那不如来聊聊你是怎么进到我书房里的。”
反正她已经被抓包了,再隐瞒下去没有任何意义,便把自己如何确定数字,又如何推出密码老老实实告诉给了谭有嚣,结果不出意料地收获到了他的嘲笑:“穷举法用得不错。”
“那密码又没特殊意义,我只能挨个试了。”
“怎么没有意义,”他揉了揉宁竹安的后脑勺“‘1628’,是我第一次来江抚时的年龄和日期,十六岁,一月二十八日——这难道算不得是个纪念吗?”
她愣了愣,男人问她怎么了,于是颇有些犹豫地开口说:“我生日刚好在这天。”“那更值得纪念了。”谭有嚣也学她,讲话只讲一半,不讲来龙不讲去脉,想到什么说什么。
宁竹安眼眸一转,伸了伸压麻的胳膊,缓缓侧躺过来,倒真是把他的大腿给当成了枕头,越躺越自然,然后伸出手指悄悄拨了拨那佛串坠下来的吉祥结穗子,状似不经地问道:“你的生日呢?”
“不记得了,我从来不过,不重要。”男人边说还不忘把手递到她脸前好让人看个仔细,眼睛却留神在她脸上,细细地端详着她每一秒的表情。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强攻不如智取,直接不如间接,宁竹安决定靠曲线救国来慢慢降低谭有嚣的戒心,所以别看她此刻貌似是在数串上的珠子数量,实际上注意力早全部放去思考该如何说些好听的话来拉进距离了。
“谭有嚣,”女孩儿玻璃似的眼睛望向了他“你就当我们是同一天生日吧,毕竟那天对你而言也很重要不是吗?”
男人表情毫无波动,她不禁大失所望,脸上却又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只得匆匆用哈欠盖过,随后支起身子摇摇晃晃地爬到枕头边背对着他躺下去,心里不免直犯嘀咕,难道他没听明白?
宁竹安不知道的是,谭有嚣内心的惊讶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往的阈值,哪怕从前对这种故作包容的话极度厌恶,但真正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便再难假装波澜不惊,而这却让他感受到了一种近乎矛盾的愤怒。
直至她真的睡着,男人依旧处于某种强烈的情感震荡之中,一簇簇油绿的藤蔓在他心上迷了路,没有阳光做牵引,因而长得漫无目的,层层迭迭缠起,覆盖住了变质发霉的心。
宁竹安,如果这是你的计谋,我一定会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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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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