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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又在整理床铺嘈杂的声音中醒来,我一边眯缝着睡眼打着哈欠叠被子,一边觉得他们真是好笑,又不干什麽,起这麽早干嘛?看来欢乐的外衣下,隐藏了他们对无所事事的不安,只有用早起这种积极的方式来安慰自己,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麽无所事事罢了。
马彪已经不再旁边的床铺上了,我听到他在走道上说话的声音,声音很低,好像是在问胡大勇昨晚我是不是进去过厨房,这个家伙,还是怀疑我了!这种小事他都不放过。
虽然我知道胡大勇会为我作证,但是这也让我很不开心甚至有些紧张起来,我抱着被子往走道上走,一看见马彪和胡大勇正在那里窃窃私语,就有些怒气,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白了马彪一眼,他便讪讪地不说话了。
我放好铺盖,从洗手间里洗完脸出来的时候,金莲正在大门那里向我招手。她今天神采焕,看起来特别开心,脸上洋溢着久久的笑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身穿一件橙黄色的带衣领的棉布连衣裙,下摆刚好在膝盖上方,胸前一排圆帽的银白色大暗扣,一直穿过腰间连衣的黄色腰带延伸到裆部,腰带上均匀地打着银白色的铆钉,髋骨旁边是两个斜口的口袋,脚上穿了一双米白色的高跟凉鞋——就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时穿的那双,这身衣服配上小麦般淡赭色的肤色,显得自然而又协调。
看着她开心的样子,刚才的郁闷也一扫而光。
我和她下楼来,一前一後地走在走在人行道上,她就那麽一步一步慢慢走着,裙摆动人地轻摆着,在清晨从树叶间撒下的活泼的光斑中宁静地移动着,若有所思,好几次转过红扑扑的脸来,似乎想要说什麽,却下不了决心。!
「你今天真美!」我说,快步赶上来和她并排走在一起。
「是麽?」她低了头看着脚尖往前移动,喃喃地说:「这是我的新衣服,只穿过一次,都舍不得穿的!」
她说起了她还有一个妹妹,在老家上中学,一点也不听话,小小年纪就谈恋爱,怎麽说也不听,还说她小的时候老是穿补丁的衣服,那时候的梦想就是有一条漂亮的没有补丁的裙子,这让我想起我从六年级开始穿一件那种有四个包的中山装,一直穿到初三毕业,领子都烂糟糟的了还在穿,还穿着那件衣服照了我的第一张身份证——那年我十六岁。
「好了,」她舒了一口气说,「现在自己能上班了,第一次上班了工资,我就买了这件衣服,妈妈也说很好看,都舍不得穿!」
「你说这人一大为什麽就不快乐了?」她说,「要是不快乐,穿上新衣服又有什麽用呢?」!
「也许是我们要的的东西太多了吧,」我想了一想说,「我们要钱,钱还不够,我们要爱,要一个人来爱自己。」
她越想越远,眼睛里是满满的憧憬的光亮,一直朝前走。
我们走到那条肮脏的土街上,在一家兰州拉面馆里,要了两碗兰州拉面开始吃早餐。她低着头吃面,我抬起碗一边吃一边用目光越过碗沿看她,裙子的衣领向上展开,形成一个夹角,露出了部分丰满光滑的胸脯,中间有一道迷人的乳沟,再上面便是光滑的颈项……我快吃完了——我总是比她吃得快,她才吃了一半。我拿过纸巾撕下一块来在油乎乎的嘴唇上揩抹的时候,她突然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抬起头来,用那双扑闪着乌黑迷人的大眼睛看着我说:「我想好了……」
正在这时,我越过她的肩膀向门外看去,地上的稀泥正被朝阳的热力蒸起一丝丝若有若无的雾,我看见了对面看街角的马彪瘦瘦高高的背影,他正在那里买肉夹馍,一边付钱一边回头向我们这边瞅,看见我正在看着他,也不过来打招呼,反而慌慌张张地扭过头去了。
「怎麽?你在看什麽?」金莲有些不愉快地说,见我没有在认真听她说话,反而盯着她身後的某个地方。
「我好像看到了彪哥!」我说。我很奇怪他为什麽不走过来和我们打招呼。
「看到就看到了呗,在哪里?」她无所谓地说,扭头朝身後看了看,回过头来说:「没有啊,你是不是眼花了?」
我连忙抬起头来再朝那里看过去,马彪已经无影无踪,难道是我真的眼花?还是见鬼了?「刚才明明在那里的!」我指着那个肉夹馍摊位空出来的一个位置说,那里刚才围满了人,那个瘦高的背影离开後缺出一个位置来了,很快有个衣衫褴褛的农民工填了上去。
「我就说是你眼花了嘛!」金莲又看了一下,那个空缺的位置已经被补上了,我百口难辩。从拉面馆走出来,我们走在了初秋清晨明媚怡人的阳光里,这艳阳的光辉晒得人懒懒的,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金莲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惊得我连忙左顾右盼。
「我们今天去哪里?」我说,她的手握着真软和,手指软绵绵的就像拉面。一直去那个公园,我都有些腻烦了,叫她带我去书店,她却带我去市,让人哭笑不得。
「你猜!」她拉着我的手一前一後地晃悠着,神神秘秘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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