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3章 开香堂收小弟大圈豹来投靠我求追读(第1页)

隔天。湾仔拳馆。此时拳馆内经过布置,已经初具规模。“坚哥!”乌蝇兴高采烈的跑进办公室内,说道:“外面人都到齐了。”“阿华呢?”“阿华在外面看着那帮人呢。”“走,出去看看!”陈志坚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乌蝇屁颠屁颠的跟上前。湾仔虎这个名头,最近还是挺响的。如今陈志坚上位成功,开香堂插旗了,自然是吸引不少飞仔过来。这些人要么是在一些小帮混不下去跑来的,要么就是附近一些没读书的飞仔。陈志坚扫了一眼,立马眉头紧锁,他发现这帮人中,一大半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屁孩。他回头看向乌蝇:“怎么都是些飞仔?”“坚哥,飞仔才最好,培养好了能更忠心。”乌蝇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港岛一大半的矮骡子,都是十几岁不读书跑出来混社会。不说乌蝇自己也是这么大出来的,陈浩南等人也几乎都是差不多年纪,读完了中学就跟了大B。而且收这些半大小子也是有好处的,有时候一些事情,交给这些人去办,因为都是未成年,哪怕出了事,警方那边都不会有太重的处罚。闻言,陈志坚倒也没说什么,反正在他的规划当中,就是洗白自己,回头等有钱了,搞点合法的生意,这些小屁孩全都安排去打工。“坚哥!”此时阿华走了过来,他现在也算是过档到了洪兴,尽管之前在全兴社已经是头目了,但到了陈志坚手下,也只能从四九仔做起。陈志坚道:“阿华,你跟乌蝇去筛选一下,十八岁以下去左边,十八岁以上的到右边。”“好的坚哥。”阿华点点头,带着乌蝇跑去喊话了。不一会儿,就分出两帮人,很明显的看出十八岁以上的,就只有三十几个,十八岁以下的差不多有四五十个。看到这一幕,陈志坚也不得不感叹如今港岛的社会风气是真心差。好在有他义薄云天的陈志坚在!乌蝇大吼了一嗓子:“都傻愣着干嘛,还不叫坚哥!”“坚哥!”近百人齐齐大吼。“嗯!”陈志坚露出淡淡的笑容:“都是好样的……”说了几句场面话后,陈志坚就让阿华去挑人,然后写进花名册。四九仔别看是社团最低档次的,但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不说战斗力有多强,最起码得醒目,而且四九仔代表正式入会的成员,每个月都是要发钱的。陈志坚现在可没那么多钱把这群人全都收下来。所以让阿华亲自去挑20个人入会,剩下的全都是蓝灯笼,等同于挂名弟子,有事喊他们出去撑撑场面,给个200块钱,没事就各自玩蛋去。.......一个小时后。一座关公像树立在拳馆中央的位置,而在周围悬挂了三十六张黄纸,每张黄纸都对应一条洪门誓言。一名老者站在关帝像边,左右手各持一柄洪门法器,面目严肃,态度端正的说道:“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是我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是我兄弟姊妹,尔妻是我嫂,尔子侄即是我子侄,如有不遵此例,不念此情,即为背誓,五雷诛灭。”跪在地上的二十人,全都齐齐高喊道:“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是我父母……”洪兴名义上是归属洪门,所以入会成员是必须要诵读洪门三十六誓。“士农工商,各执一艺,自入洪门,必要以忠心义气为先,交结各省洪家兄弟,如同一体手足之情,不得妄分彼此,遇有兄弟有难,需同心协力,以表今日结义联盟之情,如有二心不尽其力者,死在万刀之下。”本来这最后一誓,还有一句:遇有兄弟起义,务宜支办军火粮草,覆灭满清恢复明室,以报五祖火烧之仇!只不过如今满清早亡了,这条也就删改了。随着老者说出最后一个誓言,阿华就拿着刀走过去,开始挨个的询问:“爱兄弟还是爱黄金!”“爱兄弟!”“爱兄弟还是爱黄金!”“爱兄弟!”“……”这都是老套路了。阿华虽然以前不是洪兴的人,但这套洪门流程,港岛不少社团内都在用。瞧着一个个都爱兄弟,陈志坚不由露出玩味的表情。这时候要是来一个“爱黄金”,那可就有意思了。等这帮人喊完以后,陈志坚便让乌蝇拿着酒,给每个人的碗里倒满,然后又拿出一只公鸡,开始放鸡血。他高举大碗:“既入我洪兴门下,就要谨遵帮规,以后你们大家都是同门师兄弟,切记不可自相残杀,对内要尊师重道,对外要团结一致……”“来,干了这碗酒!”二十人一口喝干。陈志坚表情严肃的拿起一个莲花台,对着众人道:“有忠有义,富贵荣华,不忠不义,照此莲花!”说完,他将莲花台往地上一摔,当即莲花台碎成一地。众人见状,立马有样学样的把手中的碗往地上一砸。至此,入会仪式成。陈志坚让乌蝇带人收拾一下拳馆,顺便把关帝像找个好位置放好。他便带着老者走进了办公室内,进来后,他直接从抽屉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红包:“兴

;叔,这次麻烦你了,往后有什么需要我陈志坚的地方,尽管开口。”一上手,兴叔就知道红包很厚,当即老脸笑眯眯道:“阿坚,这怎么好意思。”“应该的兴叔,您是社团叔伯辈的元老,能过来帮我开香堂,是给我面子,小小心意不足挂齿。”陈志坚笑呵呵的,洪兴叔伯辈几乎都没什么权力,除了跑去开开洪兴大会,基本上就只是个名头。跟和联胜一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但陈志坚不这么想,这些叔伯辈虽然没权没势,但好歹占了大义,都是早年跟蒋震一起打天下的。日后他上位龙头,这些叔伯辈摇旗呐喊,多少是有点用,最起码大义名分在。洪兴是蒋震创办的不假,但不代表就是他蒋震一个人打下来的,这些叔伯们可都有份的。十几分钟后,陈志坚热情的送兴叔出了门,临走还说有空来这坐坐。乌蝇屁颠屁颠跑来:“坚哥,都收拾好了!”“嗯,过去看看。”陈志坚走了过去。一看老大来了,一行人立马站好。乌蝇充分的体现了狗腿子的重要性,立马道:“都把各自的名号报一下,让坚哥认识认识。”“坚哥,我叫火腩!”“坚哥,我叫大口九!”“……”“大圈豹!”“吉米仔!”大圈豹,吉米仔?陈志坚不由好奇的看了过去,只见第二排最左边的那两人,跟记忆中的人有那么四五分相似。不会吧?吉米仔就算了,没加入和联胜来洪兴也合理。只是这大圈豹怎么跑我手底下了?石厅长……不,现在还没当呢!队长?也不太像,应该就是个普通的卧底。好啊,之前还犯愁,现在大圈豹来了,终于能“爱国”了,那自己当警务处长就再也没悬念了。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