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从那日第一次到虎字营去了一趟后,秦枫每隔一两天都要带着魔伤去营里巡那么几趟。
萧诗筠知道他现在当了统将后,居然亲自动手,连铠甲和战袍都给他做了一副。
黑光铿亮的,穿起来倒是既合身舒适,又威风气派,走到军营里,配着他那还算高大的身子骨,倒是很有几分猛将的味道了。
加上一样一身黑亮的魔伤走在身边,更是显得威风凛凛,众兵士见了无不心生敬畏之情。
刚开始的几天,那些囚犯和新丁还有些不适应严酷的训练,经常想着法子偷懒,不过被萧云严厉地处罚了十几个人,几十下军杖把他们打得屁股都开了花后,也就老实起来了。
秦枫每每这么来逛几圈,每次来,都觉得那群新兵伢子是越来越有军人的味道了,虽然还没法都跟骑军标营那些正规士兵一样精悍,却也有几分肃杀的气质了。
而营地也在各级军官的指挥下,收拾得整齐有序多了。
秦枫看着手下这支属于自己指挥的部队慢慢成长,越来越有虎狼之师的威风,就觉得有些成就感,好比看着自己亲手养的孩子,越来越壮,越来越高,越来越成器一般。
秦枫每次来,给萧云的指示都是:纪律要再严格,训练要再严酷。
没办法,时间太少了,杨延昭将军已经带着清临军总共五万人誓师完毕,开始陆续离开临昭省,向北疆进了。
而北边的战事如今也是对大华极为不利,胡人大军如镰刀般扫过北部三省,所过之处,屠城灭村,残虐至极,以至有些城镇甚至未做抵抗就开城投降,不多时,彤阳省、西塬省便已陷落大半,即便是在离战火最为遥远的江南几省,也是开始有些人心惶惶起来。
而今铠甲刀枪和战马等已配备完全,都是按最高的规格配置的,粮草的筹备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给予他们训练磨合的时间越来越少。
现在多一分训练,以后便多一分战力,这便是一向性格懒惰的秦枫也是非常清楚的,所以他才会放弃了那么多与众女温存的时间机会,常常往营中跑。
当然,秦枫也并不是一味地给士兵们加压。
他定下了规矩,每五天能有三百人即三个大队与他前往金陵休息一天,这一天中喝酒吃肉玩女人都由他包了。
但这三百人三个大队,必须得是这五天中训练得最卖力、表现得最精锐的才行。
果然,这个条件一许下,整个虎营的训练热情都是空前的高涨。
加上秦枫还顶住了来自兵部甚至老皇帝的压力,允许囚犯标营里的士兵若训练得好,也一样能有这样的享受机会,到金陵里去快活潇洒,若出什么事,一切都有他顶着。
使得那些从三监调过来后一直被关在营地里的死囚们是兴奋非常,个个都拼了老命的训练,结果第一次去金陵里快活的三百人,便全是那死囚们。
秦枫事先也跟他们说了,他不怕他们逃,他们逃到天涯海角他都有办法把他们揪出来,而后会让他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这些死囚们本来已是死路一条,现在若能北上得胜归来不仅罪名全免,还有机会升官财,加上秦枫现在对他们也实在是好,又怎会想着逃跑?
自然是乖得跟猫一般。
每五天,秦枫都会将金陵里大半青楼、酒馆、客栈包下来,让这三百士兵痛快地玩乐。
当然,这群玩命之徒喝酒之后,难免会闹出些事来,但秦枫在金陵可谓是只手遮天,只要不算太大的,都花钱搞定。
士兵嘛,本来就是凶悍之人,杀气是肯定要有的,打打架,揍揍人,算个什么鸟事。
而每次士兵们去金陵内喝酒吃肉,秦枫都会同他们大喝几罐,直把他们中最会喝酒的喝趴下为止。
秦将军的豪饮之名,也立刻在营中传了开来,大家对这位有本事、有势力、有魄力、够豪爽、够大方、够豪饮的统将,是越来越心服了。
连胡不归这种一向视权贵如草芥的猛士,也对他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第一趟去金陵逍遥的士兵回来,都是把那一夜一天形容得跟天堂一般,引得其他没去过的士兵是心痒难耐。
如此一来,士兵们人人用心,训练时都是恨不得剥层皮下来。
加上每次的三百士兵,都必须是同样三个大队里的。
所以是全大队的人荣辱与共,使得他们在加强训练的同时,也加强了集体荣誉感,这个由囚犯和农民、苦力组成的军队,是越来越有战力了。
为了方便称呼,秦枫也给自己准营中的三个标营取了名字。那骑兵营便叫飞字标营,囚犯营便叫狼字标营,新丁营则叫勇字标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Z大两大校草。余荣,高大帅气,聪明过人,但是甩不掉不要脸不要皮的朱珍珍。于海耀,精致斯文,长袖善舞,但是摆不脱一来哭二来作的朱珍珍。于海耀看到了朱珍珍不追到余荣不罢休的架势,而余荣也发现了自己拒绝朱珍珍后,对方跑去找于海耀扮可怜的样子。两人一合计,干脆决定组个cp抵制朱珍珍的骚扰。只是没想到,朱珍珍被气跑了,cp却锁死了。余荣(攻),于海耀(受)本文都市纯爱,没有什么大情节,就是个轻松小甜饼...
主攻,穿书,系统流,双强1v1排雷作者是废物。江慕风,一个外表看上去淡漠疏离人,背後却喜欢在被子里偷偷看各种狗血网文,尤其是虫族文,边骂边忍不住看了一本又一本。谁能想到因为他骂过的虫族文太多,被系统绑定穿到了霸道雄虫狠狠宠。系统表示宿主这麽喜欢骂,那就自己来这本书感受一下喽。于是江慕风就穿成了书里和他同名的大炮灰一个虐待雌奴的虫渣。江慕风(咬牙切齿)我真的谢谢你而这个被虐待的雌奴好巧不巧就是这本书里的大反派格里菲斯。格里菲斯原本是帝国最年轻少将,曾被誉为帝国之星,然而因为一次意外,他击伤了一位A级的雄虫阁下,被帝国撤职,送入调教所最後成为了江慕风的雌奴。在江慕风的长期虐待下,格里菲斯逐渐黑化,尤其当他得知了当年的失控是帝国高层暗算的事实後,格里菲斯准备推翻帝国的统治,最後却被主角团打败,死在了星海里。江慕风穿书後,看到正被雄保会押送到自己脚边一身伤痕的格里菲斯後,表面一片平静,内心将这个原书骂到飞起。垂眸看着格里菲斯,第一眼有点脏。第二眼嗯,有点好看。...
预收一封信,一颗糖(文案在最底下~)沐妤对沉敛的印象止步于会主动出声的好心人,然而他化身击剑教练的那刻,她盯着他那张嘴看,怎麽看都觉得这嘴…像是染上了眼镜蛇的毒,刻薄的很校击剑馆内,上过几堂课都没摸过花剑的她,看见沉敛拿着花剑从器材室出来的时候,眼眸一亮。她一个刚入门的新人,已经对帅气炫酷的花剑眼馋很久了。于是她高高兴兴地扬起笑容,伸手去接过教练手上的那把银光闪闪的花剑。刚要接过,教练的手往後一缩,把另一只手伸出来。沐妤懵懵地擡头看他。沉敛这把才是你的。她再低头一看,这是一把树枝?!死盯着树枝也不会变得银光闪闪,还有…沉敛顿了下,再道我并没有被你刺得人畜不分的想法。沐妤?这人也不想想我有这能力刺到你吗?不想给正版花剑直说好伐!!!ps1文名灵感来源于击剑被誉为格斗中的芭蕾,且击剑运动员站在格子般剑道上比赛,于是作者本人将击剑运动员美称为格上芭蕾2沙雕甜文无虐sc且he男女主角的家乡都是虚拟的地名除此以外的世界都是真实的名儿角色无原型3击剑参考相关书籍写出不能保证完全正确哈一封信,一颗糖文案17岁那年,刚失去双亲的苏璃蔓从一场大火存活了下来,却在她脸上留下了伤痕。她居住的房子不大,历史悠久,悠久到卧室墙底有一个小洞。一次,苏璃蔓深夜啼哭时,小洞上出现了一张纸条。这天起,和一墙之隔的陌生男人相识,就此两人夜夜相互倾诉。一个月後,隔壁人走楼空。那天,她在洞下看到了一封信,还有一颗粉色包装的糖果。那信写着这麽一句话哭泣好像在下雨,雨後必定晴空万里,这是我对你的祝愿。苏璃蔓紧紧攥着那颗糖,她想,她至死都会记得那个清朗温润的声音,会再见的。五年後,苏璃蔓已到城市发展。而那场大火在她心中挥之不去,焦虑症逐渐严重。某天,她在网上认识了同病相怜的网友。而那个网友在苏璃蔓开口的那一刻认出了她越正哽咽了下,最终什麽话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在她需要他的时候随叫随到,以及见面时口袋里总带着糖。内容标签情有独钟欢喜冤家甜文轻松...
A市的街上,车水马龙。 我在一家名叫遇见的咖啡厅已经坐了两个小时,靠墙角的位置,正对着操作台的方向,一位穿着天蓝色围裙的年轻女孩,正在忙碌的冲泡着各类饮品...
事情生在和地球差不多一样的世界(基本是以地球为准的!) 我是一个小小的人物,也许我连小个人物都不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就算我消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当然,除了我的父母外!我不记得有谁对我好过!...
为了修好自家机器人,沈棠在旁人都弃旧换新购买了新型机器人时选择找上了快穿局。她与同总系统做了个交易,她去各个小世界做任务挣钱,所有的奖金最终都只为了回到自己生活的世界。作为交换,总系统要在她最终回去时帮她修好自己的机器人。沈棠的机器人只是个普通的家居机器人,但这个机器人却把她捡回了家。可星际时代更叠太快,老式机器人被越来越多人淘汰。沈棠的机器人出故障了,除了快穿局没有人愿意修她的机器人。她本没有家,是黎靳让她有了家,所以哪怕快穿局让去多少个世界做任务,她都一定要修好他。可当沈棠在系统要求下数次再进曾经的任务世界後,她终于觉察到了各个世界任务目标与黎靳的关系。无一是他,又无一不是他。世界一关于我氪金的目标知道我氪金这回事沈棠成了女配林棠,一朝回到曾经作为女主执行任务的任务世界,她不得不在拥有曾经记忆的男主言凛手下完成任务,让男主在游戏内走上人生巅峰。出了车祸後男主意识进入了一门游戏,成了任人欺凌的小白菜。对此,沈棠小手一挥。花,她有的是钱!世界二无意中收养的猫咪竟然成了人穿成倒霉锦鲤小妖安棠,沈棠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留了一只脏兮兮的白猫。白猫通人性,还会脸红,唯一不好的习惯是总爱闻她的气味。为了让这世界内的男主苏霖同曾经做任务时一般拿下影帝奖项并完成自己的任务,沈棠过上了边进圈边撸猫的日子。只是,这猫怎麽给她亲成人了?世界三这个杀手怎麽对我放下屠刀了曾经做任务时还是药阁长老女儿之一的姜墨,这回沈棠穿成了那长老另一个体弱多病的女儿姜久棠。为了延续药阁发展,并让男主云笙成功成为千机阁阁主,沈棠不得不女扮男装茍命。太早死药阁要完,太迟死男主完不成千机阁任务,为此沈棠耗尽了力气与手段。但这男主为了暗杀她,当她护卫就算了,怎麽护着护着护上头了!她还要不要死了?世界四冷冰冰的阿飘在身旁游荡内容标签时代奇缘系统快穿轻松傲娇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