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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找你,是晚上有个饭局,要你一起去。”
陆含谦一面漫不经心地开着车,一面淡淡说,“八点,雲都酒店。”
他说着看了眼林言刚刚彻底报废了的腰带和衬衫,有些心虚。
“......时间还早,你就穿件衬衫,怪冷的。咱们可以先去重新买套衣服。”
陆含谦把车停在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对车里的林言晃了晃手:“在这里等我一下,马上回来。”
林言坐在副驾驶上玩手机,没抬头,连“嗯”都没给他“嗯”一下。
“......”
陆含谦告诉自己要忍耐,忍着脾气又对林言道:“既然在玩手机,一会儿就把我微信好友通过一下。”
盯着林言寡淡没有反应的脸,陆含谦忍了三秒,终于没忍住。眯着眼说:
“要是我一会儿下来你还没通过,我就在这个停车场把你摁车屁股上操I到你哭为止。”
“……”
这次林言终于有反应了。他简直忍无可忍,冷淡地看着陆含谦,冷冰冰问:
“陆含谦,你是不是人?……怎么跟个发I情的公I狗一样?”
陆含谦戏谑一笑,伸手在林言脸颊摸了摸,又牵起他细长的手指,凑到唇边亲了一下,咬着耳朵说:
“你是我的春I药。”
*
平心而论,陆含谦很喜欢给林言买衣服。也希望林言买衣服的时候能带上他——
这样他就有机会能给林言做一下参考……更有机会能在林言面前刷一下自己那几张黑卡。
所以每当其他富二代朋友跟陆含谦发牢骚,说新交的男伴女伴要他们陪着逛街很烦的时候,陆含谦都感觉不可思议。
你说和喜欢的人一块儿逛逛街,买买衣服,让他刷刷你的卡,回头再让他穿上给你看,顺利的话,最好还能亲手脱下来,这多美妙的事儿啊,怎么会有人不乐意的呢?
但非常可惜的是,尽管陆含谦的觉悟已经足够了,非常渴望能得到信任和锻炼,林言却至今还一次机会都没给过他。
那句老话叫什么来着,陆含谦失落地想,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进了商场,陆含谦直接去了三楼。
那里他早看中了几套衣服。
有件枪灰色的格子毛衣,高领,收袖口,下摆稍稍有些宽大——
凭林言那窄肩细腰,穿在身上,指不定有多显身段。
想想,壁灯昏黄暧昧的光线里,林律盘腿坐在沙发边看文件。
温暖绵软的灰色毛衣下,是隐隐约约,漏出的一小截白白细细的锁骨。又因为光线不好,他的身体有些稍稍往壁灯的方向前倾。
那宽大毛衣针线粗糙的下摆,就会裘起来,一下下擦过林言尾椎上方两只浅浅的腰窝。
这个时候,陆含谦就可以走过去,将林言摁着脖颈压倒在沙发上,同时将枪灰色的毛衣一直往上推,直撩到林言锁骨处……
陆含谦早就想看林言穿上,却一直苦无机会。
毕竟他平时送给林言的东西,林言都不会要。即便强制他收下了,多半也会往衣柜最里头一扔了事。
陆含谦见过一次,那是家里的桌子出了点问题,老晃晃,林言就顺手拿了个小盒子来撑住了。
陆含谦一开始没太注意,后来有天看电视,觉着这小黑盒子怎么这眼熟呢,越看越眼熟,越看越眼熟,他给扣出来一看,里头是他之前特地从巴黎给林言带回来的一枚戒指。
戒指安安静静躺在那里,林言都没给拿出来过。
陆含谦怎么都没想到,这戒指送出去之后的下一次见面,它就已经和外头盒子一起给垫在桌子脚下了。
这回陆含谦总算逮住机会,大包小包给林言买了一堆。迅速结账送下去,迫不及待想看林言穿上。
“这次你不去洗手间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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