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4章(第1页)

刘欢欢穿着韵律装从楼上慢慢走了下来,一头长盘了起来,露出一截粉颈,额头上微微出汗,欢欢姐用围在颈间的毛巾轻轻擦着。

看着对方那曲线毕露的身材,小明不禁吞了一口口水。

“好看吗?”

“嗯。”

“是不是觉得姐风格变了。”

“欢欢姐怎么变都是最美的。”

“真是小甜嘴。”

刘欢欢换了一套连身的长t恤,宽宽松松的家居服,坐到小明的对面。

身材好的女人随便穿什么都好看,双峰顶着薄薄的衣服,随着她的动作忽隐忽现,真是说不出的性感。

“小帅哥,今天叫你来做什么知道吗?”刘欢欢风情万种地看着小明。

“做爱啊。”

“真是一点情趣都没有。”刘欢欢白了小明一眼。

“一会儿就会有的。”

小明干脆把欢欢姐一把抱起来,进了欢欢姐的卧室,将欢欢姐轻轻放在柔软的床上。

欢欢姐虽然一个人住,但是注重生活品质的态度处处可见,连床都是大尺寸,看着欢欢姐慵懒无力,眉头微皱的样子,小明开始动手解除欢欢姐的武装。

脱下她连身的t恤,在眼前的是欢欢姐只穿着胸罩及内裤的雪白肉体,浑圆的大腿,平坦的小腹,佩上洁白的内衣裤,好完美的身材……

小明的阳具已硬如铁棍了。

轻轻将欢欢姐翻过身,动手解开欢欢姐的胸罩,再将她轻轻翻过来,最后将女人性感的内裤褪下……此时,欢欢姐已是全裸了。

真是没有一点暇疵!

好像雕像般匀称的身材比例,鲜红的乳头矗立在浑圆的乳房上,不是巨形的豪乳,是恰到好处那一种两腿之间挟着一丛阴毛,密密的把重要部位遮盖着,小明将欢欢姐的双脚分开到最大,欢欢姐的销魂蜜穴一点也没保留的呈现在眼前。

欢欢姐的阴唇蛮厚的,很是性感,轻轻分开,里面就是迷人的阴道口了。小明最喜欢看的,就是欢欢姐的这里了。

整个阴部都呈现粉红的色调,小明不禁怀疑,难道欢欢姐做了处女修复手术吗?要真是这样,太爽了。

“欢欢姐,你这里感觉紧了好多哦。”说着,小明的手指在欢欢姐蜜穴里插去。

“喜欢吗?”刘欢欢迷情地道。

“嗯。”

小明不再说话,他两三下把衣服都脱了,轻轻爬到欢欢姐的身上,开始吻着欢欢姐的乳头,一手搓,一手含着,然后从欢欢姐的颈际一路舔到欢欢姐的下腹部,欢欢姐开始呼吸有一点变快,嘴里偶尔出“嗯”声。

小明继续往下进行,将舌尖在欢欢姐的阴核处挑动,挑弄几下后,欢欢姐的身体已随着他的动作的节奏做轻微的摇动,从阴道里也流出了阴水,阴核也慢慢突起变的明显了。

小明见时机成熟,压到欢欢姐的身上,抓着自己早已粗大的肉棒,用龟头上下摩擦着欢欢姐的阴户,欢欢姐的动作越来越大,声音也越来越大声,杏眼似乎也微微睁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