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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顺哥哥!”话筒里,刘一菲兴奋的声音夹杂着略微减弱的嘈杂音乐声一同传了过来。
“嗯,茜茜,怎么跑夜店去了?”
“来玩呀,我以前从来没去过呢。在象山拍戏的时候,我就和佳佳约好了,杀青回燕京就来蹦迪。”
“哦,那你玩开心点,别玩太晚,早点回家,我和蜜蜜就先回去了。”余顺说完,没急着挂电话,而是扭头看向身边的杨蜜,说道:“蜜蜜,你那院子还没装修好,晚上咱俩去茜茜那儿。”
皇城周边着实寻不到好的大四合院售卖了。杨瑃玲在什刹海觅得一处极为不错的院子,面积刚过1ooo平,虽说比刘一菲她们的院子小些,可却花了余顺足足3ooo来万。
余顺的老丈人杨小林,被妻子杨瑃玲和女儿杨蜜领到这四合院,知晓此处将是自家新家,又摸清了来龙去脉,顿时火冒三丈,直言要去揍余顺。毕竟他曾是军人,职业又是民警,碰上这档子事儿,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还没等出门,就被杨蜜的助理兼保镖芳姐给拦下了。
芳姐那架势,摆明了在说:想找我老板的麻烦,先过我这关。
结果毫无意外,杨小林被芳姐放倒在地,可嘴上仍不服软,叫嚷着就是被打死,也绝不答应这事儿。
紧接着,芳姐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老板说了,老丈人您干了这么多年基层民警,天天坚守一线岗位,太辛苦了,理应坐在办公室享享清福。就凭您的资历,当个片区派出所的副所长那是绰绰有余,再踏踏实实干上两三年,继续升迁有望。”
这一招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余顺用的已经有经验了。
杨小林瞧着泪眼汪汪的妻子和女儿,颇为无奈咽下这口气,默默接受了现实。
听闻要去刘一菲那儿,杨蜜也没异议,自己的蜜韵雅舍如今确实还在装修,父亲杨小林也已知晓自己和余顺的事儿,晚上回不回家倒也无妨。
可电话那头的刘一菲赶忙阻拦:“别啊,顺哥哥,你带蜜蜜姐一块儿来吧。我刚在这酒吧碰到陈龙大哥了,他居然认得我,呵呵,还问我你咋没来蹦迪,我说你正录歌呢。他让你录完歌务必过来喝一杯,还说你不给他面子,推了他的戏,得罚你酒。”
一听陈龙在酒吧,还指名道姓要自己过去,余顺实在不好驳他面子,虽说他本就不太喜欢酒吧那种地儿。
“哦,那我过去吧,要带蜜蜜一起吗?都有谁跟你在一块儿玩呢?”
“就是中午你和我寝室一起吃饭的这些人。不过江依燕下午逛街逛到一半就走了,说约了人,晚上我就没叫她。嗯,多了个小欧嫂子,博哥去接她来的。”
听到没江依燕,余顺松了口气,他可不想明天网络上又冒出自己的什么花边新闻,虽说能删帖、禁止传播,可难免还是会有部分人知晓。
“好,我这就过来,是在哪个酒吧?天上人间,好的,我知道那地。”
问清是哪家酒吧后,余顺挂断电话,扭头对着两位助理说道:“阿南,芳姐,茜茜喊我去酒吧玩会儿,也不知要玩到啥时候,你们辛苦一天了,早点回去歇着吧,我带蜜蜜去就行。”
阿南忙道:“让芳姐回去就行,我跟着您吧,我年轻,不累,再说您去酒吧肯定得喝酒,到时候没人开车可不成。”
“呵呵呵,在这四九城里,我能出啥事?红姐不也在那边嘛。就这么定了,车钥匙给我,你先回菲云仙居去。”
阿南无奈,只得把车钥匙递给余顺。
上车前,余顺又分别给莫云汐和蒋心打了电话,两女都还没睡,也不知是不是在等他。余顺邀二女一同去酒吧玩玩,二女欣然答应。
余顺暗自庆幸自己机灵,这下四个女友都凑一块儿了,也不用愁晚上去哪儿睡,蹦完迪,直接打包带走,想去哪儿睡就去哪儿睡。
燕京三里屯,酒吧一条街,灯火辉煌。虽说天气尚寒,却挡不住那些爱俏不要命的时尚年轻男女,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黑丝、白丝、肉丝随处可见。
穿梭的人群里,还有不少肤色各异的外国友人,几乎每个外国友人怀里都搂着个想好好“学好外语”的“好学生”。
余顺的目的地——天上人间酒吧门口,路边停着一辆蓝白相间涂装样式的桑塔纳普桑,不仔细看,就会认为它是一辆警车。
车窗紧闭,车厢内烟雾弥漫,车上坐着的四个中年男子,个个神色桀骜,眼神冷峻地盯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脸上隐隐透着几分焦急。
突然,副驾驶座上的男子手机响了,他赶忙接通:“咋样?找到人没?”
电话那头,劲爆的音乐震耳欲聋,一个人捂着话筒说道:“华哥,人是找到了,可看他那样子,没要出来的意思,那家伙正在撩妹呢,我瞅见那些女孩子里有个是《天龙八部》里演神仙姐姐的,叫做刘一菲的。”
“神仙姐姐刘一菲?春晚上唱歌的那个?”
“嗯嗯,对对对,春晚上她登台唱过歌,就是她。”
“呵,意外之喜啊!我听说她男朋友余顺特有钱,是好朋来的少东家。妈的,绑不了陈龙,绑她也成,女的,更好下手。”
“华哥,她身边人不少,怕是不太好动手。”
“不管,阿庆,你就在里面盯着,看她和陈龙谁先出来,提前打个电话过来,咱们见机行事,谁先出来就绑谁,要是实在没机会,就等下次。”
挂了电话,华哥扭头朝后排吩咐:“立民,你下去跟阿全他们说一声,有可能要绑刘一菲,待会儿机灵着点。”
叫立民的男子下了车,走向不远处的一辆金杯面包车,拉开车门,跳了上去。这个叫立民的,身上穿着制服。
没过多久,立民又从金杯车里下来了,能瞧见金杯车里还坐着三个人。
立民回到桑塔纳车上,“华哥,交代好了,他们会随机应变的。”
华哥点了点头,骂骂咧咧道:“妈的,这些狗屁明星,出来蹦个迪,身边带这么多人,胆子小得要命,害老子在这儿等半天,天这么冷,艹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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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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