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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中,死去的魔眼鼠群和周围的深渊气息已经被火焰燃烧干净。
“呼,终于结束了。”最年轻的骑士揉了揉喉咙,“我嗓子都要哑了。”
旁边的骑士笑了一声,把水囊递给他:“喝口水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神圣火焰是净化深渊气息的最好手段,你才刚刚加入骑士队,用得少,等以后你就习惯了。”
“我可不想习惯这些。”年轻人苦着脸摘下头盔,喝了几口水,把汗湿黏在脸上的头发往旁边捋了捋,甩着水囊当扇子扇风,“要是勇者大人在就好了,他的净化之力对付这些,可比神圣火焰好用多了。”
旁边的骑士笑话他:“想什么呢?勇者阁下就算在,也要留着力量去对付更高级的魔物,怎么能把净化之力用在这种地方?”
年轻骑士不服:“那是你不知道勇者大人有多强!像我们以前在战场上,每次结束战斗,只要勇者大人在,都会顺手把魔物跟深渊气息净化掉的。”
“哦?听说你以前和勇者阁下一起战斗过,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
“那你知不知道勇者阁下叫什么?长什么样子?”其他骑士好奇。
年轻骑士卡住:“这……我也不知道,勇者大人从来没说过,问他他就笑笑,从来不回答。长相我也不知道,勇者大人在战场上一直都是穿着光辉之铠的,我从来没见他把脸露出来过,不过我有一次看到了他的眼睛,是绿色的……”
他说着说着,忽然想起什么,有点兴奋地看向魔眼鼠最开始前进的方向:“对了,刚刚那道白光看起来就像是勇者大人的净化之力!是不是勇者大人出现了?!”
其他骑士一听,也都来了兴致:“真的吗?我还没见过勇者阁下呢!”
“勇者阁下难道就在附近?”
“刚刚那道光芒一下就消灭了那么多魔眼鼠,就算不是勇者阁下,也肯定是传奇级别的光明法师才能做到……”
骑士们议论纷纷。
年轻骑士冲到圣骑士安德鲁身旁:“安德鲁队长!你刚刚是不是去看过了?勇者大人在那里吗?!”
安德鲁无奈地看了一眼这个年纪最小的队员:“那里没有人,应该只是路过的光明法师。”
身为教廷十二圣骑士之一,他了解得多一点,因此很轻易就排除了刚刚那个人是勇者的想法。
回忆起曾经和那位勇者一同战斗时见过的盛况,年长的圣骑士忍不住想,圣剑已经重回光明神像前,要真是那个人的话,这一片森林大概会直接炸没了吧……
看了眼身边垂头丧气的年轻人,安德鲁摇摇头,道:“我记得前面有个小镇,那些逃走的魔眼鼠很可能会聚集到镇上去,我们去那里待两天,清扫一下周边。”
看着队员们脸上不明显的疲态,安德鲁又加了一句:“顺便休息休息,追了鼠群这么多天,大家应该也都累了。”
他翻身跨上马:“走吧。”
罗格镇。
阿贝尔回来的时候,巡猎队刚刚回到镇上没多久。
其实他到的要更早一些,他没有野猪的负累,本身速度又快,所以路上很快就追上了返回的巡猎队。
因为不好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么快,他就没有露面,只落下一段距离在后面跟着,防止有野兽被血腥味吸引过来,从周围袭击。
等巡猎队员们在广场上放下野猪,镇民们都齐聚过来的时候,阿贝尔才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巡猎队员们正在对小镇的居民们说起魔眼鼠出现的事情,这时有人看见了阿贝尔,连忙冲他招手。
“阿贝尔,这里!你可算回来了,怎么样?没有受伤吧?”
阿贝尔摇摇头:“放心,我一点儿事都没有,而且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他笑了笑,望着一起围过来的镇民们,道:“大家不用太担心,我在森林里看见了光明神殿的骑士们,有他们在,魔眼鼠会被消灭的。”
听到这话,不管是周围面露担忧的镇民,还是心情沉重的巡猎队员们,都不约而同放松了下来。
“骑士大人们已经来了吗?太好了!”
“有教廷的骑士大人们在,就不用担心了,魔眼鼠一定会被消灭的。”
“是啊,我还以为又要在家待着,两三个月都不能出门了,呼,还好还好。”
“不知道骑士大人们会不会来我们这里?”
“要是来就好了,正好咱们打了这么多野猪,晚上可以庆祝一下。”
“骑士大人们还能看得上这些?”
“怎么看不上?咱们罗格镇的麦酒可是一等一的,老萨姆的手艺也棒得很,他们怎么可能不喜欢?!”
“你说的有理,哈哈哈哈……”
广场上又恢复了热闹,人们嘻嘻哈哈地聊天打诨,一个巡猎队员脸上带着笑容,忽然拍了下脑袋:“对了,还要去告诉萨姆一声,骑士大人们已经来了,就不用他去城里寄信了。”
“我去吧。”阿贝尔说,“教堂离我家近,我待会儿可以直接回去,你们在这里把野猪分一分,让大家拿回家吧。”
他穿过广场上的人群,往教堂走去。
到教堂时,萨姆和昨天一样,在教堂门口等着,一见到他就快步迎了上来:“阿贝尔,你没有受伤吧?”
阿贝尔刚说了一句“没有”,萨姆就立即拉着他往教堂里跑去,焦急道:“那就快来,萨里神父非要等你回来,跟你商量一下才肯写信。”
猎人急得嘴上都快要冒泡了:“城里的邮局天黑就要关门,马上就赶不上了!”
“等等,萨姆……”
阿贝尔根本来不及开口,就被他拉着一路小跑进了教堂里,到了萨里神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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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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