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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狼狗可真漂亮啊!”张晨轩拿着手电筒照向李子树下的狼狗。
宋阳起身走出屋子,接过张晨轩手中的手电筒,仔细地打量起这只狼狗。一家人也都跟着走出门,好奇地看着。
这狼狗身形高大健壮,全身披着一层修长且好看的饰毛。头部、耳部、爪子以及腿部的毛发又长又密,外形看起来是狼狗的样子,就是毛特别长。
宋阳对狼狗了解不多,说不出这是什么品种,记忆里也没见过这种长毛的狼狗,只是习惯性地把这种有着狼外形的狗称为狼狗。
他越看越觉得熟悉。重生回来这段时间,他只在李乘风所在的那条山沟里,远远地见过有人牵着狼狗,感觉和眼前这只很像,可又不敢确定,毕竟当时只是匆匆看了几眼。
在那个时候,山里人大都养土狗,像这样的狼狗非常少见。
宋阳还注意到,这狼狗身上有好几处伤,尤其是腹部,有一道长长的血痕,看起来挺吓人的,想必是被什么野生动物给弄伤的。不是被野猪用獠牙顶的,就是被羚牛用角挑的。
此外,狼狗脖子上戴着个布满尖刺的防咬项圈,还拴着一条细绳编成的牵引绳。
看到那防咬项圈,宋阳觉得挺新奇。
很多野生动物,特别是豹子之类的,捕猎时就喜欢冲着脖子咬,有这么个项圈,确实能很好地保护猎狗的脖子不被咬到,他想着也得给自己的猎狗弄一个。
“是挺好看,个头也大,一锅可炖不下。”宋阳把手电筒还给张晨轩,半开玩笑地说道。
山里人大多不吃狗肉,整个石河子村,也就张晨轩这个另类馋狗肉。
“别乱说……这可是狼狗,不是一般的土狗。你不是经常进山打猎嘛,有这么一条狼狗,不比你养的那两只狗崽厉害多了?我觉得带着它去山上,肯定威风得很。”
张晨轩凑到宋阳身旁,压低声音说,“我特意把它带来给你看看,你要是想要……”
说着,他冲宋阳伸出五根手指晃了晃,还强调,“可凶猛了!”
宋阳一下明白了,感情这家伙是来卖狗的。
“谁说狼狗就一定比我的狗崽厉害?”宋阳反问一句,接着问道,“你从哪里弄来的?”
张晨轩犹豫了一下,说道:“我爸从林场回来过年时带回来的。”
他说的林场,是米仓山东边的国营林场。他父亲张春贵年轻时在林场当伐木工,后来林场招护林员,他报名被选上了,就一直在林场工作,负责巡查山林。
张春贵一个月也就回家一两次,送点工资回来,顺便和老婆团聚。
他工资不算高,一个月也就十三四块钱,但好在工作稳定,细水长流,比石河子村大多数人好多了,毕竟村里好多人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钱。
就因为这,张晨轩一家在石河子村渐渐有了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尤其是张晨轩运气好,去锦城三江制鞋厂当了学徒工,家里有两人有了工作,更是不得了。
张晨轩的母亲,那个姓吴的女人,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差。
宋阳都怀疑,是不是张春贵回家团聚时没哄好老婆,不然她怎么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对人乱发脾气。
到现在,估计张晨轩还没跟任何人说他丢了工作的事。
不过,这事瞒不了多久。之前有人问起,他就说放假回来过年。等过了年还不回去,大家肯定会怀疑。
“你爸从林场带回来的……”宋阳眯着眼看着张晨轩,“你不说真话,觉得我会信吗?”
“真的……我爸他们负责护林呢!”张晨轩赶忙解释,神色有些着急。
“净胡说,我家杀猪那天你没来吃饭,第二天早上我去叫你,你们一家子人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听到屋子后面阴沟里有动静,还以为你们在那儿干啥,过去一看,就看到这条狼狗了。当时在阴沟里打了个桩,把它拴在那儿,还搭了个小棚子遮着……这都是几天前的事了,你爸今天才回来!”
王岳在一旁听不下去了,直接揭穿他。
“你可别说是你自己从林场弄回来的,林场离这儿可远了,一天根本跑不了一个来回……你接着编!”王岳又补充了一句。
被王岳当场揭穿,张晨轩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神色非常尴尬。
宋阳看着张晨轩,忍不住笑了:“兄弟,咱都是一个村的,你就不能说点实在话?”
“行吧……这狗是我从山上弄回来的,我也不知道是谁的。
那天去王岳家杀猪,吃完中午饭回家,正好看见这条狼狗在我家鸡窝旁边转悠。它看见我回来,转身就跑,一下子钻进了竹林里。
村子里没人养狼狗,我就想着肯定不是咱村的,本打算弄回来吃狗肉,就追了出去。追了好一会儿才追上,它脖子上的绳子挂在小树桩上,跑不掉了。
本来我想当场把它打死拖回去吃肉,可看它长得这么漂亮,又是狼狗,又怕有人找上门来,就把它牵回来拴着了,想看
;看有没有人来找。
这都好几天了,也没人问起,估计不会有人来了。我觉得这种狗肯定厉害,就牵来问问你,看你打猎用不用得上。”
实在瞒不住了,张晨轩只好如实说了。
王岳笑着说:“你是不是看它身上有伤,先牵回来养着,等有人找上门,好从人家那里捞点钱?”
不得不说,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年纪又差不多,王岳太了解张晨轩的性子了。
不光王岳这么想,宋阳也是这么认为的。张晨轩这家伙平时就爱蹭吃蹭喝,没有好处的事不做。
听王岳这么一说,张晨轩的脸更红了,显然被说中了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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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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