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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在熟悉工作时,从之前同事做的程序中找出了一个不太合理的架构,并且还作了修改,修改后的程序运行要比之前的流畅高效得多。
程序员易找,然而好的程序员很难得,尤其是整体架构方面,这关系到这个产品的运行效率和变更升级,需要极强的能力和大局观。难怪会受到领导看重。
陈周进了研发部,简直是如鱼得水,快活得不行,几乎都把自己的任务都忘记了。
他高兴,自然就有人不高兴了。
这天晚上,闻峥应酬完回家,猜测陈周是又加班没回来,还是已经回房睡了。他有好多天没跟陈周碰上了,总觉得那小子在躲自己,早上也总是赶在自己下楼前就出门了。
刚进门,就听见有人在屋里哼歌儿,抬头一看,陈周正坐在沙发前喝啤酒,手里拿着一个鸭掌在啃。
闻峥冷哼了一声:“挺快活啊。”
陈周一愣,然后呲牙笑起来:“闻总,才下班,一起吃点?”今天是发薪日,他领了十天的工资,算上加班费,拿了一万二。今天不加班,他心情爽,去逛了一下街,回来的时候顺便买了些卤味和啤酒。
闻峥皱着眉,抽了抽鼻子,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还挺香,他眼睛瞟向茶几上的一次性饭盒,这东西从来不会在他家出现,因为不环保:“你还挺忙,多久没跟我汇报工作了?”
陈周嘿嘿一笑:“是有点忙,程序员嘛,加班是常态,而且我是新人,要好好表现。”顺便可以不用回来面对他,自然更乐意加班。
闻峥显然不太相信地瞥他。
陈周开了一听啤酒,放在茶几上,试探着说:“闻总,一起喝点?”
闻峥在沙发上坐下来,翘起二郎腿,抱着胳膊冷冷地看着他。陈周自顾自喝了一口,用戴了一次性手套的手抓起一个鸭掌啃了起来。
闻峥有点生气他没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态度:“说说你最近的进展。”
陈周吐出嘴里的骨头,然后说:“还行,昨天还和唐总一起吃饭了。”这不算撒谎,唐枵昨天去食堂跟员工一起吃饭了。
“是吗?他请你?”闻峥反问了一句。
“对,他请的。”只不过不是请他一个人,而是在场所有人他都请了,唐枵也并没有跟自己说话。
闻峥听到这里,脸色才好看一点。拿过啤酒喝了一口,只是对那些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卤味心存忌惮,因为从来没吃过,见陈周吃得津津有味,肚子控制不住“咕”了一声,晚上应酬,只喝了点酒,没吃什么东西,苏姨不知道哪儿去了,也没给他准备宵夜。
陈周笑了:“别光喝酒,吃点菜,您尝尝这个卤味,挺香的。”说着递过来一个一次性手套。
闻峥迟疑着接过手套戴上,拿起一个卤鸭掌,又放下,这东西实在无从下口。
陈周咬着鸭掌嘿嘿笑:“您没吃过吗?这个挺好吃的,有嚼劲,我觉得比鸭肉好吃。”
闻峥将信将疑地看他一眼,小心地放进嘴里,有一股辛辣味在唇齿间蔓延开来,咬一口,咸香可口,有点Q弹,都是骨头,没什么肉,怎么会有人吃这个?
就这么一会儿,陈周已经啃完了一个鸭掌,拿起另一个继续了。闻家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做得极其精细,味道好是好,但吃多了还挺想念这些寻常食物的,今天总算可以解馋过嘴瘾了。
闻峥默默地吃了起来,刚开始没啥滋味,后来发现还有点儿意思,虽然肉不多,但有嚼劲,越咂摸越有味。
陈周见他吃得津津有味,笑了,说:“怎么样?”
闻峥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将骨头吐出来,放在垃圾桶里。不过这味道对他来说有点辣了,所以很快就喝了大半罐啤酒,等他啃完一个鸭掌去吃下一个的时候,却发现落了个空,装鸭掌的盒子已经空了。
陈周嘿嘿笑起来:“挺好吃吧。鸭掌没有了,改天再买,您吃这个,鸭脖子也挺有意思,还有这个猪蹄。”他将盒子推过去。
闻峥拿了一截鸭脖子在手,看了又看,这才去咬,跟他平时吃的鸭肉又不同,比较干,但又不至于柴,香辣可口,相当入味,也很过瘾。
他啃完一截鸭脖子,嘴唇已经被辣得鲜红欲滴,看起来有点诱人,再去喝啤酒,发现已经空了。
陈周见状笑容都憋不住:“啤酒没啦,我去给你找点饮料。”说着起身,从冰箱里找到一瓶酸奶,苏姨很懂得养生,家里除了高档酒和奶,就没有别的碳酸类饮料,果汁都是现榨现喝的。
闻峥喝了一大口酸奶,说:“最近见到闻嵘了吗?”
陈周摇头:“没有,他去美国出差了,好像是要和高通谈合作的事。”他只进公司第一天见到了闻嵘,此后就没见过,前两天开会的时候才听同事说他去美国了。
闻峥皱起眉头,没有说话。
“闻总,二少懂技术,为什么不在自家公司上班?”陈周试探着问。
提到这个,闻峥情绪瞬间低落了起来,当初闻嵘是想去找机会吞并星纪的,后来身份暴露,唐枵并没有介怀,反而将人留在了星纪,还成功策反闻嵘来当说客,试图说服闻峥跟星纪冰释前嫌,两家公司一起合作。
闻峥认为这是闻嵘对自己和公司的背叛,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跟闻嵘大吵一架。闻嵘负气出走,他则想让闻嵘认清唐枵的真面目,看清唐枵不是个值得付出真心的人。
闻峥面无表情地说:“那就是个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傻子。”
陈周知道他们兄弟吵架的原因,也知峥嵘集团和星纪科技的恩怨。星纪科技的创始人唐枵他爸唐寰宇原是峥嵘集团的骨干精英,在闻峥父母离世之后,他辞职另起炉灶,还带走了一批技术骨干,这等同于是趁人之危,挖了峥嵘集团的墙角。
所以闻峥对唐家耿耿于怀,你不做雪中送炭的那个就算了,居然还来雪上加霜,这算是报答父亲的知遇之恩吗?所以他绝不可能接受跟星纪合作,哪怕这些年在技术方面已经隐隐处于劣势了。
陈周有点同情闻峥,弟弟跟自己的敌人站到了一起,难怪他要疯。其实陈周觉得唐家也没错,唐寰宇离开峥嵘集团也是迫不得已,那时闻峥管不了事,管事的又弄得公司乌烟瘴气,干实事的被挤兑得待不下去,只能另谋出路。也亏得峥嵘底子厚,在闻峥掌权之前还没被那帮吸血鬼挥霍空。
他也不知道怎么劝闻峥,每个人的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就不一样,各有各的道理。他举起啤酒,安慰闻峥说:“二少有一天会明白你的苦心,闻总您也别多想,干杯!”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求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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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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