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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彧说:“简单的线条画,你要不也学学,将来自己编药书都能用得上。”
孟思归愣了一下:“编药书?”
“对啊,你以后学了医,肯定会认识很多的药材,你不想把这些药材都记录下来,让更多的世人知道,甚至还用来传世?说不定将来医药史上就能留下你孟思归的名字。”萧彧朝他挤挤眼。
孟思归睁大眼睛:“真的吗?我也能载入史册?”
萧彧抬眼看他:“为何不可?只要你肯努力,好好学习,没有什么不可能。”
孟思归来了兴致,搓搓手:“那郎君教我吧。”
萧彧说:“这个就是要多练习,看着什么就照着样子画下来。以后我每个月都给你送笔墨纸去,让你好好练习。”
“谢谢郎君!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报答郎君的栽培。”
“以后学了医,多救治世人,便是对我最好的报答。”萧彧说。
“思归谨遵郎君教诲!”
吉海绘画不行,便在一旁看书,看的是师父给他默写下来的《孙子兵法》。见孟思归进来,才放下手里的书,想到以后就要和自己最要好的伙伴分离,也难免惆怅,但他不善言谈,便无言地看着思归。
孟思归过来:“师兄,我明天就要走了,郎君和师父教的东西你都好好记下来,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再教我。”
吉海点头:“好。”
孟思归说:“师兄,你想不想去看师父教训升龙湾的人?”
吉海说:“你还是老实在家待着吧。别去添乱,明日就要去学医了。”
孟思归悻悻地说:“我也就是说说,但是升龙湾那些杂碎太可恨了,居然连郎君都敢欺负。看师父不揍死他们。”
萧彧看了看门外阴影的位置,他们已经去了一个多时辰了,不知道情况如何,也没个人回来通报一声,不知道什么情况了。
孟思归又说:“师兄,我不在家,你帮我照顾一下我爹娘和妹妹呗。我爹腿脚不好,下地也有些困难,你多帮帮忙。”
“我知道。”吉海说。
“谢谢师兄。”孟思归又对萧彧说,“以后就吃不到郎君做的醪糟冲蛋和油炸果子了。”
本来略伤感的氛围一下子被这吃货的怨念给冲淡了,萧彧笑起来:“这还不容易,我每月给你们一点零钱,想吃了去市集买。”
孟思归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怎么能要郎君的钱。”
萧彧说:“你们是我送去学医的。虽然吃住在医馆,但偶尔也可能会碰到需要用钱的地方,出门在外,不可能一文钱都不拿。穷家富路,有钱才有底气。”
“我问我娘要。”孟思归说。
“长生没有爹娘,是我给的,所以你的也是我给吧,不厚此薄彼,我挣钱可比你爹容易多了,是吧?”萧彧朝他使了个眼色。
“那就谢过郎君了。”孟思归站起身,抬手朝萧彧行了一个跪拜礼。
萧彧笑着说:“你看你看,跟你爹学的这酸腐的礼仪吧。赶紧自己起来,我腿脚不好,没法扶你。”
孟思归闻言也笑了起来,自己站了起来,拍拍膝盖上的灰尘:“郎君你真好。”
萧彧打了个哆嗦:“说得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我不爱听人夸我。”
孟思归笑着说:“郎君是我见过的世上最好的人。”
“打住,打住。我汗毛都竖起来了。”萧彧在自己胳膊上抹了两把,说,“吉海,去叫厨房杀两只鸡来,给你们做点好吃的,叫思归吃了永远想念,到外面去不忘本。要小母鸡,不要太大,要整鸡啊,不要剖开了。”
吉海答应着起身出去了。
萧彧忽然想吃鸡了,这回不吃白切的,而是工序复杂的葫芦鸡。先煮后蒸再炸,选用一年生的小母鸡,做出来的葫芦鸡又嫩又滑又香,吃得人直吮指。萧彧也就去西安旅游的时候吃过那么一回,念念不忘,所以今天想试试手。
这个太废鸡,将家里的鸡全宰了恐怕也不够大家每人尝一口,于是萧彧决定在自己宅子的小厨房里做,给即将出门的思归和长生尝尝鲜,顺便也让窦七爷尝尝。
美味总是好吃而难做的,萧彧在厨房里忙活了许久,终于将两只鸡炸好了,有点散架,跟葫芦的形象已经对不上号了,不好没关系,丝毫不影响它的口感。
还没吃,这香味已经将满屋子人的味蕾给征服了。裴凛之和闵翀正好这个时候回来了,于是大家分食了两只炸鸡。鸡皮金黄焦脆,皮下的鸡肉嫩滑爽口,咬一口满满都是鲜甜的汁水,吃得人都忘了说话。
窦七爷笑呵呵地说:“我这真是过来享福了。”
萧彧笑着说:“这也不算什么好东西,日后再做别的给七爷尝鲜。对了,升龙湾那边情况如何?”他看着裴凛之。
裴凛之说:“我们摆了一下午擂台,升龙湾也就上来了十几个人,都被打趴下了。我们的人都还没打过瘾,就没人敢上来了。”
“那几个挑事的泼皮呢?送官了吗?”萧彧问。
裴凛之说:“带回来了,还没送呢,顺道回来跟你报个信。没想到正好赶上了好吃的,看来有点口福。”
萧彧哈哈笑:“是啊,赶得早不如赶得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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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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