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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革被推得一怔,短腿在地上打滑,迫不得已仰倒在地上。
想起自己走之前沈不予大概还在生气,于是滚了两圈重新翻起来,坐在地上不再轻举妄动了。
房间的顶灯没有开,只有书桌上一盏小小的阅读灯亮着,江革记得沈不予明明最讨厌这种昏暗的环境,现在却坐在这里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
江革安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最后还是重新扒上裤腿爬了上去。
这次沈不予没有拦住他,小黑狗顺利地爬到他腿上,在衣服上轻轻嗅了嗅。
那天从无尘的嘴里得知真相后,江革想了很久。
沈不予是他父亲前世的恋人,他本不应该肖想的,可滧泉寺廊檐下的梅花灯日日随着风转,油纸上的梅花在风里散了又开,江革的心也跟着长出了小芽,只是小芽的方向都朝着百公里外的沈不予长。
想他的眼,他的笑,他身上的气味。
这样满胀的情绪太陌生,和发情期时与沈不予肌肤相贴时的热烈欲望不同,像夹了冰棱的雨。
每每想到分别时沈不予通红的眼眶心里就落了这场雨,扎在血肉上,细细密密地泛着疼。
他没事就坐在大殿外的走廊上发呆,不知道无尘已经看了他好几日,在他偷跑出去的前一天无意问:“你闲来无事时总爱发呆,不知道是不是在想着谁?”
被说中了心事,江革脸色微红,倒是大方地承认了:“嗯,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我想见他,可他最近大概不愿意见我了。”
“他说我不懂爱,在生我的气。”
无尘摇摇头,他双目无神,可江革总觉得他是笑着的。
“你又如何评判这个‘不该喜欢’?七情六欲就像世间的一草一木,有时只要受月光的沐浴就能疯长,想要对一个人生情时,即使是如来佛祖来了也挡不住。”
江革闻言一顿,余光里梅花灯又在风里慢悠悠地走了一遭。
绘墨梅的工匠手巧,将梅花长芽、开*、盛放、凋零的姿态都绘在了同支花枝上,油灯每转一圈,墨梅就好似走完了短暂的一生。一世一世,走马观花似地轮转,每一世都是新的开始,可盛放时娇艳的模样分明是一样的。
“所以我也是对他生情了吗?”
“情之一字,贪痴嗔念种种,有很多种释义,是恨,是苦,是喜,是偏执,亦是思念,答案相由心生。”
原来每个人的情都不一样,江革又想起那日在海边出现过的幻觉。他忘记了曾经有人教给他的那个答案,却听见幻觉中出现的父亲说出了另一种答案。
爱是煎熬,看不见,碰不到,灵魂也不得挣扎,日复一日地寻找。重复沦陷的过程,也重复每一次生离死别的刎心之痛。
父亲说的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这些都离他太遥远了,他像张被刻意抹去了文字的白纸,什么都需要一点点去摸索。
“可惜我早已入无望道深悟,体会不到情之滋味如何,可像我这样的老顽固也该知道,博弈之中,谁先懦弱后退谁便是输家。”无尘最后意味深长道。
那天晚上江革化成狼犬从稷山的北边走到南边,在山顶往下俯瞰。
山脚上的滧水镇万家灯火照亮了半边夜幕,明明只是一个被群山包围的小镇,人口流失的情况却微乎其微,有些走出去务工的家庭宁愿多费些精力也要在周末回一趟家。
无尘说这里的镇民都相信魂归故里,恋人和亲人的思念能牵着人的魂魄。
江革独自坐在山顶昏黑的林子里,看着那些温暖的灯光,一直到后半夜才回去。
第二天江革给无尘留了封信便下了山,徒步跑了百公里回到滨城。
现在留在沈不予身边的是他江革,不是他的父亲。木雅人一辈子只归属一人,既认定了沈不予是他的独属,为什么还要顾虑其他?
此时此刻,重新回到沈不予的房间,江革用脑袋拱了拱沈不予的手,对方还是沉默着,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抱着小狗的身体撸毛了。
他忽然感到沈不予的状态有些不对劲,抬起头在淡黄的灯光中看清了青年的脸,心里愣怔片刻。
沈不予的脸苍白憔悴,眼睑下的黑眼圈很重,眼里布满红血丝,却也在直勾勾地看着江革,眼底阴翳的情绪像乌云般迅速聚拢。
“你不是走了吗?为什么还要回来?”
“......你在这里,我想来看看。”
从一只奶狗的身体里发出成年男人的声音太奇怪,于是江革调了一点神力出来,黑雾从小狗肥胖的身体上冒出,四肢和鼻吻伸长,重新变成了黑色狼犬的模样。
沈不予感觉江革的身体似乎比以前在斗犬场时还大了很多,庞大的身躯几乎要把半个房间塞得满满当当。
他最近的情绪简直像只水母一样敏感,怕自己再和江革对视眼眶又要忍不住泛红,故意偏过头不去看他。
“我没什么好看的。”
江革不答,忽然低下头把沈不予的后衣领叼起来,对方吓了一跳。
“江革,你要干什么!”
狼犬只是把青年叼到床上后,自己也跳上床,把人纳在自己前肢的怀抱里,赖皮似的压着他不让动,脑袋也趴在沈不予身边,冰蓝的狼瞳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沈不予被柔软的绒毛和馥郁的檀香味包裹住,避无可避。狼犬温热的鼻息拂在他脖颈上,倒竖的瞳孔里不再像以前那般空空荡荡的了,盛了温柔宠溺的水,要将沈不予困在自己织成的温暖茧房里。
“你到底去哪里了。”
沈不予差点被他看得丢盔弃甲,捂住眼不让江革看到自己的失态,可声线却是颤抖的。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
“对不起,应该提前留封信给你。”江革舔了舔沈不予的手心,“我在找能把时间回溯到一年前的方法,阿父给我留了另外一串梵阿铃,如果我能把里面的力量吸收,或许就能成功回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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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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