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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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别开这种玩笑,一本正经怪吓人的。”黎素面上带笑,桌上的一只脚故意踹了宋归宜,“你上次不是还亲了我?”

宋归宜装模作样道:“是这样吗?我不记得了,我脑子不太好。”

于是又是进一步,退两步的情况,宋归宜别别扭扭的,有一周又躲起来不见人。好在转机也来得及时,黎素得到了实习的机会,面试很顺利,但公司离家开车也要一小时。继父倒也在意这件事,索性让她就近租房,搬出去住。黎素便装作无意,适时把新居的地址透露给宋归宜父母。拍了照,卖了可怜,说自己如何的不习惯,在外面吃饭还闹了肠胃炎。

如她预料之中,又过了几天,宋归宜抱着猫,一大一小,两只不亲人的动物,就齐刷刷打包到了她家。宋归宜推说,不爱养小动物,还是甩给她,不过自己每天会来看看。他就白天给她煮饭,一路待到天空显出暮色,吃了晚饭再走。

但他从不过夜,煞有其事道:“贞操是男人最好的嫁妆,我是正经的保洁小弟,你不要胡思乱想。”

黎素失笑,笑声往甜蜜处去,又有诸多无奈。所谓爱,是俗人的概括,孩子气的话,一个大框子把林林总总的感情都揽进去。她对他自然不是爱,但是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求不得在手里,终究是有些失魂落魄。那他对她,藏着些戒备,不自觉亲近,又算是什么呢

黎素也无暇多想,投行的实习很忙。对新手还有些怜悯,每天八点至少能回家,对正式员工,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都不算是稀奇。宋归宜见过她带着资料回家,面上不说,却拿出照顾高考生的劲头来照料她。早餐确保有蛋有奶,午饭是两荤一素,做好了亲自骑着摩托送来,晚上必然有汤。平心而论,黎素家中有保姆,吃惯了保姆的菜,宋归宜的手艺完全不能恭维。

宋归宜送午饭时也像是下了毒,好似特务接头,极尽偷偷摸摸。先提前十分钟打电话,让黎素下楼,到公司对面的便利店门口,躲在阴影里,沉默着把手里的饭盒一塞,便头也不回就要走了。

黎素不解道:“你大可以到我公司来,不用这样麻烦吧。”

宋归宜说道:“我不想见你的同事,见到了对你也很麻烦。

黎素冷笑,“有什么麻烦的,他们该自惭形秽才对,看看你的脸,美貌照耀人类历史前五百年,后五百年。我家都不用点电灯,都靠你光辉灿烂。”

"说这种话你都不脸红吗?"宋归宜有些害臊,笑也扭过头,转身就推他的摩托。

话虽然是玩笑,但宋归宜确实俊秀,一目了然的出挑,像是在白纸上用红墨水写了个惊叹号。他高得先声夺人,却又不嶙峋,平阔的肩与细窄的腰胯,腿竖直而平顺着向下。世俗眼光对男人的外貌总是宽容些,有这样的身材就能配得上赞美,但更苛刻些的审美眼光,他也能应付。窄鹅蛋脸,一双温驯的下垂眼,细鼻梁的高鼻,轮廓锐利而五官柔。当然他外貌上也有缺陷,像是颧骨上淡淡的雀斑,屡教不改的驼背,又不爱梳头,总让人担心有麻雀在他头顶筑巢。

黎素确实想介绍他给同事认识,早些让人知道她有男友,也是为了少一桩事非。负责她的小组领导叫李仲平,三十九岁的男人,身材像是一个瘪枣子,小鸡似的肩膀辜负了西装上的垫肩。他是典型的金融动物,简历锻造得金碧辉煌,名校毕业,美国留学,说话时中英交杂,又不乏术语。他也野心,也不掩饰野心。事业、女人、名望都是点缀在他西装上的勋章。

他很聪明,恰恰是黎素讨厌的那种聪明,反复而熟练地在她的底线上试探。他知道她的继父有些背景。他看待她,像是进行资产估值,测算升值空间并评估风险。

这天周三,黎素从外面办事回来,正巧遇到等电梯的李仲平,手里拿着杯咖啡。电梯到,李仲平先进,彬彬有礼的寒暄后,他见四下无人,便把手里的咖啡给她,“来,帮我把这杯咖啡带到楼上去。”

他把这话说得心安理得,仿佛带着些亲昵,指使便算不得指使了,而是亲信间的你来我往。他笑着试了个眼色,继续道:“我以前避嫌,都不让实习生做这种事的。”言下之意黎素该颇有李莲英荣升太监总管的光荣来。

黎素不说话,只是笑,笑眼里冷的调子暗暗渡过。她是个有些懒的人,常会误解为脾气好,或是懵懂,其实是懒得发火。发火也是件耗费体力的事,真要生气,她也只想对宋归宜生气。上次她嫌弃宋归宜实在做鱼难吃,随口说得重了,他就抬眼,委屈巴巴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弄啊,对我态度好一些。黎素对他有歉意,又觉得好笑,认认真真觉得他是一只猫,他牙尖嘴利咬人是理所应当的,你不小心踩到他,他是委屈极了的,要喵喵好一阵子。她对他终究是怜爱多一些。

一想起宋归宜,黎素忍不住就想笑,淡淡的笑意像是蒙在脸上的一层春光,李仲平看着,倒是误会了,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窃喜,倒也自得起来,心下浮动着些许暧昧。他清清嗓子,“joyce,你这周六有空吗?我和以前在nyu的朋友有个eparty,你要不要一起来。”

黎素周末忙也不忙,闲暇时最要紧的事是看着宋归宜发呆,再者她也不愿与李仲平太接近,以免他的自信心膨胀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五百里外自己一扭头,都觉得是在对他抛媚眼。她客客气气道:“这我也说不好,主要我不太懂葡萄酒,到时候过去丢了你的脸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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