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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打小就会讨吃的。他骨头粗,力气大,双手一扒拉开篱笆,寻着人家院子里生蛋的鸡。他一伸手,
将活鸡撕成凉半,赶来的主人家都不免惊呆了,亦不敢如何计较。
十二岁那年,北地发生饥荒,也没什么可吃的了。
人凑一道,也无非是吃树皮、吃观音土、吃死人。待树皮都没有吃的了,阿木就冒险闯入长孙家的庄园里。
他小心入内,寻着一碗饭,饭很香,还带着些碎肉,阿木亦是吃得津津有味。
他许久未能吃得这样好食,一抬头,却看着一双绿网文狗眼。
原来他吃的是别人家的狗饭。
长孙安人凶恶,养的也是恶犬,阿木却发起狠,连杀两只。
长孙安看见了,哈哈大笑,也不见怪。他取了只羊腿,咬了口肉,将剩下整只羊腿扔给阿木,阿木放口大嚼,吃相十分凶猛。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而今阿木已是长孙安麾下首屈一指的杀手,养于暗处,专替长孙家处置一些看不顺眼的存在。
他心里没有是非对错,自从跟了长孙安,他再也没饿过。
长孙安喜爱他的凶狠,也正缺条狗为他撕咬。阿木在他眼里,就是一只恶犬。
而今他是奉长孙安之命,前来杀了薛凝。
留下薛凝只是一时兴致,以己度人,长孙安也不觉得裴无忌会为了一个女人如何痴狂。女人对长孙安而言只是用来发泄和传宗接代,他也不认为做大事的男子会为一个区区小女娘如何。
杀了长孙昭后,长孙安冷静下来,也是隐隐有些后悔。
他实在太性急,长孙昭毕竟是裴后之子,也不是说一点儿用也没有。
越止茶得太高端,但薛凝心思却很明显,她挑得很明显。
于是长孙安心里便很不快,他心里不快,便想要薛凝去死。他吩咐阿木去杀了薛凝,谁想越止手脚也快,已将薛凝放出府去。
阿木寻着味儿,要去杀这个女人。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杀女人了。
从前他便替长孙昭杀过人。
那时长孙昭心态失衡,令自己杀了薇娘。
那琵琶姬虽遍历沧桑,却是年纪不大。面纱之后,有一双楚楚可怜的双眼,还有脸颊之上触目惊心的伤痕。
阿木既有力量,又善杀人之技,弄死一个薇娘也是极简单。
他单手就能掐住薇娘脖子,甚至将薇娘身子给提起来,看着她无奈的挣扎,慢慢的耗尽最后一缕力气,乃至于气绝身亡,这样香消玉殒。
杀完人,阿木倒是忽而有些兴致,想要看看公子宠爱女人是什么样,于是揭开面纱。
薇娘面上有伤疤,其容甚是丑陋。
再来就是景婉。
他麻利攥住了景婉发髻,狠狠一扯,一枚匕首就从他另只手袖里滑出来,对着景婉颈项狠狠一抹。
然后一腔血就这般喷涌而出出。
有些像乡里杀鸡,狠狠一划脖子,便有一碰鲜血喷出。
景婉眼珠子瞪得大大,喉咙传出咕咕声音。
她唇瓣动动,但说不出话,接着就很快陷于昏迷之中,很短时间内就失血而亡。
他单手攥住景婉的头发,拖着尸首到了河边,然后把景婉的尸首往河水里一抛。
阿木回头望去,这一路拖行,便是蜿蜒的血迹。
他忽而有些想笑,长孙昭令自己杀他那些相好的女人,还真是个公子哥儿。
阿木总见着长孙昭,长孙昭总是穿戴整齐,身上喷着香。
这样一位俊美公子,却似有些不为人知的癖好。
现在薇娘、景婉都已经死了,就该轮着薛凝了。
天气沉沉,虽是白日,却昏昏渐如傍晚。
轰隆一缕闪电掠过,白光映着阿木脸颊,他半露脸蛋,面颊之上也有一道凶狠伤疤。
那道伤疤在左眼下,若再往上些,眼珠子也是保不住了。
而今伤疤皮肉外翻,显得十分可怖。
他会嘲死去的薇娘生得丑陋,那么其实阿木也十分在意自己皮相。因有这样一道疤痕,他整日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于是性情也愈显孤僻。
他是长孙安养的一条狗,如今整个人亦好似猎犬一样,吸着鼻子,好似能闻出什么味儿了。
阿木又有了“饿”的感觉。
他自从跟了长孙安,吃饱是绝没有问题的。不过到了如今,阿木却是会觉得“饿”。
饿是一种感觉,他会记得小时候,有什么东西在自己胃里面慢慢的啃咬,一点一点的十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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