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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气的眉峰微微蹙起,双手在粉嫩的脸颊上缓缓抚摸,难道他是瞧上了这身与高原女孩截然不同的肌肤?
她虽然有四分之一的藏族血统,皮肤却是不容易晒黑的敏感性肌肤。一旦暴晒,细嫩白皙的肌肤就红刺痛,然後开始脱皮。脱皮後,肌肤又和原来一样白嫩。据说这种皮肤的人容易得皮肤癌,所以她无论走到哪儿,无论天气冷热,都十分注意防晒。穿越到这个古老高原,在用完了防晒霜,没有遮阳伞的情况下,更是将自己保护得滴水不漏。而每天一次的羊奶浴按摩也强化了对肌肤的保护,虽在高原生活了半年,一身肌肤却比以往更加柔嫩细腻,粉白晶莹。
如果真是瞧上了这身肌肤,那她更要好好保养才行。不憧憬激烈得像毒又像火的爱情,并不代表她不愿意结婚,不愿意有一个眼光凝在自己身上的好丈夫。
手脚开始冰凉起来,沐浴按摩出的热度逐渐从身躯上流逝,她赶紧起身在屋子里使劲跺脚搓手。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身体。她天生怕冷不怕热,天气一旦转凉,稍微不注意保暖,手脚就变得冰冷。冬天更可怕,泡得热气腾腾的身体进了被子里,没一会儿就会自动冷却。哪怕裹紧被褥睡上一晚,被窝里也依旧是温凉的,四肢更是冷得像冰,让她整夜都睡不好觉。偏偏这高原在盛夏时温度最多也不过十几度,入秋後,就更冷了。要问她此刻最怀念二十一世纪的什麽,毫无疑问是能持续温暖一个晚上的电热毯。
明晚把羽绒睡袋翻出来,盖上羽绒冲锋衣和厚毛毡,可能会好过一点。再冷些,就翻出抓绒睡袋套著睡。再再冷些,就把家里那头名唤美羊羊,已经将定点定时拉撒屎尿训练得差不多的宠物奶羊洗刷干净,当成羊暖炉抱上床一起睡。膻腥味儿虽然可怕,寒冬来临後的冰寒彻骨更可怕。
等手脚稍微回温些後,她不敢再在床下傻待了,连忙跳上床,脱下冲锋衣,拉过厚毛毡从头到脚盖了个严严实实。这里没有种植棉花的,也没有养蚕的,人们一般穿皮袍和用羊毛和犛牛毛织出的毛料夹袍,还穿一种由野生麻草纤维织出的粗麻布袍。坐的垫子,躺的褥子,盖的被子也脱不了这三种材质。这对习惯了纯棉丝绸制品的她来说,那份扎人的粗糙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痛苦,所以平常睡觉她总是穿著抓绒浴袍睡觉的。
中原的丝绸和棉布早已通过唐蕃古道传了进来,可那些东西是上层贵族和僧侣们享用的高级品,不是下层劳动人民能够享受的奢侈品。她看来看去,也只看见领主阶层的人偶尔穿著绸缎面的袍子出来巡视显摆。可怜她背包夹层里放著的五千大洋英雄无用武之地,尼玛的纯粹就是几十张废纸!要是能在穿越前的拉萨城里多买几件纯银藏饰多好!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这苦逼的物质生活尼玛的也太苦逼了!
罗朱裹著毛毡,沈浸在深深的懊悔中。突然,数次“啪啪”的拍门声响起。她一惊,身体陡地弹坐起来,耳朵尖尖立起,不一言地全身戒备。夜黑风高的,怎麽会突然响起拍门声?半年来,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啪──啪──啪──
拍门声又起,夹在呼啸的风声中,显得有些低闷。
“罗朱,是我,我从门缝里看见灯光了,知道你还没睡。”拍门声过後,是扎西朗措浑厚爽朗的声音。
罗朱紧绷的身躯这才松弛下来,却舍不得离开厚实的毛毡,坐床上奇怪地问道:“你不是回家了吗?又过来干嘛?是不是有东西落在我这儿了?”
“不是,这两天越来越冷,我做了个皮囊,可以装热水放被窝里暖手脚。”扎西朗措又轻轻拍了拍门,“送你回家时忘记给你了,我回家烧了壶热水灌进去,现在正热和呢。快开门吧,外面风好大,我都快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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