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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晴和李秀芙是里面的大孩子了,自然算是能走的。
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被分到她们中间,她叫朱杏儿,是镇上米粮铺子老板的女儿,这次是回村上探亲,竟也过来选徒弟了。不过,她家中很有些家底,平时也不干粗活,只是绣绣花,算算帐。因此,行动之间都娇娇弱弱的,很不能禁累的样子。
于是管事便让苏晴和秀芙两个大孩子帮忙照顾她一下。
秀芙是热心肠的人,总忍不住照拂她,不时问她渴不渴,饿不饿,累不累,要不要歇歇。
但朱杏儿却并不耐烦理她,除了要喝水和想让人帮忙拿包裹外,就紧紧闭着嘴巴,不说一句话。
她有些瞧不起这两个乡下的女孩子。她来选徒是为了别的道理,不像这些乡间小子,只为找仙家混口饭吃。
晚上,为了防止野兽袭击,大家都是生火后,扎堆在帐篷下睡觉的,但朱杏儿却不肯靠近她们,只从包裹里掏出一整块细布裹在身上,靠着树桩子睡。
苏晴有种做大姐姐看见任性小妹妹的心态,开玩笑般地恐吓她:“你这样落单了,小心半夜会被狼叼走哦。”
朱杏儿撇了撇嘴:“狼有什么可怕的?我祖父还给我打过狼皮褥子呢!”
秀芙劝她:“你过来挨着我们吧,夜里冷得很,可别冻得发热了。”
朱杏儿不肯,她只是轻轻地嘀咕道:“你们都多久没洗过澡了。”
苏晴没听清,“什么?”
她撇嘴道:“没什么。”
到半夜的确风大,冻得她一个又一个哆嗦。再这样肯定要生病,朱杏儿没法子,只能臊着脸披着布过来了,“我冷。”
秀芙掀开被子,把她搂了进来。
苏晴揉着睡眼,在后面轻轻笑了一声。
三人挤着睡了一晚上。
朱杏儿不是个讨人厌的坏姑娘,在苏晴脚底走出泡时,她也会轻飘飘地拿出描银瓷罐装的草药膏子,让秀芙拿针挑了泡后,给敷上。
秀芙自然用得很珍惜,朱杏儿就说她:“你眼皮子太浅了,什么好东西。卖草药的铺子成天往我家里送,我们都不稀罕的用。”
她说话是很傲气的,如果眼里没有泪花就更好了。
因为秀芙很好心地也把她脚上的泡挑破了。
苏晴心想她俩脚上长泡是有原因的,毕竟一个是缺少锻炼的现代人,另一个是足不出户的小家碧玉。
一路除了吃饭休息就是埋头走路。野外的风景十分单调,除了山就是河就是平路,实在没什么看头,苏晴无聊了,就忍不住说话,忍不住问朱杏儿她为什么要去参加选徒。
朱杏儿就轻哼一声,不肯说。有时候问急了,还会梗着脖子回嘴:“关你什么事!”
但后来走路走得太久,实在累极了,她嘴上一时没把住,也就隐晦地说了。
村里的孩子会留得晚一点,帮家里多做些活。但城镇似乎挺流行早嫁早娶的,虽然朱杏儿才十四岁。但父母已经在帮她相看婚事了。
但朱杏儿一个也看不上,用她的话来说:“秀才家的儿子一股酸味,家里都快靠喝凉水度日了,还嫌弃我家有铜臭味,肉铺家的儿子五大三粗,浑身猪臊,我一步都不想靠近,布庄家的长得倒是还行,只可惜是个病痨鬼,我估计还没嫁过去就得病死!”
秀才家的,肉铺家的,布庄家的,这几家的儿子都算是城镇里的好对象了。
但是,在朱杏儿的嘴里什么也不是,她谁也看不上。父母又逼得紧,她没法子,就天天闹着撒泼要去选徒,不要在人间了。
秀芙就问她:“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呢?”
朱杏儿就说:“谁也配不上我,我要找就找个最好的!”
苏晴明白了,她不是去选徒弟的,她是去选夫婿的。
但不管说这事能不能成,她都暗暗佩服这个小女孩的勇气。她十四岁时,可没敢一个人就离开家,出去闯荡一两个月。
就这样一路有歇有停地走了快一个月,苏晴他们这支队伍总算来到了主干队伍所在的位置,正是天下山下脚下最为繁荣的城市。他们总算能停下喘口大气了。
此时,苏晴已然成为了野人,就连初见时最精致的朱杏儿,她的野生程度也不亚于她。
不过,虽然风餐露宿了快一个月,但因为这些管事很有带队伍的经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停下来歇脚。或是喝水休息,或是造火生饭。偶有生病的孩子也第一时间控制下来,喂些丹丸草药之类的。晚上睡觉时,也让孩子们挤在一起,外面点起许多篝火,还有持剑弟子轮流巡逻。
因此,这一趟虽然走得灰头土脸,但大家的精神还不错。
苏晴她也渐渐放下心了。看这一路弟子,管事的言行举止,这所谓的天下剑是个正道宗门。她应该不用担心自己被送去炼丹了。
她抬头看着
;城门上古色古香的牌匾,依稀辨认出了三个字。
离天下剑宗最近的凡人城池,所谓的仙凡交界之处——“天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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