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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洞里找了很久,这才找到了一张用鲜血写满了字迹的小鹿皮。
上面的鲜血用的是兔子的,由于现在变成了狼的关系,我只要闻着味道,便可以清楚的将这一点判断出来。
这是云巧留给我的一封信,信的内容很长,以至于整张小鹿皮上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狼大,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片山洞,不要来找我,也不要问我到底是怎么离开的这里。」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这样的不告而别,亏我那样真诚的对她,简直连一颗心都恨不得掏出来给她。
看着云巧留下的娟秀笔体,我简直恨不得将那小鹿皮撕成碎片。
但是,多年来在商场上养成的沉稳,却让我依旧耐着性子,把那封信剩余的内容读了下去。
「狼大,别怪我不辞而别。也不要把你的气,都撒在你的那群忠实的手下身上。」
这个该死的女人,你自己走就走吗,干嘛还要管我善后的事情。
「我知道你对我好,对我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也知道你对我的感情,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会离开。
这一切,如果你要怪的话,就只能怪咱们不是同一族类,我真的无法接受你的感情。
我是个苦命的女人,上学的时候本来学习成绩还是很不错的,家里为了让我能够有出息,送我去县城上了中专。
在中专里,我有了男朋友,也把自己的全部都给了他。
可是,当我们毕业的时候,在我们谈婚论嫁的时候,他的家里却拒绝给我家足够我哥哥娶亲的彩礼。
哥哥是个蠢人,又没有什么特殊的一技之长,家里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根本就没有能力让他娶上媳妇,即便这样,他们依旧咬着牙供我上完了学。
所以,不管是于情于理,我都绝对不能让哥哥一个人孤独终生。
所以,在媒婆来家里提亲的时候,我也只能咬着牙答应了换亲的事,嫁给了村里出了名的病秧子。
可是结果呢,我们在一起还不到一个月,他就已经死了,我们甚至于连夫妻生活都没有过过一次。
再后来的事情,恐怕你已经知道了,婆婆没了儿子,又贪图黑胡的彩礼,硬逼着我嫁给了黑胡。
说实话,我真的很讨厌他,讨厌他的粗俗,讨厌他的自以为是,讨厌他浑身都是血腥的味道。
而这一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的初恋实在太过完美,完美到已经让我无法对所有的男人再动心。
再后来,我遇到了你,也在这里开始了一段令我感觉到相当快乐的生活,狼大,我承认,如果要是这里的生活真的还是像以前那样安静的话,我真的宁愿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
可是,就在这些天,你们却让我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
这种危险的气息主要是来自于你,你让我感觉到,你对我有着深深的爱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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