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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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第1页)

“我不在乎除了蝙蝠侠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物。你可以尽情去做你想做的。”

这就是他和杰森不太一样的地方了。骑士——阿卡姆骑士他很擅长用言语来蛊惑人心,即使是机械音也不影响他的发挥。他的话虽然不多,也不是走的像卢瑟一样会宣讲演讲的亲和路线——不管莱克斯·卢瑟内心深处究竟有多自傲,多看不起蠢货,他的表面功夫都做的很好。而阿卡姆骑士,他不屑于做表面功夫。

他的父母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想要把他卖给帮派人员抵债,结果被那群五大三粗的混混狠狠骂了一顿。后来在年少的时候阿卡姆骑士就脱离了他所谓的父母,不再去管他们的死活,自己拿着法棍打出一片天地。

阿卡姆骑士与蝙蝠侠还有小丑的初遇更是传奇,传奇到被当时所有人津津乐道。

当时还是半大少年的阿卡姆骑士拿着手枪瞄准小丑的头颅,救下了蝙蝠侠——他本来可以杀了小丑的,但是他犹豫了,最终选择不扣下扳机。后来他被蝙蝠侠所赏识,成为了飞舞在哥谭夜空中的罗宾,跟其他世界的杰森一样的快乐,然后快乐如同天空中的烟火,绚烂而又转瞬即逝。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也许可能是不幸的成分居多吧,小丑对他也投与了一定的关注。在一段时间的关注之后,小丑做了一件事情点燃了骑士的怒火。

他把一整个校车上的小孩子全部都随机缝合在了一起,使得他们活着不如死去,死去的最后也只能陷入无尽的痛苦和恐慌。年少的罗宾携裹着愤怒孤身一人深入地下,最终被小丑折断了羽翼。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下硬生生熬了一年时间,直到小丑死去才被丧钟捞了出来。

阿卡姆骑士生于哥谭,生于泥沼,他相信过光,跟随过光,最终又被打落泥潭。他比任何人都能够用言语来描述出黑暗的诱惑。他在举手投足之间比任何人都富有离经叛道的魅力。

“这真是听起来令人愉快的说法,老板,我对此由衷地期待着。”

即使是听过不少花言巧语的赫曼·史密斯也不由得被阿卡姆骑士说动了。

恶魔之首已经老了,没有拉撒路池的话他很快就会死去。而哥谭若是没有她的黑暗骑士,等到坦克压境,赫曼还会怕什么猫头鹰法庭吗,那是不可能的。

“丧钟说你有能增强人体魄,缓解病痛的东西。”

“原来你们两个在这等着我呢,”赫曼笑了,既然他手里有阿卡姆骑士想要的东西那就好办,“好吧好吧,我确实有这种东西,你想要什么效果的,是一时半会见不了成效但是日后大有裨益的,还是只是短期迅速见效,就跟止疼药一样的药剂?”

“有什么副作用?”

“没有,一定要说的话就是一旦停止使用就没作用了。”

“很好,等会就给我,我试试。”他忍耐着从骨缝里窜出来的疼痛说道。

与小丑的相处打碎了他身上的骨头,现如今骑士身上没几块骨头是完好无损的。科技只能修补,并不能不让他感到疼痛,而这会影响到阿卡姆骑士的战斗。所以丧钟向他推荐了研习无形之术的辉光之镜教主。

研究无形之术的除了赫曼·史密斯以外还有不少人,但要说佼佼者的话也就他们几个人能算上数。记忆里丧钟是这样跟他讲起的。不屈教团的奥莉薇亚,还有血杯教团的安妮,这两个女人都不是什么好相处的对象,而且她们研究无形之术专而精,不比赫曼涉猎广泛,能拿出来些应急用的小玩意。而且灯道路的天命之人不擅长战斗,真的要是有什么情况发生,我们也好钳制住他。

“好的,没问题。”青年微笑着回答,似乎对于要使用他的药剂治疗的人就是阿卡姆骑士本人这件事情并不意外。

真是一个难缠的家伙。看着赫曼的表现,阿卡姆骑士在心里啧了一声。

如果说与阿卡姆骑士之前的相处可以用忽远忽近、暗藏玄机来形容的话,杰森回来之后第一个迎接的就是来自史蒂芬妮的热情拥抱。金发的姑娘可以说是蝙蝠家族里除了迪克以外最热情的一个。所以在史蒂芬妮之后,紧接着就是迪克的一个大大的手脚并用的拥抱。

“你可让我们担心坏了!”

“觉得担心就从我身上下去,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重吗。”

迪克轻松往后一跃,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这次回庄园住一段时间吧,阿福也期待很久了。”

杰森点头说好。平行世界,灵魂交换,这都是很久都没有攻破的课题,现如今发生在他身上,不去蝙蝠洞观察一段时间身体指标的话的他自己都不安心。

杰森扫了一眼,赫曼并不在其中——这也是正常的,要是哪天他能在蝙蝠家族的秘密基地看到赫曼,那他才要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眼睛出问题了。杰森又跟大家聊了两句,布鲁斯在一旁看着,时不时还会跟他对上视线,他心中似乎有些触动,但是最终他们父子二人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等一切都安定下来之后,杰森抽了个时间跟赫曼见面,扎着高马尾的伦敦学者提出了告别。

“杰森,我准备回伦敦了。”

杰森也不意外,赫曼的大本营在伦敦,他能在哥谭留这么久已经很长时间了。

“这次谢谢你了,我想如果不是你在的话,单凭史蒂芬妮是看不住骑士的。就我在那边这段时间的了解,他可不是什么安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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