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悄悄斜了一眼宋秋槐,他只认认真真地看着电影,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还抓着自己的手腕,骨节分明的手掌,冰凉又温润。
姚盈盈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块桃酥,浑身上下都酥酥的。
她轻轻挣了挣,没挣开,吵闹的世界不存在了,只剩下自己巨大的心跳声。
一个跑来跑去的调皮小孩从俩人中间跑过,宋秋槐好像才终于意识到,松了手。
姚盈盈悄悄松了口气。
但是又有人从宋秋槐那边借过,他就又自然而然的往姚盈盈这边靠了一点,瘦削修长的手指就贴上了姚盈盈的手臂。
姚盈盈都忘记了自己那天是怎么回家的了,后遗症就是她半个月不敢再去瞅宋秋槐。
知青点晚上下工后会教识字儿,这天姚盈盈陪着余三妹去,进去之前她偷偷摸摸左看右看的,因为上回看电影的事儿,她还在躲着宋秋槐。
看教课那屋儿没有宋秋槐,姚盈盈就进去了,找了个好地方,把作业本摊到桌子上,认认真真坐到小板凳上。
今天给讲课的是个下来有些年头的大姐姐,因为和村里人相处的时间久了,更了解怎么个情况,在小黑板上画着荞麦种子播种芽长叶的过程,讲的比较简单接地气,温柔又认真。
姚盈盈跟着往本子上记知识点,因为有些字不会写或者跟不上,就画圈圈或者各种小图标代替。
忽然,耳边传来了压的低低的冷清男音。
“这个是什么。”
宋秋槐微屈着身,一只手从后头伸过来指着作业本子上的圈,下巴几乎靠在姚盈盈的肩膀上。
姚盈盈稍一扭头,就看到宋秋槐锋利精致的侧脸。
没等姚盈盈回答,宋秋槐坐到了姚盈盈对面。
总是开头容易,越到后头越难,又跟不上了!姚盈盈气哄哄地想着,不自觉地开始咬着铅笔头。
宋秋槐一抬头就看到,眼前的人微微皱着眉,她好像总是梳不好头,一直松松散散的,几缕黑又垂下来。
浓密的睫毛落下重重的垂影,洁白的牙齿反复咬着铅笔头,微张的红唇有点厚,湿漉漉,又黏糊糊的,穿着的玫红衣服衬得整个人又俗又艳。
“别吃了,这个有毒。”宋秋槐把铅笔从姚盈盈嘴里抽出来,又把自己的笔推过去。
刚才不小心碰到了姚盈盈湿润的嘴唇,宋秋槐桌子下的手指轻轻搓了一下。
姚盈盈回到家有一会儿了,心脏还在“砰砰砰”跳个不停。
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中的钢笔,很普通的纯黑色,但是手感格外的重,摸着摸着现笔帽处好像雕琢着什么东西。
姚盈盈举得高一点,到灯底下,隐隐约约看着好像是一只展翅的老鹰,深邃的眼,尖锐的啄却栩栩如生。
“肯定很贵,肯定……不行,我得送回去!”姚盈盈嘟嘟囔囔着,她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想再过去。
临了还是有点胆怯,姚盈盈狠狠灌了几大口梨花酒。
果酒入口清甜,但后劲儿大。
等姚盈盈走到知青点的时候,后劲儿就差不多上来了。
月亮又大又亮,宋秋槐倚着墙,一边抽烟一边和几个知青聊着天,他不怎么搭话,只偶尔应和几声。
宋秋槐不是什么好人,以前混蛋时候没少干拉营结派的事儿,打群架,争地盘,领着一二百人跟别人干仗,黑压压的一片,长得又矜贵不食人间烟火,净干让人头疼的事儿。
当然现在他都不认了。
姚盈盈过来时候,正看到宋秋槐抽出一支烟,身旁的人拢掌避风,给他打火。
他低头吸了一口,猩红的烟头一闪一闪的,烟雾笼着他凌厉分明的侧脸,高挺的鼻骨,凸起的喉结。
姚盈盈好像看到他白皙的脖颈上有一颗痣。
“宋秋槐!你过来,我找你有事。”
有个八九步的距离,姚盈盈朝着宋秋槐喊着。
没理身边起哄的人,宋秋槐很快把烟捻灭在墙上,大踏步走过去。
“多晚了,你来干什么?你自己一个人过来的?”宋秋槐下颌线条紧紧绷着,清冷的嗓音中含着怒气。
姚盈盈却不管不顾的,抓住宋秋槐的手腕,就拉到旁边的树林里。
“还给你的钢笔!”姚盈盈把钢笔塞进宋秋槐怀里。
然后没给宋秋槐一点反应时间,用力拽着面前的衬衫衣领往下拉,直接亲了上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