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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蜜湖的房子早就装修好了,开窗通风散味了小半年,随时都可以搬进去。由于下半年两人一直忙于公司上市、芯片厂开业的事,搬家的事就被搁置到了一边。
现在这些事总算告一段落,两人有了闲暇,终于决定搬家。
决定搬家的原因还有一个,怀特的老婆孩子打算圣诞节时搬到中国来。蔺征西之前答应过他,要给他的家人安排住处,所以也要给他们腾房子。
怀特虽然要在坂田的工厂上班,但他还是住在公司,为此他还花了好几万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就是为了上下班方便,好有时间陪老婆孩子。
怀特坚持住在公司,当然是因为关内的环境要比关外好,有能让他家孩子上学的国际学校,还可以和同样来自美国的约翰一家做邻居,起码老婆孩子一来就有能交流的伙伴,不至于太孤单。
晏旻和蔺征西不等周末,挑了个宜搬家的日子,把东西收拾打包一下,一车就拉到了香蜜湖。
他俩从公司搬出去,还是同一时间,肯定会引起公司同事的注意。
他们对外声称的是两人都在香蜜湖买了房子,上下班打算各开一辆车,但恐怕也难免引起同事的猜测,两个老板的关系未免太好了点。
他俩都已经三十好几,事业有成,自身条件也好,标准的钻石王老五,然而这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不结婚,也没见谈女朋友,甚至连个绯闻都没有,怎么看怎么都不太合常理。
公司这些年里也招了不少女员工,一些年轻女孩刚到公司的时候,得知两位大帅哥老板都是单身,也不是没做过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美梦,但不管是大胆的还是羞涩的,不管是直接表白还是间接暗示,都被两位老板拒绝或者无视了。
真就是唐僧一般,完全不近女色,令人匪夷所思,难不成两个都是性冷淡?
九十年代的人想法还是单纯,他们不知道,有种人,表面看起来禁欲,只是因为性别不对罢了。
搬家那天,除了他们自己,并没有邀请其他人过来。
东西搬到之后,晏旻就回公司上班了,留下蔺征□□自在家收拾东西,打扫卫生,谁叫他有洁癖呢,家务活肯定是他来干。
他俩在一起七年多,同居的时间差不多也有七年了,房子换了好几处,但都没有家的感觉。因为知道不久就会搬家,对居住的环境也没有太用心去营造,也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家。
香蜜湖这套房子才算得上他俩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家,以后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应该就不会换地方了。
所以房子装修与买家具,蔺征西是花了很多心思的。
晏旻参与得不多,他对房子的要求就是够现代化、够方便,至于舒适、品位、艺术性之类的,他都不管,全权交给了蔺征西做主。
蔺征西的品位总是不会让他失望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客厅装修的风格简洁大气,以黑白灰色调为主,偶尔有几抹亮色增添房子的灵动性,墙上挂着几何图形的抽象画做装饰,颇符合蔺征西理工男的冷淡禁欲风。
卧室则是偏原木色与蓝色为主,因为晏旻喜欢蓝色,床单被子都是蓝色的。
另外两个房间,一间用来当健身房,买了不少健身器材在里面;还有一间是书房,除了书架和书柜,还有一张大书桌,可以两人同时办公用,当然,要是用来做别的用途也不是不可以,比如睡觉什么的。
家里只有一张床,没有留客房,因为他俩就没打算邀请谁来家里做客,要是有亲朋过来,直接安排他们住酒店,在出柜之前,他们都不打算邀请谁来家里。
下班后,晏旻的助理从门口探进头来:“晏工,该吃饭啦。”
晏旻抬起头
:“下班了吗?”他瞥一眼电脑的右下角,果然已经到五点半了。
晏旻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拨通内线电话想叫蔺征西一起去吃饭,响了一声之后,突然想起来今天他们搬家,蔺征西这会儿在家收拾屋子,没在公司呢。
晏旻放下电话,对门外的助理说:“今晚我不加班了,有什么事直接打我电话。”
晏旻起身收拾自己的东西,他看着桌上的IBM笔记本电脑,犹豫了一下,还是带上了。
以往他们就住在对面,平时下班后如果没别的安排,就在这里加班,忙到睡觉的点再回去。
从现在开始,下班后要回香蜜湖的家,若是想起来要处理点工作,就不可能再开车到公司来,还是把电脑带回去吧。
所以他下楼的时候,一手提着电脑,一手拿着公文包和移动电话。
电梯里的同事都惊讶地看着他:“晏工,下班了,您怎么还带着电脑走啊?”办公室里的技术员大部分都叫他晏工,因为他自己也喜欢,总是要求别人这么喊他。
晏旻说:“嗨,怀特的家人要从美国过来,我们把宿舍腾出来给他们用。上半年我已经在外面买了房子,装修好了,现在搬过去住。我现在下班回家!以后就不跟你们一起住宿舍了。”
一个老同事开玩笑:“那晏工以后不跟我们一起加班了?”
晏旻笑着说:“回家一样加班啊,就是不坐班了,反正我加班也没加班费。”
大家都笑起来。
有人问:“晏工,您那房子贵不贵?”
晏旻说:“还好,我买的时候六七千一平吧。对了,你们要是想在深圳安家的,也可以买房了。最近房价有跌的趋势,便宜的三四千就能买到,趁着现在房子便宜赶紧买,以后绝对会升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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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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