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二章 我收服妈宝男杰森了(第1页)

他逃,他追,汤米插翅难飞。

眼见杰森追的紧,汤米咬咬牙,将手中的大剂量麻醉针甩了出去,至于能不能命中,他也不知道。

没办法,他现在只能赌运气了。

刷!

针筒居然撞到树枝上,掉下来刚好扎了上去,看来他运气不错。

杰森看了眼扎在腰子处的大针筒,两个面具后的小眼睛里满是疑惑,他歪了歪头,摇了摇身子,似乎有点麻。

啪!

伸手掰断。

扔到一边,再次追了上去。

至于突然出现的这么多人?

不在乎,杀,杀,杀……

相比起来,汤米就机智多了,眼见这么多人,还有那令人胆寒的武器,直接一个猛子跳入了湖中,下一秒。

枪声大作。

哒哒哒!!!

凶猛的火力开始爆发,冒着蓝焰的火舌像是地狱在咆哮,每一颗子弹都能夺走人的性命。

这就是机枪,重武器中的代表之一。

而在机枪旁边的,是十几把自动步枪在发射。

可是,就算是这样的集群火力,杰森也只是不断的被击退,一点血花都没溅出来,倒是衣服变得破破烂烂的了。

亲自操控机枪的安德烈见状,有点咂舌,但旋即就兴奋了起来,这可比什么猛兽厉害多了。

子弹伤不到你是吧?

那手雷呢?

拉环一丢,五六颗手雷同时飞了过去。

轰!!

地面翻土,硝烟弥漫,大树熊熊燃烧。

可是……

杰森高大的身影如同魔神一样从火焰与硝烟中走了出来,依旧戴着那个面具,手中的砍刀已经断掉,身上也破破烂烂的,到处都是烂肉,但身上的凶残气息丝毫不减。

随后猛的跑起来,跳起,助跑之下落地,距离已大为缩减断刀扔出。

安德烈瞳孔一缩,凭借灵敏才堪堪躲开,大吼一声,“上火焰!”

火焰喷射器立刻开始使用,几条凶猛火蟒迅猛喷发,配合着不断射击的机枪,像是一枚枚火流星一样击中杰森。

而杰森居然就这么直愣愣的硬扛,完全不闪不避。

与火焰一同到来子弹顺着身体伤口彻底突破了他的防线,将身体炸出一个个更大的坑洞来,可是很快,一颗颗子弹就从他的伤口处挤了出来,伤势也开始快速愈合。

就连火焰灼烧在他的身上,也是短暂的烧熟和焦黑后,逐渐生出新的皮肉。

与此同时。

他,还在靠近!

路易眼见这一幕,手中血咒珠立刻使用,十八颗齐爆。

杰森终于又顿住了脚步,口鼻第一次开始冒血,但没大用,很快,他就再一次扛着火焰和子弹开始前进。

“fuck!上火箭筒!”

“等等!”

火箭筒的威力定然是可以将杰森炸碎的,但碎掉以后的杰森只会变得更难对付。

不到最后,路易不准备这么做。

至于现在……

路易看向旁边的湖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