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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严带着眼泪傻笑着,脸上完全看不出平日的冷静和机灵。
平复了好一会,才蹲在野猪身边研究起来。
“哥,这是野猪还是豪猪?
我听说豪猪全身都是刺,这一头看起来也差不多啊!”
赵严不信邪地伸出手野猪,沈丛煜敏捷从他们手心下将他的手拨了回去。
“野生动物身上细菌太别多,还容易有寄生虫。
被它扎一下,你可要去医院了。
而且……它还没死透,你离它远一点。”
沈丛煜话音还没落,野猪像听懂他说话似的,猛烈地动弹两下。
赵严吓得跳了起来,指着野猪,说话都结巴了。
“哥……它还……真……真活着!”
沈丛煜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野猪脖子前,用力拔出插在它喉管的柴刀,野猪又挣扎几下,不甘心地瞪大眼睛停止了呼吸。
柴刀贯穿了野猪半个脑袋,沈丛煜费了些力气,才剖开野猪坚硬的皮肉,野猪皮去了毛也难以入口,处理起来也费劲,沈丛煜不想在没用的东西上浪费时间。
剥了皮就一扔,开始对野猪开膛破肚。
刀刃划开野猪的腹腔,一股温热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沈丛煜用刀尖熟练地掏出内脏,把还在跳动的猪心扔给小机灵,换成斧头开始劈猪肉。
暴露在空气中的野猪肉呈暗红色,凑近看去,肉的纹理清晰可见,纤维紧密交织,猪里脊的位置还在微微跳动。
几百斤的野猪很快被分成三个部分。
怕猪肉与灵芝串味,分割完毕后,沈丛煜还用周围扯下来的树叶包好。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来,招呼二狗子和赵严。
“二狗子今天出力多,他多分一点。
这些是赵严的,我不喜欢肥肉,只要里脊和后腿。”
沈丛煜从来都记得每个人的喜好,二狗子喜欢肥肉,野猪皮糙肉厚,尤其是腹部的肥肉,足足有两寸厚给他再适合不过。
赵严比较喜欢吃少见的东西。
猪头、猪尾巴、臀尖肉全给了赵严。
可分好肉,新问题又来了。
野猪太重,去了皮和内脏,每人还是分了好几十斤的肉。
背篓里实在装不下,三人没办法,只好抬起肉,分几次运下山。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周围的树林不但没有开阔,反而还越来越茂盛。
沈丛煜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他们来的路!
这些标记也不太对!
虽然标记的方式和沈丛煜一样,但是和他做标记的位置有些许偏差。
“不对,我做标记应该不会在这个高度……”
停下脚步,沈丛煜走到一处记号边,上手摸了摸。
“山里还有别人!”
标记果然不是出自自己的手笔!
虽然很像,但是他清楚记得自己喜欢在起笔时候力量重一些,收笔时候最轻。
这个标记和他刚好相反,起笔时候没有多大力气,反而在收笔时用了大力。
二狗子挠挠头,看着沈丛煜的眼神,并不觉得有什么不正常。
“沈大哥,山里有别人也正常啊!银大哥也会带着乌云上山打猎,山里还有其他民族的人,一点也不奇怪。”
虽然还是不安,但二狗子说的也有道理,又不止他一个人能进山采药,有别人做标记也很正常。
二狗子抬头看看从树叶落下的阳光,又扒拉几下周围的树。
“走这边吧!
这里应该是下山的路!树枝更茂盛,我记得咱们村就是在长白山东口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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