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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第1页)

“你有什么打算?继续住在县城?”马勇掩饰着自己的想法,故意问了这么一句。“不满将军,我准备离开!”顾倾城看着马勇的眼睛,缓缓说道,“我想把那些产业都变卖了,然后带着儿子去省城,或是去魔都!”乱世之中,还是去大城市更安全。“我估算了一下时间,大概半个月就能把这些处理完毕。”所以,她就算要借人,也就借这几天,不会一直麻烦人家。“离开县城也好!省城就不错!我们部队的大本营就在省城。”马勇眼底闪过一抹惊喜。嘿,还真是想啥来啥。他不是常驻县城的将军,他这次来县城就是为了筹措军饷。如今,钱、粮都到了手,还超额完成了任务。他也该带着兵马返回省城了。“这样吧,正巧我手里的那些产业也要脱手,我就一并帮你卖了吧。”马勇存了心思,自然要努力表现。他哈哈笑着:“同样的产业,我靠着司令的身份,总能多卖几个钱。”何止是多卖几个钱啊,简直就是能再“抢”一遍。顾倾城知道其中的猫腻,赶忙道谢,“多谢将军,多谢将军!”“哎呀,客气啥!就当是你帮我取名字的谢礼了。”“还有啊,以后去了省城,你也可以来找我。”“我这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对于愿意帮助的人,还是很大方的。”最后一句话,马勇暗示意味十足。顾倾城:……巧了,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我做任何事,都要讲究一个利益!而马勇这人,就目前而言,还是非常符合她的利益诉求。“多谢将军,我明白!”都是聪明人,说话都不用说得太透。马勇看了眼顾倾城那张猪头脸,虽然有几分遗憾,但更多的还是坚定……民国恶毒继母(十一)“贱人!好个贱人!居然吃里扒外!”李家,送走了狠狠敲竹杠的周知县和马勇,李继业气得在屋子里只砸东西。那些人,真是太狠了呀。他李家经营了几十年的产业,生生被夺走了一大半。再加上被顾倾城弄走的那一半儿,李继业仔细算了算,他手里仅存的产业只有不到十分之一。“啊啊啊!贱人!贱人!!”李继业一想到自己的产业,就恨不能生吃了顾氏。其实,真正敲他竹杠的人是周、马二人。但,李继业根本就不敢得罪他们啊,连背地里骂两句都不敢。他所有的怒火就只能发泄到顾氏身上。再说了,顾氏并不无辜啊,若不是她作妖,跑去县衙告状,怎么把恶狼引进门?寒秋雨呆在自己的院子里,听到主院一直闹个不停。她烦躁的同时,不禁有些诧异:“这个顾氏,倒也是个狠角色!”被诬陷偷人,还被赶出去了,居然还能绝地反攻。就是这法子阴损了些。啧,不管怎么说,李家都是她的夫家啊。她怎么能利用贪官和军阀来压榨李家?这不是寒秋雨烦躁的主要原因。她烦躁,是因为原剧情里的顾氏,只是贪婪、只是坏,似乎没有这么高明。寒秋雨穿来后,也发现顾氏不够聪明。否则,以寒秋雨初来乍到的情况,以她很是粗糙的手段,是不可能“反杀”顾氏的。顾氏再不济,也做了李家好几年的当家太太。按理说,她早该把李家的后院经营得如同铁桶一般。而事实上呢,寒秋雨这边刚刚做了安排,就有婆子、丫鬟暗中配合。那时寒秋雨还忍不住感叹:“啧,做人做到顾氏这个份儿上,也算是够失败的。”尤其是顾氏“偷人”被发现,李继业暴怒之下命人打她板子的时候,居然还有婆子趁机拿着竹板往她脸上招呼。就婆子那狠辣的模样,顾氏的脸肯定要毁容。一个女人,没了名声,还被毁了容,就算李家最后没有把她一棍打死,她也没有什么好下场。原本,顾氏的命运,在被寒秋雨反杀成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寒秋雨觉得,顾氏将不足为虑。她欠原主的那份因果,也因为顾氏自食恶果而得到了了结。但,寒秋雨万万没想到,顾氏竟还有这样的手段。又毒又狠,直接捏住了李家的七寸啊。“……不过,顾氏如何,已经跟我没有关系了!”寒秋雨感慨了一番,便将注意力从顾氏身上转移回来。还是那句话,她占用原主身体的因果,已经在她帮原主躲过劫难,并让元凶自作自受的时候,就彻底了结了。她与顾氏之间,也没有了什么恩怨。哦不,确切来说,寒秋雨跟周围的这一切,都没有了关系。“走!正巧李家乱成了一团,我都不用刻意想办法逃走了!”寒秋雨穿来后的这几天里,一直都在暗中整理自己的嫁妆。原主能够嫁给县城首富的儿子,她的出身也是不差的。寒秋雨的父亲是前清的秀才,考科举不太行,但非常善于经营。在他的努力之下,寒家虽然不是什么首富,确实远近闻名的大地主。县城附近的良田,有三分之一都姓寒。寒父还在县城、省城都开了铺子。寒家的风头没有李家大,但家底丝毫都不比李家差。李继业精明,知道寒家有钱,便为儿子求娶了寒秋雨。寒秋雨不是独生女,她还有两个兄弟。她是寒父唯一的女儿。寒父对寒秋雨非常疼爱,从小就给她裹了小脚,希望她能嫁个好人家。寒秋雨:……我真是谢谢你啊!这踏马的都是什么道理?疼女儿,所以把她变成了残疾?寒秋雨对于自己穿越到这个类似民国的平行世界,原本还是挺开心的。民国啊,十爱九悲。所有的故事,仿佛都透着一股腐朽的华丽的残破美。这个时代是那么的矛盾,亦如这个时代中的人。寒秋雨是个文科生,还炒鸡喜欢看网文。“做个文抄公吧。民国文人的待遇还是非常高的。”穿来后,确定自己来到了架空民国,寒秋雨第一个想法就是抄抄抄。唯一的遗憾,约莫就是原主那双畸形的小脚。“哼,那些吹捧三寸金莲的狗男人,一定是没有见过小脚真实的模样。”拆掉厚厚的裹脚布,看到那双已经严重变形的脚,寒秋雨忍不住痛骂着。这种小脚,如果裹着雪白的裹脚布,再套上特制的绣鞋,确实看着精致、小巧。走起路来,身形摇摇摆摆,娉娉婷婷,也非常有韵味。但,一旦拆掉裹脚布,露出双脚最真实的模样,就是最变态的人,也说不出这玩意儿“美”。“还好原主的年龄不算太大,今年也才十六岁。”六岁裹脚,过了十年,脚上最小的脚拇指已经被掰断,想一块肉般软踏踏的贴在脚底。脚弓也变了形,脚尖跟脚后跟快要贴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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