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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童谨是有喜欢的人的。
尽管童言对于姐姐的秘密十分拥护,但也大概了解一些。比如他们认识了很多年,早已熟稔、无话不谈,也因为童谨即将出国读研而约定在英国见面。
但这一切都被童言毁了,起码三年来他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自己的抗争,最后被送出国的是他。
童谨表现出的崩溃只有一晚时间,过后她无数次的安慰童言,减轻他的负罪感,但童言心里清楚,姐姐和那个人在那之后联系就淡了。
一个未实现的谎言,远隔大洋的距离,他牺牲掉的是姐姐尚未发芽的爱情。
他是无比的信服浪漫主义,认为时间,即便是世俗都不可抵挡爱欲,所以他起初并不理解,为什么三年来童谨会单方面与那个人切断联系。
直到回来那晚,童言才清楚。
一条随时可能奏效的婚约附加在她的人生里,三年时间,这种不确定性也慢慢消磨了她对于可追求的爱情的把握和信心。
果然,童谨笑着摇头,“他已经半年没有和我通信,也许早就不在英国了。”
童言抿着嘴,他问不出‘那你还喜欢他吗’这种话,他想他和焉回南真的很过分又极无辜,白白浪费了童谨三年的时间。
察觉到童言低落的情绪,童谨一如既往地安抚道:“换季了,这半个月都要喝药,也不方便和你一起去。”
童言没办法强迫她,童谨在这件事上有种近乎执拗的逃避。
每当这时候,童言就会认为自己和童仕华没什么区别,这个家里的男人对女人亏欠良多,他们永远在吸噬她们的纯良,榨取她们的价值,从他被生下来是以妈妈的性命为代价开始,他的人生就被迫承接了这种宿命。
而痛苦之处在于他并没有继承童仕华的冷漠,良知便成为了父权折磨的隐疾。
童言摸到手指上的创口贴,粗粝的质感让他想到焉回南,因而平静下来。
他越过童谨,把带来的诗集翻开在被树叶书签标记的那页。
那首诗写着——
[我固执地以为,我得去远处活一回
如果我失踪,有马匹会嗅着我的气味追随而来
所以,我允许自己一辈子都活的这么近]
人总是只能看到自己愿意接受的道理,文字亦然。
三年前的暑假他们一起读这本诗集,正在为出逃计划满腔热血的童言看到开头的第一句,反叛心理便坚定几分,热情难以褪去;童谨读到了第三行,她如常地接受安排,接受奉献与不平,接受近的生活,近到不能够面对自己。
他们都没能看到这首诗的结尾,却都以偏概全的误解了深意。于是这一页像一片遮盖了三年、淋漓的伤疤,再没有被人翻阅过。
童谨低下头,目光落在诗的后半段——
[把最好的光阴都攥在手心里
我知道,我去了远方,能够再回来
就会离自己更近①]
童言小心翼翼地说:“姐,也许他还在等你呢。”
童谨撑着桌面,指甲在纸上留下新的印记。
午后最温暖的时候,一盏熹微的光透过纱帘照向了远处。
到童言走之前,童仕华果真都没有回来。小刘叔叔也跟去工厂了,家里的司机把他送到机场。
童谨对于跟他一同去英国这件事依旧没有表态,但她这两天总在发呆,时常单独待在房间里。童言去还书时,看到桌面上堆着乱糟糟摊开的信,知道她的内心已经有所松动。
回国时只背了一个包,走的时候大包小包塞了一个行李箱,装着秀姨秘制的酱料,还有一些国外买不到的塑封食品。
托运之前童言拍了张照发到三人群里,正在睡觉时间的艾萨和海曼没有来得及回复。
关机前,童言想了想,给连轴转出差的焉回南发了一条消息。
——我回学校啦。
长途飞行很难熬,机舱里暗下来,隔壁座的中年人发出低低的鼾声。
童言睡不着,他带了一本作家自传看,文豪讲述自己度假时的见闻,文字风趣,倒显得旅途不那么无聊。
落地时,伦敦午后四点,正是阳光也懒散的时刻,国内应该已经凌晨。
上了大巴车,童言掏出手机给童谨报平安,艾萨和海曼在群里高呼“Chinesefood万岁!”,焉回南关心了他一些问题,并为没办法去机场送他再次道歉。
离开英国仅仅一周时间,除了亲人和好友,他的生活里多了一个新的需要报平安的存在,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到了车站,面前步履匆匆的人群从黄皮肤变成白皮肤,一时间的割裂感是存在的。
童言不太想思考差异性,他刚刚在书里读到‘不想同精神打交道②’,于是决定奉行这种风趣。
口袋里空荡荡的,他没甚所谓的把行李箱扔在座位旁,离开前被邻座正在啃可颂的金发小男孩叫住。
他的妈妈坐在一旁打工作电话,小男孩百无聊赖的晃着腿。
“你的箱子放在这里会被偷的哦!”
童言笑着耸了下肩,“justfood.”
尽管他表示了不用在意,走出几步路之后回过头,还是看到小男孩从座位上滑下来,站在只比他矮了一点的行李箱旁站岗。他穿着海军领的深蓝色外套,像个很尽责的小童子军。
童言在小商店里买了牛奶和烟,要结账时看到柜台旁摆着的糖果色打火机,四种颜色,没有明黄色的。
他最后选了一只海蓝色的,和他的纹身颜色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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