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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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剑衣看了她一眼,复又埋头凝神细绣,口中却道:“我随公子爷去。”

语声虽轻,语意却坚。

入画看看她那凛冽又不失秀美的远山眉,又叹一口气:“也是,你留在京中只怕那一家子又缠上来吸血。”

剑衣自小父母双亡,是在舅父家中养大的,市井之家赁了间小小的食铺,家境虽不宽裕,也不至吃不饱饭。更何况这舅家还与剑衣父族大闹一场,生生夺回了剑衣她娘的那点嫁妆和二十亩良田,为此剑衣便被父族弃在舅家,让舅家养活。

只是舅父心狠又好赌,舅娘也不是省心宽容的,剑衣自小竟是泡在苦水里挣扎长大。及至十几岁上,渐渐显露秀丽容色,又有一种倔强不屈,青竹般的风姿,惹得四周青皮混混们馋涎,不得安生。她那舅父便生出将她高价卖掉的心思,与几户人家商议,皆因出价太高未成,拖到了十四岁上,最后一狠心,竟是拉着她要卖上铜雀楼。

恰逢厉大公子上铜雀楼逍遥快活,一见之下便心痒难耐,让人拖了女娘就走,不过丢了串铜板给那狠心的舅父。

她舅父气得要吐血,失了这注大财又如何敢与相爷家的公子闹,连忿懑之色都不敢露出点,只得写下契纸,拎了铜钱回家。

剑衣惶惶入厉府,又被调教了几月,这才送到公子身边,原也惊恐公子爷的恶名,谁曾想……公子恶名之下,竟是个宽以待人,且不好女色的,连姬妾们都一概放出府去,更是不曾碰婢女们一根手指,却是口恶心极软的大好人。

留在京中,没了公子爷护着,她这飘萍般的身子又不知会如何,况且舅父一家一直不曾死心,无有公子的恶名震慑,总要生出些事来。她一心一意跟随公子,以公子那样好的心地,也必会给她一个好的结果。

剑衣抬眼望向入画,问道:“你呢?”

入画也点点头,横了她一眼笑道:“我都是公子爷的人啦,如何能不跟着公子走?便是他不要我了,也总会给我配个妥当人,我瞧那阿奴是个惯会呷酸饮醋的,便是我不近公子爷的身,怕也是迟早配人的结果。”

她啧啧几声,一脸春色道:“阿奴那身腱子肉倒真真有料,也不知公子爷如何擒得住他?哎呀,我也不多盼,只望来日公子爷也能帮我配个‘能干’人罢了。”

剑衣脸上一红,啐了这不知羞的蹄子一口。

减震

厉相办起事来倒是雷厉风行,开衙启印不过半个来月,一个西戊校尉之职已稳稳落袋。

校尉一职,在汉时还是高阶武将,仅次于将军,只是汉末军阀混战,大大小小的势力争斗,为彰显武力,便乱封一通武职,什么将军校尉满天飞,手下的兵将却大为缩水。及至本朝初定,这校尉一职已沦落至中低阶武职,尤其是屯边的武职,众人躲之不及。

厉弦倒甚是满意这职务,屯驻之地为平陆,离郑阀世代故居——临洮,往东不过七十多里,一日多半的车程而已,位置甚佳。官职虽不高,仅有五百石实俸,但因屯边之地近蛮族所在,朝廷也担心他这虎皮作样子的校尉守不住,看在厉相面上,特允领一千兵,当地招募,并划田禄20顷,产出都归他这校尉所有。

自然,边塞之地天高皇帝远,他若是有钱有粮,再养些私兵也不为过,但这超出的兵额朝廷就不给发粮饷军备了,若是兵员超出太过,郡州的行政长官大约就会送一封“居心叵测”的密奏进京了。

官职已定,按朝廷的律法,三月为期要赴任。

厉大公子便将准备的一应事务让厉安整饬起来,这老货做这些事很是有一手,如今公子爷没和厉相撕破脸,这大公子名号还妥妥地顶头上,虽则日后相府的势力格局会大变,可如今——逮着这头老牛能用则用,不用白不用啊!

石屏几个则让厉大公子分配到厉管家身边,严命样样都要学起来,改日校尉大人到了西北,繁杂事务便要他们担起。按说军中还要招几个幕僚,厉弦自知自家秘密太多,也不愿有什么不知底细又心思细密的人跟在身边,好在到了西北便可去舅舅家划拉些人来,倒是不急。

庄子上的人财物,能带走的都要带走,零零总总近百号人,大大小小的繁杂事务总要经他这校尉大人点头,可把厉大人烦得头晕眼花。

好在,他干这个不行,自有人行。

厉校尉大人终于想起来身边人阿奴,他可是自小学这行的,将门出身,军备后勤乃重中之重,这点人与物,如何难得倒仲二?想起这茬,厉弦恨不拍自己一巴掌,早想起来早就不用这多烦恼。好在此时想起也不晚,他理直气壮地将一应事务一股脑丢给阿奴作主,带什么人,带什么东西,一言而决,一个也别来烦公子爷!

阿奴笑着摸摸公子爷的圆脑袋,默不作声地扛起后勤官大任,些许小小事务没几下就被他分派得条理分明,清清楚楚。众仆虽不服阿奴的身份,但人家有大靠山在身后,自身又能干,也唯有闭紧了嘴听命干活。

庄子上府里都在忙碌紧张地准备行装,厉弦却是抓紧时间要抽空去扬州。

身怀近3000的积分,哪怕给二舅治上三次都足够,他一颗心火热,便想趁着这赴任前的空档,给二舅好好调理一番。按时间推论,二舅郑锦应是已从西北返回江南,必定又是半死不活地要躺上几个月将养,这可让忧心的外甥心急如焚。

待得行装整备大半,又从官衙领了一年份的钱粮出来,厉弦就再也等不得,匆匆带着阿奴和石屏、剑衣几个贴身人,并十几个粗仆护卫,“轻车简从”往扬州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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