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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被丈夫痴缠了四五天,突然清静下来,宋斯嘉一时还有点不太适应。
呆坐盘算着怎么打丈夫回家前的时间。齐鸿轩说今天会一直到晚饭时才回来。也就是说,自己还有足足七八个小时的独处时光。
宋斯嘉突然想起自己曾经的一个计划。
再过一个多月,她就要满三十周岁了。今年刚过完元旦的时候,宋斯嘉就有过写一篇文章的念头。她想记录下自己前三十年人生中那些难忘的瞬间,用此来纪念自己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
只是后来一直也没下决心动笔,一拖就拖到了今天。眼看着生日将近,不如从今天开始,每天写上一点。
想到这里,宋斯嘉明白自己今天该干什么了。应该回一趟母校!
从考进大学到博士毕业,宋斯嘉在母校待了几乎整整十年。从19岁到27岁,对一个女孩来说,这几乎就是她全部的青春。在那里,有她的梦想和奋斗,有她的荣誉和遗憾,有她的欢笑和泪水,有她的老师和朋友,当然,还有她实际上和形式上的初恋——她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人和第一个明确关系的男朋友。
如果要写一篇关于自己前三十年人生的文章,当然应该先回母校去看看。
说起来,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母校了。
宋斯嘉立刻就出了家门。打车来到母校门外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她就去了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门外的小食店,要了份吃惯了的卤肉饭。
奇怪的是,小食店的老板虽然已经换人,但卤肉饭的滋味却几乎没变,也算难得。
在985名校这一级别的大学里,宋斯嘉母校的校园不算大,还是近百年前就存在的老校区的大体模样,间杂着最近二三十年不同年代里分别新修的建筑。
听说新校区马上就要建设完成,那边有现在校园的两三倍大小。到时候,本科生应该都会去新校区读书,老校区大概会以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为主。
宋斯嘉随意地在校园里逛。
大学校园,真是个很有魔力的地方。身边全是一张张青春洋溢的面庞。在这里,整个人好像都会年轻一大截。
宋斯嘉今天穿一身浅蓝色布裙,米白仿古布衬衫,背一个斜跨式白底素纹小布包,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下雨而不敢穿布鞋,改穿了皮鞋,那她就活生生像一个民国时的女学生。
这身装束让她瞬间年轻了三四岁,走在校园里一大堆本科生中,半点不显老,反倒是那份掩不住的成熟和优雅,赚来许多男生的瞩目和女生的欣羡。
宋斯嘉并不需要刻意去什么地方,这里到处都有她的记忆。
教学主楼,她在这里每一层的教室里都曾上过课;体育馆,她曾在里面挥汗如雨地练习排球;室外泳池,她曾在众多火辣辣的目光中,换上泳装显示着自己姣好的身材跃入水中;校园西南侧的小植物园,在那里的某条小径,她送出了自己的初吻——同样在这个小园某个更幽静的角落,某天深夜,在男友反复要求下,她人生中第一次跪倒在一个男生面前,把一根滚烫的肉棒吞入口中。
当然,寄托了她最深情感的,是那幢号称人文学院主楼的三号教学楼。
本科时,宋斯嘉一半以上的专业课都是在这座教学楼里上的。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也在这里,她参加的社会活动也有大半是在那里。
这里曾记录下她无数次的意气风和筋疲力尽,无数次的喜出望外和大失所望。
最重要的,宋斯嘉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他——那个她一生中第一次爱上的男孩。
那男孩,使她在相遇的第一个瞬间,却恍惚觉得他与自己只是久别重逢;那男孩,笑起来能让自己觉得哪怕身处夜晚,周遭也是阳光明媚;那男孩,做事的时候严肃到令她害怕,生怕自己的后勤服务有哪一点做得不够好,影响整支参赛队的成绩。
也真是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人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而那男孩不过是请来帮忙的外学院顾问而已——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学长,只不过和自己同龄同届——为什么自己会怕他?宋斯嘉曾经不服,可每当全队开始展开讨论、模拟电子对抗时,看着那张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面孔,敬畏之情还是会不自觉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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