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69天(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姑娘爱花
爷爷种的喇叭花又开花了,我又臭美了一下,把喇叭花戴在了耳朵边。
爷爷喜欢种些花花草草,养在阳台上的花盆里。
有的花草长得很高,爷爷在花盆里搭起了架子协助它们生长。
有的花盆被吊在半空,长长的花枝一直垂下来都快要接触到地面了。
还有的常常开花结果,经常给人惊喜。
而且这些花还都是有些用处的。
比如说冬天爸爸手背皲裂了,就可以剪一小片芦荟的叶子,用里面的汁液涂抹皲裂的皮肤,过几天就好了。
有时候阳台上的小红辣椒成熟了,就像很多红色的小灯笼。
奶奶把它们摘下来放进锅里炒熟,就成了一道爸爸喜欢吃的菜。
还有就是像这些喇叭花,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花草,但是开花了真的像各种颜色的小喇叭一样,非常好看。
我喜欢把它们摘下来戴在耳朵边,然后站在镜子前自我欣赏,别提多臭美了。
爸爸妈妈总说我太淘气,像个假小子。
其实我是个爱臭美的“小公主”,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还有五颜六色的花。
把花摘下来戴在身上,自己也像花一样美。
--------------------
第870天(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大风
我今天又没去成公园,因为已经刮了几天的大风还没停。
我觉得大风不好,一刮起大风来就没法出门。
刚开一个门缝就听到外面“呜呜呜”猛烈的风声,就像野兽在吼叫,很可怕。
我想去公园玩,可是刚跟奶奶走出楼道门就被大风刮回来了。
大风刮得人都站不稳,路边的自行车都被吹倒了,奶奶只好带着我退回楼道里。
我可以躲着大风,爸爸妈妈却还得去上班,而且他们还是骑车去上班的。
听爸爸昨晚回来说,他上班路上正好顶风,被大风吹得完全蹬不动车,每前进一米都非常艰难。
爸爸给我讲过,人们根据风力的不同给大风分了级,从一级到十二级,十级以上的大风甚至能把大树和楼房吹倒。
于是我就更加觉得大风不好了。
可是爸爸又说大风也能做很多好事,比如说可以用风力发电。
看来什么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
不过我还是希望不要再刮风了,这样爸爸上班就不会那么累,我也可以去公园了
--------------------
第871天(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花和发
今天我没在自己家,去了姥姥家。
晚上我想爸爸妈妈了,就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里,我对妈妈说:“妈妈,等我明天回家,给你带一朵大发发。”
妈妈听完愣了一下,不明白“大发发”是什么。
她感觉有点莫名其妙,于是让我再说一遍要给带什么。
我有点儿着急地解释道:“就是那个‘发’,公园里开的那个‘发发’!”
这下妈妈听明白了,原来我说的是“花”。
妈妈觉得有点好笑,因为我总是分不清“花”和“发”的读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