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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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回忆往事又想起铁帽子王(第1页)

张建国迫不及待的想赚钱。

现在已是深秋,马上就会入冬,棉被、煤炭、粮食可都没准备。

而且到了冬天,山上的猎物就会冬眠,到时候再想靠山吃山,那就没那么简单。

打野鸡?

不行,度太慢,而且谁能保证还能跟上次运气一样好,一下子就能遇到一窝笨笨的野鸡?

野猪和黑瞎子值钱,但是手上没有猎枪,万一碰到跑都来不及,更别提杀了卖钱。

突然之间,张建国想起来前世生的一件事儿。

在白金莲生下第一个儿子没多久,张建国便被被赶到山上去找中药给她补身子。

费了半天劲,终于挖到一颗野山参。

那时候张建国打猎是把好手,但中药这方面却一窍不通。

只觉得这棵野山参个头大,长得漂亮。

拿回家的时候,正巧常威来看白金莲母子俩,见到那野山参就两眼放光,殷勤的拿着去煮汤。

过了一个小时,端出来一碗人参排骨汤,喂白金莲喝下。

那时候张建国还傻傻的觉得常威这人还怪好的。

不管这野山参值不值钱,只要给她们娘俩吃了,就值当。

现在可算是知道自己个儿就是铁帽子王!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的人参排骨汤充斥着一股白萝卜的屁味。

而且没过多久,常威就买了一辆自行车、一台收音机。

“妈的,估计把老子的野山参给卖了!”

张建国打定主意,天还没亮就背着背篓、揣上弹弓,思来想去又提了一把柴刀,直奔大窝岭。

等他抵达山口,天色已经微微亮。

按照前世的记忆,他很快就找到那条小路,一路往山上跑。

山里传来一阵阵动物的吼声。

张建国心里默默祈祷,现在它们可都空着肚子,等着吃早餐,可别成为它们的餐前点心。

还好他凭着记忆,绕开了那些熊瞎子、野猪还有狼经常出没的地儿,等到日照三竿,撅着腚找了半个小时,终于找到了那棵熟悉的野山参。

这个时代的野山参可都是纯种野山参,跟后来林下参可不一样。

纯种野山参的种子是自然落地、自然芽生长,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长成。

这种野山参芦头长,碗密且深,参体灵秀,皮细而紧,须根细长而清疏不乱,珍珠点明显,药效最佳,极为珍贵。

而人工将参籽播撒在山林中的林下参,虽然生长环境和野山参相似,生长周期也需要十至二十年,但药效却远远不如纯野山参。

另外,就算是纯野山参也有讲究。

最上乘的是灵体野山参,形态呈人字形,主根短粗,两条腿左右分开,呈八字形,且须根细长,整个参体灵动活泼,看起来很有灵性。

这种野山参像一个小人一样有灵性,所以叫灵体野山参。

而与灵体野山参相对的是笨体野山参。

外形相对逊色一些,参体比较肥大、笨拙,主根粗壮,支根较短或者不太明显,须根相对较粗且数量可能较少。

而上一世张建国刨出来的估计是灵体野山参,不然不会换到自行车和收音机。

张建国默默祈祷,希望这一株依旧如此。

张建国趴在地上,在野山参周围四十公分画了个圈,然后把提前准备好的竹签插进去,慢慢翘起来。

然后慢慢向参根靠近,用竹签小心剔除参根附近的土。

最后才慢慢清理根须上的土。

半个小时后,张建国擦了擦满头大汗,欣喜万分的捧着一支漂亮的灵体野山参,呼了一口气。

“呼!终于挖出来了!”

来不及喘一口气,张建国把提前准备好的小红绳绑在三四两重的野山参上。

这是采参人的规矩,原来是因为标记位置,下次来好找。

后来越传越玄乎,说年份久的人参有灵性,不绑上红绳,就算是挖出来,也能靠着两条腿跑了。

张建国双手握拳,小心翼翼的把灵体野山参放进空间,还盖了一层苔藓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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