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9章 袁朗(第2页)

史今也明白,放下伍六一将那些95突击步枪收集起来。

“其实你一开始的战术我是保留想法的。”

史今递给封于修一把枪沉声开口,“我们以前也试过,泥巴是无法完全杜绝人体散发的温度,热成像能够看得出来,那就是一坨红色的人形移动。”

“现在想想,我们没有被发现……,这里就是个空壳子,哪有什么指挥所。”

封于修握住枪械,“班长你知道泥巴无法杜绝热成像,为什么不阻止我。”

史今露出笑容,“你是一个好兵,我不能打击一个好兵的积极性,而且当时白铁军重伤了,我知道会被发现,索性让他们发现,这样白铁军能够及时的医治。”

封于修皱眉,“班长你是故意的?”

史今没有接过话茬,“三多啊,你在山上说的那番话,战友之间没有拖累不拖累的,你入伍还早,以后会知道战友情的。一个刚刚入伍不到一年的新兵有那种想法也是正常的。”

封于修没有认同史今的话语。

在他看来,目的就是目的,一旦认定必须不遗全力的完成。

从白铁军加入同意进来的时候,他已经背负了这次任务的一切可能性。

哪怕摔倒被刺穿了大腿,也早就应该发声。

而不是到了目标地点说出感动自己,拖累战友的话。

;

“来了!”

封于修提枪对准了入口。

踏踏踏!

脚步声密集响起。

史今蹲下身躲在帐篷一侧,露出半个身位瞄准入口方向,“来的人还不少,至少有八个!”

“五个。”封于修纠正。

“看你们一个个的德行,就这么被人抹脖了?”袁朗声音干脆,目光夹杂着凌厉。

被抹脖的兵无奈的低下头。

袁朗被油彩抹得根本看不清脸,穿着丛林迷彩,背上挎着一只无托狙击步枪,腋下还挎着一支超短型冲锋枪。

只是微微一笑,袁朗瞬间提起枪对准了封于修。

封于修瞳孔一缩,同步朝着左侧倒去。

砰!

单手打狙的袁朗眼神露出一抹趣色。

“班长,伍六一还没有阵亡,试着叫醒他!”封于修躲在帐篷中,反手对准袁朗几人扣动扳手。

袁朗见状猛然四散躲避在山壁后。

没有所谓的肉搏,只有一枪击毙的准度。

战争必须要淘汰双方。

这是特种兵的记忆手段。

对面五人小队,而且专业素质比这边更高。

甚至抛弃了肉搏的机会。

这个队长级别的人物一眼就分析出了有力的行动方案。

只是让封于修疑惑的是,他们为什么不在山崖开枪呢?

反而正大光明的绕在自己身前开枪?

而且开枪间隙太长,动作缓慢。

没有用冲锋枪扫射,反而用狙击枪近距离击发。

这是傲慢吗?

“晕过去了。”史今摇了摇头。

封于修胸膛微微起伏,嘴巴张开吐出一股肉眼可见的热气。

“班长,守好这里,我带走一把枪,不能待在这里了,我们会被活生生的围死的。”

封于修眼神竟然冒出了杀意。

这种围剿让他想起了被香港飞虎队击杀的画面。

很不好受!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