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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啪、劈啪、劈啪,暴雨在城堡广场上跳舞了一天一夜。
灯光落在青灰色的砖石地面,是一缕缕游动着的濡湿的金芒。
这个夏季忽然染上了漆黑、猛烈又苦闷的旋律。
雨水的气味冲进挂着黑纱窗帘的房间,像一个侵略者,驱逐着原始的气味。雨水的味道是那么清楚,却依然不能让阿托莎停止回忆直到昨日清晨还仍然出现在薛西斯身上的香水味。
雨下的那么大,但是他还是出去了。
而重复的、廉价的香水气味,已经告诉了她,薛西斯沉迷于一个人类女人的事实。
「52.」
她再度看了一遍系统的好感度。
在一个星期内,薛西斯对她的好感度就从好不容易突破的60大关跌落回52,让她一个月来的努力完全白费。
她的手指无意识地攀附上窗帘的黑纱,攥紧,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了一下,似乎要用雨水的清凉来舒缓燥闷。她将视线落在左手握着的一卷薄书上:
「在我那室后的花园里,我是园丁,
可是在收采玫瑰的时候,来了别一个园丁。」
[1]
“啪——!”
阿托莎甩手将诗集掷到地上——连随手打开的诗集,都似乎在嘲讽她。
她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为他应付烂桃花、亲手为他下厨时“不小心”割伤数次手指、在闷热的夜晚为他打扇子喂他吃冰草莓、在他会经过的花园“即兴”起舞……
她为他做了那么多,到头来还不如几场炮。
有时候她觉得这个世界真讨厌,如果她一出生就是“阿托莎”,而不是从农村小家庭里出来的贫穷的小女孩,她一定可以成为她梦想的芭蕾舞演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跳着讨男人欢心的舞步。绘画也好、唱歌也好,在喷泉里放上折纸船也好,都只会被她用来取悦自己,而不是拿来点缀一个男人的生活。
没有天赋的人在玩弄艺术,而她却只能用天赋来讨生活。
她握紧手指,想要把黑纱撕下来,但随即又忍耐住,像一只被惊飞的蝴蝶,翩然而迅捷地落座在梳妆台前,凝视着银镜中自己不断绷紧的面容。
当看到这张脸上出现丑陋的神情,她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冷静下来。
她抬手拿起银梳子,解开头发,缓缓地反复地梳着。
只要好感度还超过50,她就不会输。
她让自己恢复理智,从被挫败激怒的情绪中挣脱。
米诺。
她又想到了他。
本来这个旧情人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了——她的意思是,在用来攻略薛西斯这件事上——用暧昧的旧情让薛西斯吃醋这种事情,做一次的话,还情有可原,难忘旧情也可以被说成是长情,但三翻四次如此,就难免显得轻浮放浪、不知轻重了。
但现在,她发现他是那么的可靠,那么的有用。
尽管他的资产在贵族眼中不值一提,但让一个甘于被包养的人类女人崇拜,已经是绰绰有余。
何况他又生得那样好看,那样迷人。
她知道薛西斯是怎样的人,他是个精明的男人,极擅长玩弄女人,绝不会让那些平民女子过上优渥的生活,来膨胀与她们不相称的野心。
他更喜欢吊着她们,这样一来,她们就会更尽心地服侍他,表现得更乖巧、更听话。
不过一个人类女人而已,一辆名牌车,几个包包,就足以令她神魂颠倒了,如果那样还不够,就再加一两颗钻石。
如果说薛西斯是钻石王老五,那么米诺大概就是童话里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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