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孟繁有不耐烦了,越是着急越是不硬,稻子就狠狠地撸,孟繁有还是感觉不行,拿起来就塞到稻子的嘴里,“吃吃,吃吃就硬了。”
稻子差点吐出来,腥臊并与,熏得她赶紧忍住恶心,孟繁有却把雀儿子(读音:巧子)直接塞到嗓子眼,塞了几下,小虫还是毫无精神,只好仰躺在床上,恶狠狠地骂着:“他妈的的,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干的,我就日他妈!”
孟繁有看着眼前的稻子终于是自己的了,软就软,脱光了稻子,脱光了自己,那条小虫却不听使唤,无论怎么弄都是软的,稻子的小手放在上面也不起作用,孟繁有忍不住吼起来:“谁他妈的这么缺德,我先人。”
光着屁股就找石块,鸡蛋大小,就是墙头边上的,他拿起来就顺着窗户扔了出去,玻璃一下就碎了,稻子却暗暗喜欢。
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子,还没有成熟到孙卫红那种,看着孟繁有的窘相,她忽然开始调皮了。这是她第一次在月色下看着男人当啷着家伙,竟然来了兴趣,半躺着身子就看,想着小六思的也有,就是比孟繁有的好看,还秀气,稻子忽然想起了这件事是不是小六思干的。
稻子根本没有想到问题的严能重性,第二天还是很高兴就起来了。刷牙洗漱,孟繁有的新房还有着泥土的味道,谷子秸苫的房顶是村子里最好的,稻子不知这些,她只知道孟繁有搂着自己,虽然让自己恶心,可毕竟那家伙没有进去,有时候她真的想如果进去了会是怎样呢?
稻子已经完全忘记了校长是怎样进去的,在那种年代,人们更多的是关心自己的肚皮和革命前途,很多的思想都在革命生产中渐渐消失。楚稻子的并没有给她留下阴影,那一革命歌曲让她热血膨胀,当她真的举着“稻子献给伟大的领袖”的旗帜坐在马车的时候,孟繁有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新婚,还没有在楚稻子身上撒过欢,还没有品尝自己的美味,他的脑子全是北京天安门,还有那面五星红旗。
胡宏革也坐在车上,他和苟明华的爱情已经有了眉目,他在昨天的时候见着苟明华,苟明华竟然主动拉着他的手,他才知道苟明华的小手和其他乡村妇女不一样,是那样的细软,还滑,一摸就来了反应,他真的想抱着她,可造就习惯了苟万年的威,都把人拥到怀里,还是不敢进一步。
苟明华却“吱嘤”扑进去,小声说:“宏革,你明天就走了,我会想你的。”
说完就把脸贴在他的肩上,头飘在胡宏革的脸上,忍不住“阿嚏”一个喷嚏,让苟明华“哧哧”笑起来,然后就是小拳头敲打着他的胸膛,看着胡宏革还没有反应,直接就闭上眼,把个红红的小嘴往前凑。
小造就挨着男人的胸膛了,秋日里男人穿的厚,两三层的衣服才能抵住秋凉,可胡宏革抵不住苟明华这份柔软了。看着红红的小嘴,他禁不住闭上眼,往前一凑却亲在鼻子上,笑得苟明华弯了腰,直起来就狠狠地吻在他的嘴上。
苟明华也是第一次,像猪吃食一样,在胡宏革的脸上嘴上洗刷够了,还没有尝到什么美味,胡宏革被唾液引得兴致高了,把舌头直接就伸进去,刚挨着,苟明华就说:“脏死了,舌头也能进去?”
“当然,亲嘴就这样。”
听了胡宏革的话,苟明华也尝试把舌尖慢慢地伸进去,真的甜丝丝的,一口口尝着,越来越快,后来干脆就不松开,在里面搅动起来。
胡宏革造就尝贯了孙卫红的直接,手忍不住就在苟明华的屁股上摸,一下就摸到了里,苟明华开始还忍受着,当胡宏革另一支手伸进胸前的时候,她突然推开,大声喊:“你流氓!”
胡宏革立刻缩回手,一脸的窘相,苟明华声音也小了,说:“这种事情你也能做出来?”
“我做了什么事情?”
胡宏革小声嘟囔着。
“还没做,你的手伸到哪里去了?”
苟明华似乎有了理,拉着胡宏革的手就指着自己的,赶紧又放下,脸红了,心跳得却厉害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屠户家的三丫头张慕春,因听了闲言碎语放下杀猪刀,去了镇上的柳家做丫鬟。这丫鬟还没干上几天,柳家破产了,落魄后的柳家分崩离析,所有人都有了落脚地,唯有娇小姐柳芸禾无人照拂。只因这小姐,比天宫里的仙女还难伺候,穿的不好要起疹子,吃的不对要得胃病,脸不能晒,手不能提,偏偏性子还矫揉造作,明明是比花骨朵还娇嫩的美人,却成了人人躲避的烫手山芋。慕春本想揣着攒下的银子跑路,可看着垂坐在一旁楚楚可怜的小姐又心生不忍。一个冲动将美人带走了,但请神容易送神难,美人砸她手里了!本以为回了村子,分了两亩田地,一间茅屋,重新拿起杀猪刀日子也还过的下去。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房子还没修好便遇上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无奈张慕春只好凭借一身力气与一把杀猪刀,带着娇滴滴的小姐,与全村一起逃难去了!娇小姐柳芸禾自从家里出了事后,便得了一种怪病,夜里偶尔会做些奇怪的梦,更可怕的是那些梦在一段日子后就会成真,她害怕极了。就在所有人都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时候,那个院外干粗活的丫鬟说要带她走,她甚至不敢抬眸看她,因为在梦里她见过二人极致缠绵的模样,那双一下就能砍断大骨头的粗手太过放肆,导致她一看到她就心跳如鼓。(人设简介,微群像!)身娇体软小作精vs大智若愚杀猪女恶毒心机白莲花vs强取豪夺万城主年下忠犬小猎户vs温柔风情小寡妇天灾求生种田日常美食微基建小金手指...
文案本文已完结,下本开她听到凶手们心音预收文案见下方黎皎皎声明狼藉被逐出雪川宗後,满宗上下却开始後悔起来高高在上仙长心烦意乱,满眼皆是她,竟似生出心魔不相信她清白的师兄被狠狠打脸,迟疑沙哑说道如若你还肯回来,什麽都可以为情敌与她决裂的旧友跪在她跟前,恳求黎皎皎原谅。唯独谢慈这个美貌且自恋凶修表示黎皎皎离开得太好了。他在黎皎皎重伤濒死时救下她,哪怕将黎皎皎炼成尸傀,也要黎皎皎活下去。谢慈并不喜欢黎皎皎,黎皎皎有眼无珠,且又得罪过他,而他一向心胸不宽,易记恨于人。之所以出手相救,只不过黎皎皎是他计划中一颗重要棋子。在谢慈用玄息抹去黎皎皎面上血污时,他内心想你只能是我的。再相处,黎皎皎察觉谢慈暗恋自己,遂明确拒绝发了好人卡她喜欢温柔型,谢慈虽然貌美,性格却极糟糕,而且还是用尽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窥探自己变态狂。谢慈狂热凝视黎皎皎一举一动,卯足劲在黎皎皎身边安插耳目,行为举止超过黎皎皎能接受程度。谢慈忍不住吐槽真自恋,一切只是为计划而已。但他这样聪明的人却察觉不到自己看黎皎皎目光有多炽热。预收她听到凶手们心音薛凝身为法医,穿成救赎文同名恶毒女配原身父兄皆战死,一介孤女送至宁川侯府,侯府上下对她极宠爱。书中女配貌若观音,心如蛇蝎,依仗自己是忠良之後,又死了父母,故作柔弱纠缠男主。私底下她心思狠辣,杀死男主初恋,却靠身份脱罪,最後被黑化男主报复死得极惨。直到男主遇到女主,方被救赎。薛凝抖三抖,决定远离男主,重拾专业知识,好好茍命。一朝出事,男主初恋仍惨死,一旁男主阴狠怨毒盯着自己,原书结局向她招手。然後她听到这贱人死了活该!薛凝!!!旁人听不见,那是凶手的心音。先知答案再解题,薛凝顺利寻出真凶,使全府皆惊。廷尉府少卿沈偃出身名门,韶华正好,年少有为,见识薛凝能力後,便请她帮助查案。薛家孤女名声极恶,传言被各种妖魔化,人人避之。但深陷囹圄,被人污蔑之时,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世族勋贵,皆惶恐盼薛凝救之。他们盼着薛凝渡之,薛凝也总是会伸出手薛凝渐以擅长查案扬名京城,就连宫中也颇多恩赏。裴无忌是沈偃知交,作为狐朋狗友一只,一开始他只是替沈偃不平,沈家竟欲为沈偃说亲薛凝,他不欲好友娶一个声名狼藉女子。但沈偃却对薛凝十分赏识,惹得裴无忌十分不喜。他不免对薛凝多几分关注。眼前少女貌若观音,身前尸首污秽腥臭,形成强烈对比,她却毫不避讳翻看。裴无忌更发现,薛凝身边已被一个阴暗批纠缠住。那阴暗批还是他老对头!内容标签灵异神怪异世大陆仙侠修真东方玄幻大冒险黎皎皎谢慈一句话简介离开後,全宗皆後悔立意靠努力争取幸福...
哥哥走了,留下一个漂亮的嫂子,这个嫂子美得真是人间尤物!...
A市的街上,车水马龙。 我在一家名叫遇见的咖啡厅已经坐了两个小时,靠墙角的位置,正对着操作台的方向,一位穿着天蓝色围裙的年轻女孩,正在忙碌的冲泡着各类饮...
这个彩票点有个女销售员,二十一二岁左右,有一头飘逸的长,相貌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可是她却拥有一副能吸引我娇小玲珑的身材,特别是那双比列完美的双腿。夏天她喜欢穿牛仔短裤,那双玉腿白皙滑嫩,在晶莹粉嫩的皮肤下,可以隐约看到那纤细淡青色的静脉血管。 虽然从她夏天裸露在外的手臂长腿看,她的皮肤很好,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脸上的皮肤却不很好,也许是内分泌不协调的原因,她的脸长了些痘痘,皮肤也缺乏光泽,这也致使她本来很标致的五官看起来少了很多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