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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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2页)

一双丹凤眼,不大,眼尾微微向上翘出一个很俏皮的弧度。

鼻子很小巧,嘴唇有点薄。

以前我爷爷常说薄唇之人多薄情,希望我能成为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也不知道我会不会辜负他的期望。

兰兰曾经说过,我容貌尚可,尤其是一双凤眼。

虽然是单眼皮,可内眦到眼尾波浪形的弧度有一种特别的神秘美感,可惜我不爱打扮,不然也不至于单身到现在。

什么叫容貌尚可,我不知道;什么叫特别的神秘美感,我也不知道。

我现在只知道,有句古话叫做“女为悦己者容”。

哪怕她永远不会在乎我,我或许也不会再和她相见。

可能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或许哪天我们又不期而遇?

我必须随时保持最好的状态,只为了一次没有预期的擦肩而过。

再或许,一切与他人无关,我只是想做点什么,连改变什么都算不上。

拧干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我回卧室从梳妆柜底翻出很久没用过的化妆包……

放下睫毛膏,我想了片刻,起身走到衣橱前,推开柜门,取出一条酒红色羊绒收腰裙,对着试衣镜脱下身上的灰毛衣和秋衣,套上羊绒裙。

一般人不能轻易穿红色,越是亮丽的色彩越不好驾驭,可只要你白,一切就不是问题。

谁说人懒没优点?

我皮肤特别白,就是因为懒,打死不出门,所以什么衣服都敢穿。

我以前偏爱素色,穿的也很朴素,颜色鲜的衣服很少,这条红裙子还是和小莉去逛街她给我选的,那会她还说:仙儿啊,你这么白净的人不穿艳点,那可就暴殄天物了啊。

我张开双手转了个圈,镜子里纤细的女子也转了个圈。

我很瘦,收腰裙把我的腰线很完美的勾勒出来,美胸怎么了,我有腰啊,我有腿啊。

嗯,我不穿艳点,的确是暴殄天物了。

我抬手看看表,快有七点了,打车去高铁站半个小时左右,下楼买了早饭可以在计程车上吃,提前二十分钟候车的话现在就可以出门了。

最后确认行李没有遗漏后,我从衣柜里挂着的密封袋里小心拿出那件不知名的董事长送的皮裘大衣,摸摸柔顺的貂毛,不禁叹道,真的很漂亮啊。

我披上大衣又在镜子里转了好几圈,真好看,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古人诚不欺我。

我想起燕思南,她穿旗袍,穿汉服,一娉一笑尽显风华,那种境界,大概我一辈子也达不到吧。

祁牺爱着燕思南,燕思南漂亮,多才,不论哪一点我都比不过她。

所以,没什么遗憾的。

在路上我啃了肯德基爷爷的早餐油条,喝了一杯豆浆,别说,kfc的豆浆口感以外的好,嗯,下次也给祁牺捎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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