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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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行走江湖须身怀绝技(第1页)

这年月你要在江湖上混,没有点看家本事,很难在别人面前抬起头。

那些胸口碎大石,倒立吃面条什么的绝活就不说了。

王云霄原本以为这刘金发背后的神秘组织至少应该有点逼格档次,比方说用驴打滚绿豆糕做代号啊,或者换统一服装戴面具什么的。结果没想到人家走的是下三路。

字面意义上的下三路,都玩到地平线以下去了。

这种拿刑法典当人事简历用的犯罪团伙居然也能挺过去年那两轮打黑除恶,应该是有点东西的。

就不知道是靠山够硬,还是市场需求强烈的缘故。

能抗住**刑讯折磨的信仰战士在历史上确实不少见,但绝对不包括刘金发这种货色。

报完家门之后,他心里最后的底线也就被突破了,现在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知道我是谁吗”王云霄笑呵呵地问道。

“不认识……”刘金发看着王云霄的脸色,赶紧又补充了一句:“我真不认识您,要不您给我提个醒”

“我叫王云霄,道上人都喊我一声元宵。”

“哎呀!元宵哥!久仰久仰!”

刘金发连忙赔笑:“您看这大水冲了龙王庙……”

感觉自己手指头一紧,他赶紧拼命摇头:“别别别!我知道!我知道!小白梨儿前两天还专门在老大那儿提过您的名号!”

“小白梨是谁”

“是我们丁三爷的相好,就是个戏子,艺名叫白梨花,我们背地里都管这兔爷叫小白梨儿……”

王云霄回想起昨天晚上电话里面那个阴柔而又狠毒的声音,不动声色问道:“他跟你们丁三爷相好多久了”

刘金发想了想说道:“也就是今年初吧,这小子忒阴损,谁在背后骂他,他都知道,还爱打小报告。三爷为了他,这一阵子都跟好几个老兄弟闹掰了。”

“他现在做什么营生,还唱戏吗”

“早就不唱了,那小子也就是屁股白净,唱戏的本事一般般,倒嗓之后没养过来,就没人再捧他了。三爷把青西街的那个铺子交给他打理,也没见他赚几个子儿……”

“店里卖什么”

“玻璃杯子,陶瓷瓦罐,零零碎碎乱七八糟,都是小娘们喜欢的那些玩意儿。”

感受到手指上的力道,刘金发连忙补充道:“还有明器!主要是沁玉!”

明器,也就是冥器,指的是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古董。

要是真的也就罢了,刘金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刚才说漏了嘴,那明器还是丁三爷自己做的。

古代人喜欢用玉器陪葬,显贵人家更是从上到下都要用玉器封口。这种出土的玉器几乎都会带上腐蚀变色的痕迹,也叫做沁色。久而久之,沁色也就逐渐变成了鉴别古玉的一种标志。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于是又有人将新玉藏在动物的尸体腹内,埋入地下做旧形成沁色。

隔个三五年再挖出来,处理一下流入古玩市场,专门糊弄新入行的傻子。

丁三爷交给小白梨的就是这档子生意。

其实他做什么生意都不重要,这会儿肯定已经戴上银手镯了。

王云霄更关心其他方面的问题。

“这个小白梨是怎么认识我的他想找我做什么”

“这我真不知道……哎呀别别别!哥!哥你听我说!”

眼看着自己第四根手指头都要废掉,刘金发在危急时刻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潜力,赶紧求饶道:“我那天就听他回来说起过一嘴,说算八字的时候,看见清河中学里的学生逃课出来,然后他就让人去打听一个叫王云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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