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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亏欠在先,所以卑微,因为在乎这个男人,所以恳求着他。
他不敢想象!自己怎么都不能相信刚才的一幕,自己清清纯纯的女朋友,那个漂亮干净的小姑娘,居然光裸着凹凸有致的性感身子,在她自己的卧室走来走去,和她父亲共处一室,彼此没遮没拦,让父亲可以看遍她全身!
即便,她父亲是已经醉了、睡了,当然了,是不是真的醉了,他任纯也不知道,他并没有亲眼所见躺在床上的冷景辉,那一幕,实在是震撼,刺激着他全部神经、全部思想,这一切已经出了他所想到的范畴,他傻呆呆地,不敢动,甚至是不敢呼吸,不敢出一声一响,就好像做那个亏心事的是他,所以才屏住呼吸,将自己藏在一个最最隐蔽的角落,永远没人现他才好。
即便刚才,他就站在客厅里,灯光明亮。
怪不得之前在洗澡的时候,她那么主动,那么讨好自己,怪不得那么爱干净,脾气也不怎么好的她,在自己把精液全部射进她嘴里,她会毫不生气,反而还那么温柔,那么好,那么让他感到这个女孩的体贴和柔情,并且,还低声下气地求着自己,让她照顾父亲,怪不得,她,没有处女膜了!
一切,都迎刃而解了,所有的问题,都不言而喻了!
原来,她的父亲,就是她第一个男人,要了这姑娘纯洁身子的第一个男人!
而且,现在父女俩还要做爱,赤裸相对。
他当时没有动,一声不响,他是很愤怒,气血上涌,但是,他更理智,很知道自己的几斤几两,他不是马云,吴亦凡鹿晗,莫说他们,土豪又帅气,人见人爱,就是正常人,普普通通的男孩自己都无法去比较,自己,除了一根鸡巴是好使的,还有什么优势?除了妈妈,自己的亲娘愿意爱他,是真正无条件不求回报的爱!还有谁愿意这么爱他?人家姑娘,聪明又漂亮,好腿好脚,愿意这么对他,不嫌弃他,把身子给了他,含他的鸡巴,天天都陪着自己,给他摸奶子,给了他恋爱的甜甜蜜蜜,让他幸福,他已经很是感恩戴德了,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可挑剔人家的?没有,他不可能那么傻,那么鲁莽就轻易断送自己这样得来不易的幸福,和自己爸爸妈妈的期待,他们,是多么高兴,天天都等着抱孙子呢,都等着,迎娶漂亮孝顺的儿媳妇呢!他决不能意气用事,什么都不要,就为了一时解气,大快人心,不可能!那绝非明智之举,他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应该做的事,孰轻孰重,他分得清,看得清清楚楚。
人,都要怀着一颗感恩包容的心,去看待世间万物,或许,就会变得美好,至少不坏。
或许,他是真的舍不得,是的,他又怎么能舍得?那个丫头的开怀大笑,是那么动听而叫人愉悦,听见了,绝对让人忘却所有烦恼,而就想和她一起快乐,简简单单,她的耍脾气,使小性子,又是那么可爱,即便她真的不对,犯错误了,那叫人也是不忍心和她真的动怒,跟她去斤斤计较,那么好的姑娘,即便在犯错的时候,上帝那时候都在斗地主,也会对她的错视而不见,报以宽容的,更何况,他只是个凡人而已,一个爱她的凡人,有着七情六欲,他根本无法斩断情丝,对她的爱。
况且,既然自己那么热切地喜欢和妈妈乱伦做爱,又有什么理由去反对人家父女做爱?!只要都是出于真心的爱!都不应该去反对!反正,姑娘的身子又没有给了外人,「肥水不留外人田」嘛!任纯这样劝慰着自己,虽然,他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爽和忧伤。
故而,那时候,他悄然而退,做出了最大的容忍和让步,装聋作哑,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他独自躺在床上,即便睡不着,心却是平静的,没有了怨气,他只盼,明天,又能看见那个笑容灿烂而温暖的她,那便够了,他满足了。
而这时候,门开了,一个人几乎都没有脚步声,便走了进来,上了床,赤条条温温暖暖的身子钻进了被窝,抱住了他。
姑娘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呼吸着,静静地抱着他,热乎乎的奶子轻轻起伏着,轻轻蹭着他,她才是真真正正地安心了,觉得踏实,好温暖。
他刚才,是看见了吧?全看见了吧?毕竟,那是自己故意的,在那么早,才十点多就脱光了衣服,挺着大奶子看着父亲,毕竟,自己是故意没有关严门,想给他看。
与其以后去说,还不如直截了当,直接给他看了,当然,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下下策,除此之外,姑娘实在想不出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向恋人坦白的良策了,反正早晚都是一死,早死早托生,她豁出去了!他若是怒气冲冲地进来,将她父女俩捉奸在床,她就坦然认错,他若是想分手,一刀两断,她也无话可说!当然,那点自信、乃至自恋,姑娘还是有的,那一份把握,那一份运筹帷幄,她没有十之八九,也有十之六七,她可不傻,可不会拿着自己的幸福去做实验,开玩笑,而且,准确地说,是姑娘拿准了他的命门了,他宠着自己,对她百依百顺,对她疼爱备至,一言以蔽之,他舍不得自己,他爱自己!故而,他应该什么都不会做,暂时老老实实退避,他只是不想让她伤心,失去她,她知道,心知肚明。
因为爱,所以默契,心灵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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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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