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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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第1页)

秦瑶无比佩服自己的想象力,她怎么就能把顾呈想象成藿香正气水,光是这么一想,那股薄荷脑的清凉立刻在身体周围弥散,很少有人知道,藿香正气水里面含浓度不低的酒精,因此一口喝下去,升起火辣辣的灼热,那可不是又精神又清醒又刺激。

顾呈带着苗翠叶走回办公室里,秦瑶避嫌,在外面等着。

她杵在门口的绿化树底下,边上草坪青青,几个士兵在修剪草坪。

很多双眼睛都往她身上看,秦瑶扯了扯衣袖,想着还不如跟他们一同进办公室,在外面被人围观,总归是不自在的。

“小秦同志!”

她在外面等着的时候,碰上了有过一面之缘的“江超”,半年前,她来找顾呈签字时,两人聊过几句话,江超谦让,让她先进去。

“小秦同志!果然是你。”

可恶的小秦同志,明明说顾队心情好,把他坑的不要不要的。

结果半年过去,时过境迁,江超身上仍然穿着水兵服,但他因为近期表现考核优秀,要被提干了。

今天来找顾队签字,竟然又偶遇了秦瑶,这位秦瑶同志令他印象深刻。

秦瑶跟半年前相比,早已大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她的皮肤,还是那样的白里透红,岛上很少见这样的白皮肤。

这边太阳晒,皮肤要么是特别黑的,要么就是特别白的,江超遇到过好几个皮肤怎么都晒不黑的,秦瑶是其中之一。

女孩子晒不黑是好事,男人,尤其是男兵晒不黑,那不一定是好事,必须得晒均匀了,要不然脱了裤子,腿上仍然挂着一条“白裤子”,皮肤颜色不均,那可就丢人丢大发。

“你是……小江同志。”秦瑶没想到还能遇上江超,得知他要提干了,说了一声恭喜。

江超谦和笑出一口小白牙:“同喜同喜。”

秦瑶:“……”

“秦同志,你跟顾队要结婚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半年前一见你,俺就觉得你不同凡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秦瑶唏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故事会发展成这样。”

最开始喜欢的是顾小弟弟,相处更多的却是高傲如白孔雀一样的顾队长,到了今天变成了一瓶让人精神不已的藿香正气水。

江超:“缘分嘛,缘分,千里姻缘一线牵。”

“你怎么知道我跟顾队要结婚了?”

“听说了,顾队都打了结婚报告。”

秦瑶听见这结婚申请报告,一个头两个大,三月之期一到,她现在就像是赶鸭子上架,还有些不真实,就这么结婚了?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波折。

总觉得该有点什么事情发生。

顾呈忙完了工作上的事,想着秦瑶等在外面,他心急火燎地走出来,见到树下那熟悉的人影时,在原地驻足,静静欣赏女人的倩影。

脑海里不自觉浮现出那几段倒背如流的句子,顾呈脑袋里一片空白,浑身热血上涌,鼻子烫热干燥,他忍不住抬手摸了摸鼻子。

在万里无云的晴日之下,顾队长心想秋冬果然容易干燥上火。

顾呈最近很容易急躁,越是临近那日子就越急躁,尤其是结婚报告交上去了,还没真正将人弄到手,中间这段等待的日子最难熬。

最近连连做那种梦,憋得难受。

就跟毒药发作一样,每发作一次,越发胜过之前,唯独在陷入工作时候,才能抛去身体的烦恼。可等一个人清闲下来,那不听话的小海绵在无人看见的地方躁动起来,怎么压都不管用。

顾队长不肯承认自己竟然有那么饥渴。

他明明是个正经男人,邪了门了,无论是四书五经还是佛教圣典再到资本论,晚上背什么都不管用,他就是想女人的身子。

日思夜想朝思暮想,想的不能再想,恨不得结婚,马上就结婚,夫妻俩住在一起,过上恩恩爱爱的日子,最好早上不要再独自洗裤子。

如今顾队长最羡慕的人,变成了高建国。

“顾呈?”秦瑶察觉到了他的视线,转头对上走道上杵着的顾呈,疑惑他为何站在那一动不动。

顾呈回过神来,他揉了揉眉心,“都这个月份了,天还热,有些头晕。”

秦瑶立刻道:“你也需要藿香正气水?”

“什么藿香正气水。”顾呈剑眉上挑,身上的气势散开,仿若出鞘的利剑,他抱胸道:“还没跟你算账,霍队是什么意思?哪来的霍队?”

秦瑶凉凉道:“我刚才也头晕了,想着藿香正气水,顺嘴说了出来。”

“你也头晕?”顾呈好似走火入魔了,哪怕在办公室门口,自己脸上的表情都控制不住,脑袋里冒出一个个不可思议的想法。

都说爱人之间心有灵犀,男人想女人的身子,眼前这家伙,会不会也想他的身子?

这个问题咋一出现,它比任何数学物理题都要难以解答,顾呈脑子里找不出任何公式定理和推导逻辑,在这方面的知识,他匮乏的像是沙漠中的乞丐。

他是沙漠中的乞丐,眼前的秦瑶则是沙漠中的致幻蘑菇,亦或者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

不,她本身就是沙漠,陡然一出现,让他干燥口渴,饱受烈日风沙灼烧,不知道什么时刻,才能进入沙漠中的绿洲,得偿所愿。

“有点?不严重。”秦瑶按了下头,她是头晕,却不是因为天气,而是婚前恐惧症?

总觉得这个婚结的太草率了,没有什么山无棱天地合,也没有恋爱长跑,极品公婆,极品小姑子,彩礼嫁妆,见家长下马威……

也不是,而是未来可能有这些问题等着她们,但因为山高路远,在这千里之外的海岛上,全然都不成问题。

别说是在海岛上,乡下的知青两两结婚过日子,照旧不用经过家长同意,孩子都生了,双方父母面也没见过,结婚证也没打……若是有一个先回城,要么是抛妻弃子,要么是抛夫弃子。

这个年代的情况就这样,放在以后来看甚至是难以理解,普通男女稍微挨近点,就有流氓罪,但是两个男女,对外公开是男女朋友搞对象,只要在公众场合摆了酒席,哪怕不领证不见双方家长,两人睡一个被窝生了孩子……这却不算是流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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