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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诺曼只是装样子翻过几次,平时基本不看。
但这本对诺曼来说徒有其表的书,给刚刚接触天文的爱丽丝看却十分合适,华丽的书皮也很符合贵族的审美,所以诺曼打算把这本书以老师的名义赠予爱丽丝。
在诺曼吞掉的那几个贵族记忆里,一般他这么做了之后,身为男爵的艾伯特先生就会给他回礼,且是符合“男爵”地位的礼物。
正好回点本,给阿尔准备礼物。
诺曼慢悠悠地翻开书本。
他可没忘记昨晚说过的话,尽管当时只是临时说出来当个借口,但结婚纪念日的礼物还是很有必要的。
根据人类酒馆里提供的消息来看,人类都很在意结婚纪念日这种东西,在这种时候送上礼物,有利于加深感情。
虽然他知道阿尔已经很爱他了,但也不是不可以更爱一点,诺曼矜持地想。
不知道阿尔会送他什么……
猜测着可能得到的礼物,他好心情地把书一页一页翻开,将书页上不明显的褶皱一一压平。
还有一个月就是结婚纪念日,得早点准备起来才行。
……
森林中,阿贝尔正半蹲在一棵高高的树上,向远处眺望。
过了一会儿,大地隐隐震动起来,远处,一道棕色的身影从灌木丛里飞跃而出,大步奔来。
紧接着,又是数十道身影冲出灌木丛,在林地上汇成一条汹涌的洪流,朝阿贝尔所在的方向奔腾而来。
阿贝尔紧紧盯着这群野猪组成的队伍,在它们冲刺到十几米外时喝道:“放!”
随着一声令下,隐藏在各处的巡猎队员直接松手,原本静静吊在树上的巨大石头顿时坠落,雨点一样朝野猪群砸了下去。
与此同时,在野猪群的必经之路上,一道道粗重结实的草绳猛地拉起!
森林里立时响起了野猪的嘶吼声。
跑得最快的野猪率先被巨石砸中,倒在了地上,后方的野猪刹不住车,踩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去,又被绳索直接绊倒,摔得七荤八素,还没等爬起来,就被后面又冲上来的野猪踩在了脚下。
一波攻击结束,几十只野猪顿时没了一半。
被这么袭击了一通,剩下的野猪乱了一会儿,随后看见了灌木丛里站起来的人类,直接凶性上头,嘶吼着冲了过去。
几个主动现身的巡猎队员扭头就跑。
成年的野猪足有半人高,沉重的身躯重重地踩踏在大地上,让地面都一阵阵颤抖起来,这要是撞实了,能直接把人撞飞出去。
前面的人跑得飞快,后面的野猪也不甘示弱,气势汹汹地嚎叫猛冲。
刚一冲到灌木丛前,只听“哗啦”一声脆响,地面上的枯叶堆被瞬间踩碎,露出底下倒插着尖锐木刺的大坑,几只冲过来的野猪直接掉了进去,被戳了个透心凉。
这种事发生在每一片灌木丛前,偶尔也有坑里堆满了,后来的野猪踩着过去,继续朝巡猎队员冲锋的,就会有一支羽箭飞射过来,将其直接洞穿。
阿贝尔半蹲在树上,一手抓着弓,另一只手从背后的箭筒里抽出一支羽箭,松松地搭在弓弦上,新绿色的眼睛冷静地巡视,将附近发生的一切都收于眼中,偶尔有哪里的野猪冲出了陷阱圈,就直接拉满弦,一箭射过去。
大半个小时之后,野猪群全军覆没,巡猎队员们高兴地欢呼起来。
这么大一群野猪,足够每一家分上一头,冬天马上要来,把野猪肉切割好了风干腌制起来,冬天就不愁没有肉吃了。
充当诱饵的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的汗,呼呼喘气。虽然知道不会真的受伤,但被那么大一头野猪追着跑,任谁心里都有压力。
其他人则从藏身的地方跑出来,高高兴兴地拿出绳子,把死掉的野猪们一一捆绑,等着抬回镇上。
“阿贝尔!”萨姆跑到阿贝尔待着的树下,冲他挥手,“快下来。”
阿贝尔应了一声,站起来往周边眺望一圈,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从树上跳了下去。
两人朝林地上走去,看着兴高采烈地队员们,阿贝尔露出笑容:“大丰收啊。”
“是啊,这下冬天就好过了。”萨姆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亏了你!”
阿贝尔笑了笑:“要不是大家一起做了陷阱,凭我一个可搞不定这么多野猪。”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萨姆咧开嘴,“放心,等会儿一定给你留只最肥的。”
一个巡猎队员听见了,立马说:“不行,太肥了不好吃,要最壮实的才好!”
“没错,有肥有瘦才是最好的!”
“阿贝尔你等着,我给你挑个最壮的!”
“还要皮完整的,剥下来才好做衣服。野猪皮可保暖了,做成衣服也好看,诺曼先生不是要去男爵家里上课吗?正好做成大衣穿。”
“我来剥,剥猪皮我有经验,保证漂漂亮亮剥下来!”
“那猪肉就放我家处理吧,我家那几个小子天天瞎闹腾,一身使不完的劲儿,正好给他们找点事干。”
“那还不如放我家,我家上个月才买的快刀,一起切好了再给阿贝尔他们送过去!”
巡猎队员们自顾自地高声谈论,三言两语的,连谁家洗、谁家切、谁家腌都分配好了,让一旁插不进话的阿贝尔哭笑不得。
他几次张嘴试图说点什么,结果根本没人理他,萨姆哈哈笑着说,“你就别管了,等会儿早点回去,让诺曼先生别做晚饭了,晚上我给你们送点麦酒和猪排,让你们尝尝我爸的手艺。”
老萨姆年轻的时候曾在城里的酒馆当小工,见过怎么制作一些下酒菜,又加了自己的一些理解,做出的猪排别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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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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