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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将原先安放江革的偏室改成了沈不予暂住的房间,方便他出入大殿。
每日看一个看着就不像本地人的男人早上从大殿里走出来,晚上再走进大殿里,对神庙里的喇嘛来说是一件极其惊悚的事情,但那个男人身边总是有无尘大师和木嘉喇嘛的陪同,即使觉得匪夷所思也没人提出,只当作这是狼神的旨意。
江革睡睡醒醒,刚醒来时每天只有两个小时的清醒时间,去及怒错里泡了几次水后醒的时间才越来越长。
只不过一醒来就在沈不予身边打转,他去斋堂吃个饭的间隙江革都能急得团团转,等在大殿的门口,蓝色眼瞳里蓄了一层湿润的水光,看向沈不予的目光极其幽怨,像是断定自己已经被负心汉弃养了一样。
“江革,来。”
沈不予蹲下身朝江革张开双臂。
他平时没事就爱叫叫江革,起初江革听到自己的名字还没反应,但是到后来听多了也开始懂得回应。
两颗梵阿铃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脖子上,江革毛茸茸的狼尾巴轻轻摇了摇,勉为其难地走到沈不予怀里,蹭了蹭对方的脖颈。
沈不予要去挠江革的下巴,把人挠恼了,作势要凶,张嘴要去咬沈不予的手,可獠牙都还没碰到又舍不得了,玩儿似的在皮肤上轻轻擦了一下,末了又伸出舌头去舔他的手心。
“阿佳......”沈不予抱着他,像抱了个火炉,放松地闭上眼。
不仅是江革,沈不予也像得了戒断反应一般,夜晚总是会从床上惊醒,只有在闻到身边那股熟悉的檀香味,摸到江革柔软温暖的皮毛后才能放下心来继续入睡。
可真正的江革什么时候会醒来呢?
也许是明天,是一个星期后,又或许是十年后,但即使需要耗费一辈子的时间,他都会在这里等下去。
许是察觉到面前的人情绪低落,江革又往沈不予的怀里蹭了蹭,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前肢搭在他的肩膀上,拿头撞了撞沈不予的下巴。
虽然在神庙里还没呆足一个月,但沈不予也算摸清一些江革的肢体语言了。
他捏了捏江革的爪子,错愕道:“要抱?”
江革抬起头,尾巴又微微晃了晃,眼睛里明晃晃写着“嗯,我要抱”。
他的身型虽然比之前小了不少,但还是能有一只北美灰狼那么大,沈不予以前去抱别人家里养的成年边牧都尚且吃力了,现在想把江革抱起来恐怕够呛。
“那你来吧......”
沈不予心虚地伸手,但还没把江革整个托起来就和他一起倒在了地上。
太重了!
江革的肚子盖在他脸上,沈不予捂着额头叹息一声,干脆就这样和他一块儿躺着不动了。
大殿里静悄悄的,平时若没有无尘和木嘉图措的授意,没有人会来打扰。
这里似乎永远只有红色和金色两种颜色,几千年过去,狼神像的位置都没有变动过。
它被庙里的喇嘛保养得极好,眼睛上的两颗蓝珠即使是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是没有氧化,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从底下往上看去,上方是藏在黑暗里的密密麻麻的悬梁,若殿内的烛火再昏暗些,来朝拜的藏民往上看时便连悬梁都看不到,只能看到一片黑暗。
无尘说这是为特地为朝拜打造的效果,来神像下朝圣者,在跪到蒲团上之前时都需仰头凝望殿梁上的“深渊”,静心三分钟才能继续向狼神祈愿。
心静者便能看到中央最大的一根悬梁上挂着的六角铃铛,心不静者便什么都看不到,往往后者是不被允许继续向狼神祈愿的。
沈不予看着头顶的铃铛,渐渐恍了神。
记忆里他也曾无数次从这个角度往上看到过这颗铃铛,只不过那时的铃铛总在视野里不断晃动。
第一世里江革刚开了荤食髓知味,有时在哪里都能不分白天黑夜地做尽巫山赴云雨之事,最多的时候就是在神殿里。
他被江革抱在身上,每每受不了仰头时就能看到那颗六角铃铛,再往下就是狼神像悲悯的双眼,像是特地献给狼神的一出艳戏。
自己就是戏中那只被献祭的兔子,剖开柔软的肚皮,翻来覆去地弄,最后只剩下了在江革面前红着眼喘息流泪的份。
想到这里沈不予就不敢继续往下想了,越思及这些记忆思念的痛苦便更甚一分。
低头看了看身上的江革,发现对方又快要睡着了,眼睛半闭不闭,发现沈不予在看他时勉强打了个鼻响睁开眼。
沈不予笑了一声,轻轻在黑狼头上落下一个吻,喃喃道:“阿佳,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
两个月后,到了和沈极川约定的时间,沈不予在临行的前一天到几公里外的邮局取了一个包裹,包裹被厚厚的尼龙布包裹住,寄件者是滨城的楚安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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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撕开胶带,一层一层剥开尼龙布,里面赫然露出一把锃亮的德式P229型手枪,旁边放了五发子弹。
5号那天清晨,沈不予披上羽绒服走出神庙的大门。
新的洛萨节马上就要到了,寺庙旁换了新的风马旗,地上还有松枝燃烧过的灰烬。
深深吐出一口白雾,他在朝阳里望着底下的夏瓦村。今天天气不错,藏民都起得早,正陆陆续续拿着木笾出来晒青稞和小麦粒。
这里确实如世外桃源一般,不受外界的纷扰,也不该被卷进任何的纷乱中无辜受牵连。
没有惊动任何人,就当沈不予准备下山时,视野里忽然出现一抹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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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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