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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那个孩子一样矮小,动作却灵巧至极的身影,已经闪电般欺到了他的身前。
指猴虽然十分意外这个目标的反应竟然这么快,但出其不意发动偷袭,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就在拜伦本能拔剑的同时,他猛然抖手,十分阴险地甩出了一包...石灰粉。
一切为了完成任务,刺客的战斗方式就是这样无所不用其极。
咻!
抓住机会,肘剑术戳刺步瞬间近身。
掌心中跳出一柄雪亮的匕首,猛然削向拜伦的胸膛!
只不过,这一次不像拜伦用辣椒面偷袭那位海军上尉时那样有剧烈的七级风作为助力。
拜伦有足够的时间反应,及时闭上双眼。
在这个危机关头,灵性辉光陡然炸开,化作比肉眼视界更广的第三只眼睛。
寻着第六感中的方位,以屋顶剑式挥出一计狂风般的旋斩。
却是两败俱伤一样的以攻对攻!
一切剑术理念都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判断、距离、时间、位置。
在“时间”原则的手、躯干、脚、步法中,手的时间最快,步法的时间最慢。
而所谓的“抢位置”,就是只需要动动手腕,就可以快速发动攻击的范围。
这便是暴风剑术的战斗理念。
一切架式和剑招都是围绕着如何缩短“时间”,抢走“位置”来进行。
靠着绝对的进攻速度,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完成绝杀!
而指猴的肘剑术显然同样也是抢时间的翘楚,只用前肘出招,将手的“时间”发挥到了极致。
加之本人天赋异禀,在灵性觉醒后,还从没有遇到过比他挥剑还快的同类。
但匕首的杀伤力与手半剑相比终究不可同日而语。
拜伦敢拼着受伤让指猴削上一刀,指猴却绝对不敢硬吃拜伦的一剑。
像弹簧一样猛然矮身,向着拜伦身后冲过去。
同时匕首在他指尖跳动,化作一条雪亮的银蛇,擦着拜伦的胸膛狠狠划过。
刺啦——!
血光乍现。
等石灰粉散去,指猴已经好像只灵巧的猴子一样窜到了巷子的另一头。
他随手抹掉自己脸颊上被手半剑留下的一抹血痕。
用一块白布郑重其事地将匕首上的红色液体擦干塞进口袋里。
回头对着拜伦比了一个割喉的手势,得意一笑,便闪身没入了另一条昏暗的小巷。
“拜伦先生,您怎么样?伤的严重吗?”
被惊呆在原地的八指,这时才反应过来,看到地上一大滩红色的液体,连忙冲到拜伦的身边查看他的伤势。
却见拜伦若无其事地解开血红一片的衣服,从里面掏出一只干瘪的酒囊。
上面一道狭长的切痕触目惊心。
而他自己的皮肤和今天购买的其他材料,却全都毫发无伤。
“不是血,这是...酒?!”
关心则乱的八指这才意识到,地上一大滩血红色的液体虽然看着像血,却明显带着刺鼻的烈酒味。
那并不是拜伦自己的血,而是用酒囊装着的那一瓶百加得朗姆酒。
也是掺着嬗变之血和萨尔曼血液,用来培养次级食尸鬼的所谓战斗之血。
这个时候拜伦的关注焦点却不在酒囊上。
直到擦干净脸上的石灰粉,依旧对刚刚的刺杀有些心有余悸。
“太快了,我前脚才刚刚进入铁锚湾,后脚就被人刺杀。
一定有一个预言家,或者掌握了类似能力的超凡者就在附近,在足够近的距离内锁定了我的位置。
要不是航海日志及时提醒,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次出手的刺客只是凡人,要是下次来的是一个超凡者,我恐怕真的会血溅当场。”
如果说看到通缉令只是让他有了紧迫感,下定决心着手谋划血斗仪式。
那在遭遇刺客之后,他连一天都不想再等了,准备今天晚上就对萨尔曼动手!
无非是想办法再偷一瓶战斗之血的事情。
现在大副麦尔斯他们几十个人每天都要喝,少个几瓶根本发现不了。
哪怕仓促之间谋划一位二阶超凡者,可能会承担一些原本不必要的风险,也不得不拼上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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