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领导笑眯眯地对大家说:「大家好!看着大家吃的这麽简单,我给大家加点肉好不好?」
「好!」又是好,仿佛大家都约好了似的,永远都回答得那麽及时那麽整齐。听说要加肉,我也挺高兴的,我就说嘛,肯定还有好吃的的东西没拿上来。我一直期待大胡子起身到厨房去把那肉拿来加给大家,结果大胡子却木着不见动静,用期盼的眼神直直地盯着领导,领导却讲起故事来了。哎!原来领导说的加肉就是讲故事,这故事就是下饭的肉了,我彻彻底底被这帮人给雷倒了,想像力可够丰富的,想当年曹孟德为了鼓励疲乏饥渴得士兵玩了一招「望梅止渴」,还真给我撞上了!我的苍天啊!我的大地啊!一顿饭玩了那麽久还没开吃,还要讲故事?
这个故事用「从前」开头,一时半会是听不完的,我便低头自顾自吃起来,这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差的一顿米饭了,真的太难吃了。
猪大粪开始瓮声瓮气地说起来:「从前,有个小夥子从农村到外面去打工,几年下来挣了很多钱,娶了村里最漂亮的女孩做老婆,还生了两个可爱的大胖儿子!」
「哇!这麽好啊!」一片羡慕的声音,我看了看金莲,她正似笑非笑看着我极度痛苦的样子,小杏儿却听得津津有味——看来她是尝到肉的味道了。
「可是呢!这个小夥子年纪轻轻不学好,爱打麻将,没日没夜地打,而且赌得很大,没过几年就把存款给输光了,还到处欠了一屁股的债。老婆苦口婆心地劝他回头是岸,他却执迷不悟越陷越深,最後老婆也拿他没辙,离家出走了,把两个还在读书的儿子甩给了他。」看来猪大粪说故事还真有一套。
「哎……」又是一片唉声叹气的声音,仿佛跑掉的是自己的老婆,自己孤零零地带着两个没娘的孩子艰苦度日。
猪大粪接着说:「为了给两个儿子准备学费,这个可怜的爸爸买了一群鸭子,开始养起鸭子来……」这个故事已经深深地吸引了在座的所有人,连我都有些想知道这个可怜的父亲是否能成功凑齐了学费。
「有一天,两个儿子在河边放鸭子,看到河的中央金光闪闪的着光……」猪大粪神秘地眨了眨她那双肉胞眼,左右看了一下。
「金子!」有人失声叫了出来,引起一片不小的骚动。金莲趁人不注意,夹了一筷子土豆放到我碗里,装作若无其事地听领导喋喋不休地讲故事,我还在气头上——从早上开始,我就觉得她陌生极了。我看了小不点一眼,把菜从碗里加出来飞快地放到她的碗中,低着头继续吃饭。
猪大粪赞赏地点点头继续讲下去:「兄弟两个谁也不会游水,哥哥只好跑回家去找老爸,跑到家门口一看傻了眼——大门紧锁着的,一猜就知道那不成器的老爸又去麻将馆打牌了,他又急急忙忙往麻将馆跑去,还在麻将馆外,就听他老子在大喊大叫:「清一色杠上开花!清一色杠上开花!」看来老头子今天运气不错,哥哥跑进去,摇着爸爸的肩膀说:「爸!爸!我们在河里现了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
周围的人都扭过头来看着他父子俩,他老子很不耐烦,顺手甩给他两块钱:「快回去,快回去!老子运气正好呢,不要瞎搅合!乖乖地放鸭子,放好鸭子,这学期学费就有着落了!」
「哎呀!运气真好啊,我就没有和过清一色杠上花!」下面有人在小声嘀咕。金莲看见我,正气鼓鼓的把碗放到了桌子上,饭也不吃了。
「哥哥很委屈,只得回来找弟弟,弟弟看见哥哥垂头丧气的样子,心里就明白十有八九是老不死的不相信了,扔掉鸭竿一溜烟儿向村头的麻将馆跑去,还没跑到门口,就朝着里面大喊:「爸爸!爸爸!我哥不小心把腿摔断了!」老头子这下着急了,也不管什麽清一色混一色了,急急忙忙把桌上的钱塞在兜里往河边撒腿就跑,老远就看见大儿子好好地没什麽事,气得两眼冒金星,正想回头跟着跑过来的小儿子就是一耳光,大儿子在那边指着河中央手舞足蹈地大喊:「爸,快看呐!快看那是什麽呀?」他跑过去一瞧,嘿,真的呢,河中央金光闪闪的,在太阳下面亮得耀眼,赶紧脱了衣服一个猛子紮下去捞上来一看……」猪大粪绘声绘色地说到高潮处,故意停了停,买了个关子说:「你们猜捞上来的是什麽?」
「金子?」有人小声地回答,也有人猜金盆,还有的猜是佛像……反正都是金的啦。
猪大粪竖起圆滚滚的食指摇了摇说:「no!你们都没猜对,这个故事是千真万确的,那是唐代的一个县令用过的金碗,价值连城哩!」
「哦哟,狗日的这回财了!」胡大勇紫胀了脸低声骂起来,恨不得他就是那个混蛋老爸!
有人刨根问底地问:「那卖了多少钱?」
「价值连城啊!价值连城啊!」猪大粪连连赞叹,「这老头又没读过多少书,又不懂究竟管多少钱,托了个识货朋友辗转卖了那只碗,赚到了一百多万!够他花一辈子的了!别人问他:「怎麽一下子就财了?」他笑呵呵地说说:「都是我的小儿子聪明啊,用了一个善意的谎言,骗得我腰包鼓鼓的!』」
故事讲完了,小杏儿才回过神来,现碗里多了一箸土豆,红着脸看了我一眼。我吃了一碗就在也吃不下去了——实在是太难吃了!小杏儿吃着我夹的菜,反倒吃得津津有味的,气得金莲脸都青了。
说实话,故事讲得不错,领导就是领导!讲故事滴水不漏,丝丝环扣,我也知道她为什麽要讲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不不能当做肉吃,相反搞得我相当烦躁,食欲大减!不就是想让我面对现实,接受马彪把我骗过来这个不能改变的阴影嘛!我保证:只要我离开侯马,我再也不会搭理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什麽善意的谎言,别人可能会相信,我才不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