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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过了一个多月,现在已是残秋。
这一天,我见天色阴沉,似乎很快就要下起雨来,于是就收拾好画具离开中央广场,去附近的一家高级餐厅找格里弗斯一起回家。
闲暇时间,格里弗斯都会在那家餐厅演奏钢琴赚钱。
当初,餐厅负责人被格里弗斯的演奏震撼得赞不绝口,之后便打算聘请他做餐厅专门的钢琴演奏家,结果当然是不出预料地被格里弗斯拒绝了。
但不管怎样,格里弗斯在这一带现在已可算是小有名气,最近一段时间甚至已经有一些人专门为了听他演奏而特地去那家餐厅用餐(女性居多)。
其实格里弗斯在钢琴上的造诣已经算得上出类拔萃,假以时日,他一定能成为拉斯伐瑞托帝国屈一指的钢琴家。
可惜,格里弗斯志不在此。
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只见天空电闪雷鸣,雷声大作,紧接着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该死。
这地头是贫民窟,建筑大多肮脏破烂。
我在心里咒骂了几句,只好跟格里弗斯一起躲进一座废墟里。
那地方虽然杂草丛生,四面墙已经倒了三面,但幸好屋顶还未塌落,可以暂时用来避雨。
格瑞卡帕塔城,拉斯伐瑞托帝国最繁荣、最文明的大都市。
但即便如此,这里也有贫民窟存在,而且和其他地方的贫民窟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里离帝都最繁华的地段只隔了两条街,却似隔着两个世界。
我们两人狼狈地掠入废墟里。
我匆忙抹去衣服上的水渍,却看到格里弗斯负手站在一旁,抬头望着墟外的滂沱大雨出神,他的眼神里甚至仿佛带着一种惨淡、失落的感觉。
我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我想我知道格里弗斯此刻心里在想什么。
初来乍到,虽说在帝都郁郁不得志地度过一年半载很正常,长达三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都大有人在。
但是格里弗斯,不,我们莫非真的也要等那么久吗?
说实在的,事到如今我已经对出人头地几乎不抱什么希望了,可是一想到我很可能就这样无所作为地在这座该死的城市里待上二十年,我就感到头皮麻。
至于格里弗斯,别说二十年,假如再过三年他依旧籍籍无名,我猜他要么自杀,要么回家。
嗯,我觉得自杀的可能性大一点……
我觉得要找个话题缓解一下气氛才行,于是走到格里弗斯身旁,望着外面的大雨,说道:“你看,这雨下得真大啊!”
格里弗斯倦怠地点了点头:“的确。”顿了顿,又随口问道:“我最讨厌下雨,你们呢?”
咦?他说“你们”?
我怔了一怔。
啊!
这时我才注意到,原来这废墟里并不只有我们两个!
竟有五个人早已先我们一步来到了这废墟里。
三男两女。
一个手持狼牙棒的络腮胡大汉;一个使用连枷的瘦高个子;一个身穿黑袍、脸上带着半截面具的老人;一个打扮妖艳手持一根法杖的女人;还有一个把全身都裹在长袍子里的女人。
这五人显然没有回答格里弗斯问题的兴趣,那大汉对我们厉声怒叱道:“你们两个,滚出去!”
哇!
这家伙看起来好凶!
而且不管怎么看,这五个人都不是好人。
也许他们聚在此处是在策划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阴谋,但是正讨论的兴致勃勃之际,被我和格里弗斯给打断了也说不定。
算了,虽然我平白无故地挨了骂感到很不爽,但出门在外还是少惹麻烦。
我又看了那些人一眼,就对格里弗斯小声说:“格里弗斯,我们走吧。”
格里弗斯却不以为然地道:“急什么,雨还没有停,你莫非想淋成落汤鸡不成?”
哈…看来是那大汉的态度很差,惹格里弗斯不高兴了。
大汉听格里弗斯的态度如此傲慢,简直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气得虎目圆睁,怒道:“他妈的!臭小子你给脸不要脸!”和那拿连枷的瘦高个子欲上前教训我们。
却被那戴面具的老人伸手拦住了。
“稍安勿躁。”老人说,之后慢慢地朝我们走过来,对格里弗斯笑道:“朋友,正所谓先来后到,而且此地如此逼仄,你们两位和我们几个待在一起,不嫌太拥挤了吗?”
格里弗斯始终望着外面似乎永远也停不下来的滂沱大雨,始终也懒得看他们一眼,听了老人的话,只是笑了笑,淡淡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还不出去?”
这次他的回答便是赤裸裸的挑衅了。
老人脸色微变,那大汉和瘦高个子又欲冲上来。
突然间,一阵悠扬的口琴声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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