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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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上小学(第1页)

“喔喔喔”,在一阵欢快的鸡鸣声中,余顺悠悠转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还有些懵。他眨眨眼,再闭上,然后猛地睁开,哇塞,那些居然不是梦!真的穿越啦,还回到了1989年,变成了不到六岁的小不点。

余顺乐颠颠地穿好衣服裤子,“嗖”地一下打开房门,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了出去。这时候,天刚蒙蒙亮,余顺深吸一口气,再慢慢吐出来,哇,3o多年前的空气可真新鲜啊,还夹杂着一丝丝淡淡的炊烟香呢!这时候,各家各户的厨房都开始热闹起来啦,大人们匆匆忙忙吃完早饭,赶着去上班,小孩子们也急急忙忙吃完,赶着去上学。

(给各位看官简单介绍一下哈,余顺家是自建的小楼房,有三层还有一个天台呢!一层有三个房间,余顺和他大伯睡中间那间,父母睡靠东边那间,奶奶睡靠西边那间,都在二楼哦。一楼是客厅、厨房和杂物间,三楼空着没人住。这时候可能有人要问啦,这么多空房间,为啥不单独睡一间呢?嘿嘿,你想想,一个五岁多还不到六岁的小娃娃,能放心让他一个人睡吗?还有啊,前文奶奶说大伯刚走,到底是啥意思呢?别急别急,后面会慢慢揭晓哒!)

余顺兴高采烈地爬上了四楼,也就是天台。他站在上面,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东张西望。9o年代的庐陵市还没怎么开呢,市区里几乎没有高楼大厦,大多都是平房。稀稀拉拉的几栋楼房,也都是自建房,顶多三四层高。再加上余顺家的地势在市区本来就偏高,所以站在四楼放眼望去,能看到远处连绵的山峦。太阳被山挡住了,才刚刚露出个小脑袋,朝霞漫天,那美景把余顺都看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顺哥儿,顺哥儿,你这小家伙跑哪儿去啦?”奶奶的声音带着些许焦急,从楼下传来。奶奶做好早饭,上楼叫孙子起床,可在房间里没瞅见人,便赶忙呼唤起来。“诶,婆婆,我在楼顶呢。”余顺应道,“您咋跑楼上去了?快下来吃饭啦,吃完得上学去咯,今儿个可是开学的大日子呢!”“好嘞,我这就下来。”

余顺像只小兔子似的,一蹦一跳地跑下一楼,冲进厨房,“婆婆,今天吃啥好吃的呀?”“吃面,还给你煎了俩荷包蛋呢。”余顺一眼就瞧见餐桌上那盘子里摆放着的金黄荷包蛋,要知道,那时候可都是土鸡蛋呢,国家才刚改革开放11年,大家都还在摸索着前进呢,西江省又是个内陆省份,庐陵市还没沾到改革的光。这些鸡蛋啊,都是周边县城村庄的农妇们趁着空闲,挑着篮子,走街串巷叫卖来的。那煎出来的味道,可真香啊,余顺馋得忍不住就想伸手去拈一个尝尝,奶奶瞧见了,拿起筷子在余顺的小手上轻轻一敲,笑着说:“小馋猫,快去刷牙洗脸,收拾好了才能吃哦!”

“哇哦!”余顺乐颠颠地跑到记忆中放牙刷的地方,一眼就瞧见五把颜色各异的牙刷和用了一半的牙膏,正老老实实地待在一个破旧且有点掉色的搪瓷缸里,余顺直接就傻眼了,这哪把牙刷才是自己的呀?

这时候,余顺突然现有一把牙刷是刚用过的,上面的水渍还清晰可见呢,他一下子就想起来了,母亲现在是个卖蔬菜的个体户,每天凌晨三点多就得跑去一个大市场进货。母亲这人可大方了,又有做生意的头脑,所以生意做得那叫一个红火,得进好多货呢!再加上那个年代社会不太安全,虽说1983年严打过一次,但都过去六年了,一些漏网之鱼又开始出来蹦跶了。一个女人凌晨那么黑(那时候基本没路灯)在外面多不安全呀,而且也拿不了那么多货,所以大伯和父亲虽然还在厂里上班,可他们都会陪着母亲一起出门,帮她把货进好,再运到水沟前菜市场去。要是时间还充裕,他们还会骑着自行车,帮母亲把一些工厂食堂和小酒店预订的菜给送过去。

这么一琢磨,余顺就用手指轻轻摸了摸牙刷,很轻松地就确定了最干的那把牙刷是自己的。

洗漱完毕,心情愉悦地坐到餐桌前,开始享用美味的早餐。老人和蔼可亲地坐在一旁,看着孙子熟练地用筷子夹起面条,开心地吃着。吃着吃着,余顺突然问道:“婆婆,您吃了没?”老人稍稍一愣,回答道:“哦,我还没吃呢,等你吃完了我再去吃。昨晚还有点剩饭,我热一下就好。”

经历过战争年代的老人,都是那么朴实无华,一心只为子女和儿孙着想,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留给下一代。听到老人说要吃隔夜的剩饭,余顺知道这位老人非常节俭,便没有去劝说,而是默默地夹起一个完好无损的荷包蛋,送到老人嘴边,说:“婆婆,您吃。”老人有些惊喜,但还是将头一扭,说道:“不吃不吃,婆婆不吃,你吃。”“不行,婆婆吃!”余顺很固执,再次把荷包蛋送到奶奶嘴边,坚定地说。看着孙子那纯真的眼神,老人张开嘴,轻轻咬了一口,“好吃吗?”余顺问道。“好吃,好吃!”老人笑着回答。

“好吃就再吃一口嘛,大大的一口哦!”余顺笑嘻嘻地说道。老人却连连摇头:“不吃啦,不吃啦,你吃吧!”余顺不依不饶:“婆婆吃一个,我吃一个嘛!”老人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余顺则夹着荷包蛋,紧紧追着老人的嘴巴。

就在这时,余顺那稚嫩的右手手指突然一阵酸麻,筷子一松,荷包蛋“嗖”的一下就掉了下去。老人眼疾手快,立刻伸出双手接住了荷包蛋,这度可一点都不像个老人呢!老人嘴里还喊着“不吃不吃”,却又要把荷包蛋放回孙子的碗里。余顺见状,“嗖”的一下端起面碗,像只小兔子似的跑到了饭桌的另一边,离老人远远的,说道:“我不吃,婆婆吃,一人吃一个!”老人高兴得都快哭了,声音有些哽咽:“好,好,婆婆吃!”看着老人哆哆嗦嗦地吃完手里的荷包蛋,余顺这才心满意足地把碗里的面条往嘴里扒拉。见孙子吃得那么开心,老人也笑眯眯地起身走进厨房,把昨晚剩下的菜汤和饭一起倒进锅里热了热,端到餐桌上,和孙子一起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奶奶孙儿俩人在桌上吃得正欢,还不时地抬头瞅瞅对方,余顺餐桌下的小脚丫子欢快地一蹬一蹬的(毕竟年纪还小,双脚够不着地呢)。那四十多岁的老灵魂,仿佛在这一刻真的回到了童年,想起小时候常常和奶奶在餐桌上玩的比赛吃饭快的小游戏,立马说道:“婆婆,我们来比一比,看谁吃得快!”老人喜笑颜开地应道:“好嘞,好嘞,婆婆跟顺哥儿比一比!”“一、二、三,开始!”婆孙俩人都迅地扒拉着碗里的早餐。

客厅里的时钟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七点四十分,婆孙俩人先后吃完了早餐,也没在意谁先谁后,老人拿起碗筷,笑着说:“等婆婆洗完碗就送顺哥儿去学校哦。”这时余顺拿起沙上那崭新的小书包,感觉好轻呀,晃了晃,里面空荡荡的,只听见铅笔撞击文具盒的声音。他“嗖”的一下向门外跑去,边跑边喊:“不用婆婆送,我自己晓得去。”老人追到门口,不放心地问:“你真的晓得路吗?”“晓得,晓得,一年级三班,报名的时候去过啦。”“慢点跑,别摔着了,刚吃完饭别跑!”老人满脸欣慰地望着孙子远去的背影,轻声念叨着:“这小娃子长大了,懂事了,真好啊!”

“我就是这条街,这条街最靓的仔,走起路,走起路,大摇大摆……”余顺哼着小曲,轻快地穿过几条熟悉的小巷,转眼间就到了他的目的地——仁山坪小学,那可是他童年的乐园。望着那老旧却透着亲切感的校门口,余顺不禁想起若干年后几次匆忙路过那崭新却有些陌生的校门,心里还是觉得这老校门更顺眼呢(难道是因为怀旧情结在作祟?)

余顺定了定神,抬脚迈向学校大门,哇,校门口可真热闹啊!放眼望去,几乎都是学生,家长倒是没几个,那些少有的家长估计是送一年级的小宝贝来开学的吧,可能是想带孩子来熟悉一下校园环境呢(那时候的父母都挺忙的,大多数孩子都是自由放养,基本上不用接送。哪像现在的孩子,都是宝贝疙瘩,别说小学了,就是到了初高中,一到上学放学的时候,校门口那叫一个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啊,每个学校门口都得有交警叔叔站岗执勤,才能保证道路畅通呢)

“喔喔喔”,在一阵欢快的鸡鸣声中,余顺悠悠转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还有些懵。他眨眨眼,再闭上,然后猛地睁开,哇塞,那些居然不是梦!真的穿越啦,还回到了1989年,变成了不到六岁的小不点。

余顺乐颠颠地穿好衣服裤子,“嗖”地一下打开房门,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了出去。这时候,天刚蒙蒙亮,余顺深吸一口气,再慢慢吐出来,哇,3o多年前的空气可真新鲜啊,还夹杂着一丝丝淡淡的炊烟香呢!这时候,各家各户的厨房都开始热闹起来啦,大人们匆匆忙忙吃完早饭,赶着去上班,小孩子们也急急忙忙吃完,赶着去上学。

(给各位看官简单介绍一下哈,余顺家是自建的小楼房,有三层还有一个天台呢!一层有三个房间,余顺和他大伯睡中间那间,父母睡靠东边那间,奶奶睡靠西边那间,都在二楼哦。一楼是客厅、厨房和杂物间,三楼空着没人住。这时候可能有人要问啦,这么多空房间,为啥不单独睡一间呢?嘿嘿,你想想,一个五岁多还不到六岁的小娃娃,能放心让他一个人睡吗?还有啊,前文奶奶说大伯刚走,到底是啥意思呢?别急别急,后面会慢慢揭晓哒!)

余顺兴高采烈地爬上了四楼,也就是天台。他站在上面,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东张西望。9o年代的庐陵市还没怎么开呢,市区里几乎没有高楼大厦,大多都是平房。稀稀拉拉的几栋楼房,也都是自建房,顶多三四层高。再加上余顺家的地势在市区本来就偏高,所以站在四楼放眼望去,能看到远处连绵的山峦。太阳被山挡住了,才刚刚露出个小脑袋,朝霞漫天,那美景把余顺都看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顺哥儿,顺哥儿,你这小家伙跑哪儿去啦?”奶奶的声音带着些许焦急,从楼下传来。奶奶做好早饭,上楼叫孙子起床,可在房间里没瞅见人,便赶忙呼唤起来。“诶,婆婆,我在楼顶呢。”余顺应道,“您咋跑楼上去了?快下来吃饭啦,吃完得上学去咯,今儿个可是开学的大日子呢!”“好嘞,我这就下来。”

余顺像只小兔子似的,一蹦一跳地跑下一楼,冲进厨房,“婆婆,今天吃啥好吃的呀?”“吃面,还给你煎了俩荷包蛋呢。”余顺一眼就瞧见餐桌上那盘子里摆放着的金黄荷包蛋,要知道,那时候可都是土鸡蛋呢,国家才刚改革开放11年,大家都还在摸索着前进呢,西江省又是个内陆省份,庐陵市还没沾到改革的光。这些鸡蛋啊,都是周边县城村庄的农妇们趁着空闲,挑着篮子,走街串巷叫卖来的。那煎出来的味道,可真香啊,余顺馋得忍不住就想伸手去拈一个尝尝,奶奶瞧见了,拿起筷子在余顺的小手上轻轻一敲,笑着说:“小馋猫,快去刷牙洗脸,收拾好了才能吃哦!”

“哇哦!”余顺乐颠颠地跑到记忆中放牙刷的地方,一眼就瞧见五把颜色各异的牙刷和用了一半的牙膏,正老老实实地待在一个破旧且有点掉色的搪瓷缸里,余顺直接就傻眼了,这哪把牙刷才是自己的呀?

这时候,余顺突然现有一把牙刷是刚用过的,上面的水渍还清晰可见呢,他一下子就想起来了,母亲现在是个卖蔬菜的个体户,每天凌晨三点多就得跑去一个大市场进货。母亲这人可大方了,又有做生意的头脑,所以生意做得那叫一个红火,得进好多货呢!再加上那个年代社会不太安全,虽说1983年严打过一次,但都过去六年了,一些漏网之鱼又开始出来蹦跶了。一个女人凌晨那么黑(那时候基本没路灯)在外面多不安全呀,而且也拿不了那么多货,所以大伯和父亲虽然还在厂里上班,可他们都会陪着母亲一起出门,帮她把货进好,再运到水沟前菜市场去。要是时间还充裕,他们还会骑着自行车,帮母亲把一些工厂食堂和小酒店预订的菜给送过去。

这么一琢磨,余顺就用手指轻轻摸了摸牙刷,很轻松地就确定了最干的那把牙刷是自己的。

洗漱完毕,心情愉悦地坐到餐桌前,开始享用美味的早餐。老人和蔼可亲地坐在一旁,看着孙子熟练地用筷子夹起面条,开心地吃着。吃着吃着,余顺突然问道:“婆婆,您吃了没?”老人稍稍一愣,回答道:“哦,我还没吃呢,等你吃完了我再去吃。昨晚还有点剩饭,我热一下就好。”

经历过战争年代的老人,都是那么朴实无华,一心只为子女和儿孙着想,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留给下一代。听到老人说要吃隔夜的剩饭,余顺知道这位老人非常节俭,便没有去劝说,而是默默地夹起一个完好无损的荷包蛋,送到老人嘴边,说:“婆婆,您吃。”老人有些惊喜,但还是将头一扭,说道:“不吃不吃,婆婆不吃,你吃。”“不行,婆婆吃!”余顺很固执,再次把荷包蛋送到奶奶嘴边,坚定地说。看着孙子那纯真的眼神,老人张开嘴,轻轻咬了一口,“好吃吗?”余顺问道。“好吃,好吃!”老人笑着回答。

“好吃就再吃一口嘛,大大的一口哦!”余顺笑嘻嘻地说道。老人却连连摇头:“不吃啦,不吃啦,你吃吧!”余顺不依不饶:“婆婆吃一个,我吃一个嘛!”老人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余顺则夹着荷包蛋,紧紧追着老人的嘴巴。

就在这时,余顺那稚嫩的右手手指突然一阵酸麻,筷子一松,荷包蛋“嗖”的一下就掉了下去。老人眼疾手快,立刻伸出双手接住了荷包蛋,这度可一点都不像个老人呢!老人嘴里还喊着“不吃不吃”,却又要把荷包蛋放回孙子的碗里。余顺见状,“嗖”的一下端起面碗,像只小兔子似的跑到了饭桌的另一边,离老人远远的,说道:“我不吃,婆婆吃,一人吃一个!”老人高兴得都快哭了,声音有些哽咽:“好,好,婆婆吃!”看着老人哆哆嗦嗦地吃完手里的荷包蛋,余顺这才心满意足地把碗里的面条往嘴里扒拉。见孙子吃得那么开心,老人也笑眯眯地起身走进厨房,把昨晚剩下的菜汤和饭一起倒进锅里热了热,端到餐桌上,和孙子一起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奶奶孙儿俩人在桌上吃得正欢,还不时地抬头瞅瞅对方,余顺餐桌下的小脚丫子欢快地一蹬一蹬的(毕竟年纪还小,双脚够不着地呢)。那四十多岁的老灵魂,仿佛在这一刻真的回到了童年,想起小时候常常和奶奶在餐桌上玩的比赛吃饭快的小游戏,立马说道:“婆婆,我们来比一比,看谁吃得快!”老人喜笑颜开地应道:“好嘞,好嘞,婆婆跟顺哥儿比一比!”“一、二、三,开始!”婆孙俩人都迅地扒拉着碗里的早餐。

客厅里的时钟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七点四十分,婆孙俩人先后吃完了早餐,也没在意谁先谁后,老人拿起碗筷,笑着说:“等婆婆洗完碗就送顺哥儿去学校哦。”这时余顺拿起沙上那崭新的小书包,感觉好轻呀,晃了晃,里面空荡荡的,只听见铅笔撞击文具盒的声音。他“嗖”的一下向门外跑去,边跑边喊:“不用婆婆送,我自己晓得去。”老人追到门口,不放心地问:“你真的晓得路吗?”“晓得,晓得,一年级三班,报名的时候去过啦。”“慢点跑,别摔着了,刚吃完饭别跑!”老人满脸欣慰地望着孙子远去的背影,轻声念叨着:“这小娃子长大了,懂事了,真好啊!”

“我就是这条街,这条街最靓的仔,走起路,走起路,大摇大摆……”余顺哼着小曲,轻快地穿过几条熟悉的小巷,转眼间就到了他的目的地——仁山坪小学,那可是他童年的乐园。望着那老旧却透着亲切感的校门口,余顺不禁想起若干年后几次匆忙路过那崭新却有些陌生的校门,心里还是觉得这老校门更顺眼呢(难道是因为怀旧情结在作祟?)

余顺定了定神,抬脚迈向学校大门,哇,校门口可真热闹啊!放眼望去,几乎都是学生,家长倒是没几个,那些少有的家长估计是送一年级的小宝贝来开学的吧,可能是想带孩子来熟悉一下校园环境呢(那时候的父母都挺忙的,大多数孩子都是自由放养,基本上不用接送。哪像现在的孩子,都是宝贝疙瘩,别说小学了,就是到了初高中,一到上学放学的时候,校门口那叫一个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啊,每个学校门口都得有交警叔叔站岗执勤,才能保证道路畅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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