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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易澄都在期待着有一天能够和陈景焕并肩而立,他想要和这个男人站在同一个高度,无需仰望,只需要偏头就能对上他的眼神。这个愿望,曾经在他最心灰意冷的时候,是那样的可望而不可即,却在今天……
黑暗中,他也能感受到陈景焕的目光,现在,他在台上,而他最信赖和爱慕的男人就在台下,默默地注视着他。
白色的光束柔和地落在台上男孩的脸上,手指如同蝴蝶的羽翅在黑白琴键上游走,琴音是美好的,但是远不如台上的男孩夺目。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希腊式的长袍,腰上挂着一条金色的腰封,勾勒出他纤细的腰肢,一束玫瑰藤顺着他后背的线条攀附上去,金色的玫瑰刺绣是陈景焕亲自一针一针绣上去的,当着易澄的面,那会易澄觉得又惊讶又好笑,男人还冷着一张脸严肃解释说,设计师要做衣服肯定要会这种基本功。
他说这话的时候,指头上还带着扳指,鼻梁上架着细框眼镜看着特别……贤妻良母。
易澄真正穿上这件衣服的时候,只觉得背后的布料像火一样在燃烧,他羞红了脸,仅仅因为那上面的几朵玫瑰。
玫瑰藤蜿蜒而上,在易澄的肩膀处,一朵用金子和碎钻打造的玫瑰挂饰勾连整件袍子的前后,栩栩如生,仿佛是被童话里点石成金的手触碰过的新鲜生命,永远停留在盛放的一刻。
随着琴音进入高昂,男孩活动着的蝴蝶骨在布料下面隐约可见,那些点点的光芒如同被人遥望着的宇宙,令人无法从他身上挪开目光。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出自陈景焕之手——金子与宝石,即便是到了专业的设计师手里,有时候一点设计的偏差都会它显得过分贵气。而易澄和他身上的衣服,只会让人联想到那些云端之上的神庙,没有半点庸俗的意味。
这是陈景焕的风格,又好像多了点什么……
生机。
是的,在座的都是多年混迹时尚界的人物,他们很快就发现了陈景焕在这次秀场中的微妙变化,更加灵动了,不再是脱离人间的那种冷漠,而如同是被阳光照耀着的古老丛林,随着风一起,展露着里面神庙的遗迹。
“这个男孩!”
瑞安身旁的女编辑小声发出惊呼,她显然想起了在三年前于时尚界昙花一现的缪斯男孩,相比起从前,他好像变了许多。虽然岁月并没能在他的外貌上留下太多变化,他依旧漂亮、年轻,但是周身的气质似乎改变了许多,就像是……就像是一朵玫瑰安静地在夜晚盛开。
“易澄。”
身旁的设计师忽然出声,女编辑转过头去看向瑞安,刚刚灯光太暗,她都没有注意到身旁坐着的是陈景焕目前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她连忙打了句招呼。
“他的名字叫易澄。”瑞安没有转头,目光仍旧定定落在钢琴前的男孩身上,琴音在继续,水平已经相当专业,“听吧。”他不再跟旁人说话,安静地听完了整首钢琴曲。
直到最后一个琴音落下,观众席的灯光也逐渐亮起来,易澄像是长舒了一口气,将轻微颤抖的双手端正地放在腿上,人群渐渐回神。谢幕的背景乐渐渐响起,模特们鱼贯而出,再次将这次春夏的所有衣服展示在观众面前。
陈景焕跟在队伍最后出来,他今天穿着黑衬衫和同色的裤子,体面但又不会抢走秀场上服装的风头,可是所有人的目光仍旧落在他的身上,在他走上台的时候,底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非常成功的一场秀,记者们蠢蠢欲动谁都想要拿到秀场过后第一时间的采访。
然而陈景焕却没有将目光投向观众席,他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到了舞台正中的钢琴前。易澄还没有从表演的余韵中恢复过来,他垂着头无目的地看着琴键,对周遭的一切都充耳不闻。
陈景焕踱步到他身边,轻笑了两声。
舞台的音乐声音很大,观众们都没听见陈景焕在跟钢琴前的男孩说什么,只见他牵着白发男孩的手,一起走到了台前。
秀场的结尾是主设计师致谢的环节,在不间断的掌声中,陈景焕执起易澄的右手放在唇边轻吻了一下,随后握着他的手举起,深深鞠躬。
底下的快门声一时犹如浪潮般传来,人群中还有人吹了两声口哨。
易澄面带红晕被闪光灯晃到都忘记了闭眼,还好陈景焕及时抬手遮住了他的眼睛:“麻烦各位记者关掉闪光灯,你们也看到了,我的玫瑰并不太适应这些。”男人的心情出奇的好,就连语句都带着点活泼。
易澄的脸更红了,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绯红的脸颊当真变成了粉红玫瑰。
台下的闪光灯消失了,有几个粗心的记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们都看出来这个漂亮男孩身体与常人的不同,只是一时太激动,忘了关掉。
要知道这可是个大新闻,甚至比乔伊斯春夏发布会的惊艳作品更加劲爆。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关注时尚圈的不再只是有钱人和明星,普通人对时尚圈也越来越关注。而大部分非专业人士看秀的时候,对设计的关注度会大大降低,那他们关注什么呢?
颜值。
陈景焕因为长相英俊又是近些年来最出名的亚裔设计师,全球各地关注时尚走秀的小女生都知道他,虽然肯定不像明星那样被盯得死死的,但是胜在知名度高,哪怕是单拎着乔伊斯品牌继承人的头衔,也足够为新闻提供噱头了。
没有人在意乔伊斯首席设计师的缪斯是男是女,毕竟在艺术世界里,大部分人都默认了每个艺术家的不同偏好。但是,他们在意陈景焕这个风云人物的伴侣是男是女、究竟是谁……在这个问题上,人的八卦心总是无限的,在无论哪个圈子都一样。
但是,毕竟是在秀场这种场合,就算是好奇,记者们也只能憋着等一会再问。好在之后还有个时尚晚宴,不知道陈景焕会不会带着这个男孩一起参加。
好在记者们的愿望没有落空。
当易澄挽着陈景焕的手走进宴会大厅的时候,他仍旧没有回过神来。他现在正在和这个他一生最敬仰的男人并肩而行,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他们投来。
易澄素来不喜欢人们对他过多关注,这会让他感到焦躁不安,可是,现在他的身边站着陈景焕,这种焦躁莫名就消失了。甚至,还从心底升出了一点愉悦和骄傲,唇边不由自主地就露出了一个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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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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