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他们都记着杜漫灯给的嘱咐,担心给节目组添麻烦,他们束手束脚,不敢在镜头前露出熟稔的模样,甚至表现得比平时更加陌生,于是相处的时候看起来很是古怪。
季丛郁没了平时节目里游刃有余的模样,沈祺礼更是在脑中懊悔自己提出这样的建议——他局促得几乎不会说话了。
两人绕着在公园走了几圈之后,在公园附近的咖啡厅里落座,他们“小心翼翼”地聊着对方的喜好,装作对对方毫不了解,尴尬又拘束,和他们平时的模样完全不一样。然后确定节目组大概凑够了剪辑的素材量后,季丛郁和沈祺礼抛下节目组,真的约会去了。
没了摄像机的监视,他们自然许多,至少季丛郁是这样的。她一下牵住沈祺礼的手,整个人都靠在他身上,抬起眼问他现在要去哪里。
沈祺礼站得直直,顿了一下之后垂眸看她,说:“遛狗。”
cupid第十三箭:固执
要遛的狗在梁肖晴那里,沈祺礼和母亲联系,得知她今天和刘叔叔一起去寺庙烧香。
“你拍摄结束了?正好,咪咪一个人在家里呢,我回去不知道几点了,你带它出去逛逛吧?”
沈祺礼坐在车的驾驶座,身边的季丛郁正看着他。
他对着话筒说:“好。”
挂了电话之后,沈祺礼向季丛郁解释,“狗在我妈那里,我们去接一下它。”
季丛郁很快答应,说自己迫不及待见到小狗。
沈祺礼听此一顿,他看了她一眼,问:“为什么?”
“因为你很爱这只狗。”季丛郁说:“你总是把‘遛狗’挂在嘴边。”
第一次见面时沈祺礼用遛狗来拒绝她的邀请,之后也时常提起“遛狗”。当然,沈祺礼对狗的重视程度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是,杜漫灯说过的上次约会的时候沈祺礼和梁稚一起遛过狗。季丛郁本就不是心胸宽广的人,在两性关系上更是刻薄,需要确保对方无旁骛。她可以接受他在节目里和其他女生约会,却不大愿意看到沈祺礼主动将自己的私生活和其他女生分享。遛狗是她在意料之外的事,所以她一直记在心中,并且耿耿于怀。
“哦的确,这只狗陪了我很久。”沈祺礼收回眼神。
“多久?”季丛郁问。
“七……八年了。”沈祺礼这样说。
季丛郁对“七”这个数字没有任何一点敏感度,她只是听到了七年,丝毫没意识到他们阔别的时间也是七年,“那是挺久的。”
沈祺礼没再揪着这个话题说什么,他不想一遍遍暗示。
他想,等见到面,季丛郁就会想起来了。
他将车停在小区门口,让季丛郁在车里等他一会儿。
等沈祺礼下车后,季丛郁开始用目光扫视沈祺礼的车,刚才他在旁边,她没好意思多看,现在倒是眼和手一起动了起来。车里没有多余的装饰,她打开副驾驶座前方的储藏箱,里面除了一条遛狗绳和纸巾以外,没有任何东西。
脚垫和后座都一尘不染,不过她从中控台上发现了一根狗毛,是黑色的。沈祺礼养的是一只黑狗。
十几分钟后,后座车门被人从外面打开,季丛郁看到沈祺礼牵着一只黑色的狗。
他熟练地在后座铺上车载垫,然后将狗抱了上去。
季丛郁扭头看它,狗是很乖巧的模样,也不乱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和她对视着。
沈祺礼回到驾驶座之后,听见季丛郁问他:“它叫什么?”
沈祺礼盯着她看,说:“咪咪。”
季丛郁重复着“咪咪”这两个字,然后在下一秒,像是想起什么,她的眼睛亮起来。
她惊讶看向沈祺礼,语调提高,听起来甚至有些尖锐,“是我们学校后门那只黑狗吗?”
在沈祺礼和季丛郁走得很近的那个时候,他们在学校后门碰见过一只流浪狗,像是一出生就被遗弃,瘦瘦小小,狗毛都打着结。
狗时常在学校后门的巷子里晃荡。狗算幸运,它盘旋的那个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心善的高中生。他们给它送上食物,但也只是喂食,他们没有能力抚养,只是放任着它流浪。
季丛郁和沈祺礼一起放学的那段时间,他们总是会去后门的小巷里找它。它和他们俩很亲,见到他们不会大吠,在季丛郁给它取了“咪咪”这样有辱狗风的名字后,它甚至像是接受了。听到他们这样喊它,也会兴奋地回应。
如今季丛郁想起它,想起那段记忆。
沈祺礼一直都在期待她这样的反应,但是当她真的露出这种类似于感动惊喜的情绪时,他又觉得胸口闷闷的,话像是黏在喉咙处,他慢腾腾说:“是的。”
“你帮它带回家养了?”季丛郁这样说着,伸手去摸咪咪,还亲昵地叫它的名字,“咪咪。”
“嗯。当时不知怎么的,就把它带回家了。”沈祺礼看着和咪咪玩着的季丛郁,并不打算告诉她,他是在和她闹翻的那天将咪咪带回家的。
他在和季丛郁不欢而散后,在那条小巷子碰见咪咪,它跟着他走,他说自己今天没有带吃的,平时咪咪都听得懂,但那天的咪咪却还是跟着他。他情绪低落,便没有管它。
走了一条街,他终于回头看它。
它的毛总是很乱,虽然是黑狗,但平时看起来却是灰黑相间的,它太脏了,但一双眼睛却是最纯粹的黑。
此刻,咪咪用那双黑亮的眼睛看着他。
沈祺礼猜它是要安慰他,他和咪咪说:“我被彻底拒绝了。”
咪咪汪了一声,在回应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