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齐夏谨慎的目光之下,那女人带着甜甜走到了一处壁橱,她翘起脚,将壁橱的门打开,里面果然放着几个塑料桶,当中装满了清水。
接着她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看。”
齐夏只感觉这一切简直太过巧合了,就像被人安排好的一样。
甜甜有些高兴的接过女人递来的打火机,问道:“小姑娘,你真的要把这个借给我们吗?”
“姐姐你别那么客气。”女人人畜无害的笑道,“我们这些幸存者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的。”
甜甜对这个女人顿生好感,连连道谢。
“你想要什么?”齐夏在一旁问。
微胖女生听后茫然的转过头,回答说:“想要什么?我什么都不想要啊,只是帮你们个忙而已。”
“最好是这样。”齐夏不再理她,转身去收集可以当柴火的东西了。
“那个哥哥很奇怪啊。”女孩眨着一双大眼睛,“他怎么对我这么防备?”
“他的性格就是这样,你习惯就好了。”甜甜也笑着说,“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姐姐,你叫我潇潇就好啦。”
林檎在一旁看了看潇潇,总感觉哪里有些怪。
这姑娘的身材微胖,肩膀也很宽,身上穿着一件非常肥大的T恤,可她的脸颊却很消瘦,与身形不成正比。
“潇潇,你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点东西吧。”甜甜说,“我们四个人吃不完那条熊臂。”
“嗯。”潇潇开心的点了点头。
齐夏见到这个叫做潇潇的姑娘有心隐瞒,自己也不再逼问,他只希望对方不要班门弄斧,在这里妄图欺骗自己。
乔家劲找了几块砖,搭成了一个简易的灶台,在里面丢了一些废旧木头点燃了。
甜甜在潇潇的帮助下,将锅子洗刷干净,又煮了一锅沸水。
齐夏则在一旁处理熊臂。
他在家中经常烹饪,但却从未烹饪过熊臂,只能暂且把它当成一只鸡来处理。
在用热水简单的烫了一下之后,便拔掉了毛,剥去了皮,又用清水冲净了血,他坚持让潇潇不许接触食材,众人也没反对。
乔家劲从厨房拿出一把生锈的菜刀,简单打磨了一下,将处理好的熊臂砍成两段,直接整段扔进了锅里。
这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最完美的烹饪方式了。
肉汤。
看着锅中的水慢慢煮沸,响起“咕噜咕噜”的声音,几人都围坐在一起,静静的看着铁锅,一言不。
没多会儿,林檎开口问道:“熊肉会好吃吗?”
“好吃。”乔家劲立刻点头说道,“你没吃过熊掌吗?”
“你吃过?”甜甜扭头问。
“有幸吃过一次。”乔家劲说,“那味道我终身难忘啊,有朝一日从这里出去的话,我一定要再吃一次。”
甜甜听后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可真是个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乔家劲被逗笑了,“甜甜,你傻啦?又不是我自己去杀熊,去餐馆吃就好了啊。”
“吃熊掌犯法。”甜甜又补充了一句,“这东西再好吃又能怎么样?你想为了它进局子吗?”
“胡说八道什么呢。”乔家劲略带不屑的看了看甜甜,“吃熊掌什么时候犯法了?”
甜甜皱了皱眉头,总感觉自己和乔家劲有时很聊得来,有时又不在一个频道。
“你真该多上上网。”甜甜叹了口气,“不要每次都这么理所应当的显示无知。”
““网”?”乔家劲挠了挠头,“你是说……前些年兴起的那个“因特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