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本章情节相关之前情回顾:
吴静雅和薛芸琳同赴深圳和陌生男人玩群p,曾经的炮友之一炮哥近期赴中宁公干,约吴静雅再战。
年前某次聚会中,因为亲自为沈惜录的歌所转制的铃声的缘故,宋斯嘉和丈夫齐鸿轩长期冷战。
***********************************
看着眼前一脸淡漠,几乎很少将视线投向自己,嘴角隐约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的女人,齐鸿轩既慌又烦,表面上却还得保持冷静,不能塌了架子。
“你觉得我会和她说什么?你怕我说什么?”女人突然开口,问得齐鸿轩一愣。
看着这男人明明心焦如焚,却刻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苏凌艳觉得好笑,憎恶之情固然不减,但再次面对面坐下后刚开始冒出来的躁郁情绪倒减了几分,临时冒出了一点逗弄他的兴致。
齐鸿轩并未察觉前女友心态上的微妙变化,他只想知道这女人昨天有没有对妻子说什么不该说的话。以往他巴不得在校园里躲着苏凌艳走,今天却主动把她约到学校附近的小咖啡馆来,为的就是想打听一下她昨天到底与宋斯嘉聊了些什么。
长达三十多天的冷战后,二月底的周末,齐鸿轩好不容易找了个机会和妻子认真谈了一次。这次沟通中,他尽己所能,表现出了最大的真诚,成效颇佳。宋斯嘉其实也已经疲了,一直以来她只是心存不悦,没有为这么一次争吵就要上纲上线到离婚程度的意思,既然如此,一个月的冷战确实也够了,甚至已经过了。
宋斯嘉向来不记仇,很多时候甚至比男人更显大气,无论是恋爱时还是婚后,她与齐鸿轩之间鲜有龃龉,更几乎从不让争执过夜,这次之所以会冷战了这么久,主要也是她气得狠了。之所以如此生气,倒不是因为齐鸿轩因那段铃声而怀疑她与沈惜之间有暧昧,面对那样一个疑点,如果丈夫不在意,那是他豁达,要是在意,也是人之常情。真正令宋斯嘉愤怒的是,矛盾产生后,齐鸿轩并没有任何好好沟通的意思,第二天虽然看上去不再介怀,却试图用做爱来弥合裂缝,这让她有一种被当作性玩物的感觉。丈夫此后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反省,明显不觉得他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宋斯嘉对此愤愤不平,难免气得久了些。但这种气,一旦拖久了,也就拖出懒得再吵的疲惫感。既然丈夫表现出缓颊之意,她也就准备偃旗息鼓。
齐鸿轩从没见妻子闹过这么久的别扭,心里还是惴惴。在他看来,口头上的缓解并不保险,只有在妻子和自己上一次床,像过去那样放开了大叫自己是母狗,才能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已经释怀。但他吸取了此前的教训,没有急着去纠缠妻子,而是保持了足够的耐心等待,想着再过几天,等这一茬再凉一凉,再求欢也不会显得突兀。没想到接下来正是月初,撞上妻子一向准确的月经期,不得不又把时间往后挪。
就在齐鸿轩心中忐忑未消这段时间,又生了一件令他惊慌不已的事。
昨天是三月八日,国际妇女节,这些年有不少人嫌“妇女”这称呼不好听,精明的媒体或商家搞出了“女神节”之类的噱头,但在机关、学校这样的单位,还是照惯例沿用旧称呼,在给女员工送祝福时,还是毫无掩饰地注明“三八妇女节”字样,哪怕对象只是刚毕业的二十来岁小姑娘。昨天下午,崇大人文学院办了一场女教师联欢会,算是应景的福利活动。内容并不新鲜,下午有一场美容养身讲座,晚上则是自助餐会和舞会,家属也可参加。
齐鸿轩本来有意要在妻子面前好好表现,在人前秀一下夫妻恩爱的,但他这天下午有课,时近傍晚,谷业又说今晚课题组要开会,所以他只能强调自己一旦忙完肯定马上赶过去陪老婆,宋斯嘉对此也全然无所谓。
他倒也算说到做到,八点前,散会后,他第一时间就赶往舞会现场,本想用这样的良好态度博妻子的欢心,没想到一到现场,就现宋斯嘉居然和苏凌艳一同站在角落,聊得很是热络。
她们怎么会在一起?苏凌艳又不是人文学院的!
见鬼!她……不会嚼什么舌头吧?
齐鸿轩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同在崇大这么多年,他不会天真到以为苏凌艳会不清楚宋斯嘉与自己的关系。
他过去隐约提过初恋的一些事,轻描淡写地说因为性格不合所以分了手,但从没和宋斯嘉说过其实苏凌艳现在也在崇大工作,更没有涉及分手的真正原因。
大学时的恋人,分分合合都很正常,没什么稀奇的,即使这层关系揭破了也没什么。问题是当年费尽心思要和苏凌艳上床,终于破了对方的处女膜后没多久就坚决分手,这件事做起来齐鸿轩没什么压力,但要他再承认是自己干的,也觉得有些亏心。
她们现在是在说这件事情吗?
齐鸿轩不得不往最坏的可能上去想。
他硬着头皮凑上去,宋斯嘉倒有想要为他介绍的意思,苏凌艳瞟了他一眼,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这么带着莫测的笑容告辞而去,齐鸿轩的不安愈浓重。
离开舞会,在回家的车上,齐鸿轩假作无意地问妻子和苏凌艳聊了些什么,宋斯嘉很淡然地说就是些纯粹的客套话,两人今晚也是初次见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
职场不顺,夏阳回家继承景区便利店。深夜一晃神,突然带着烤肠摊子穿到异世界。面对长尾巴的长翅膀的两张嘴的四只眼的等等奇形怪状流着口水的客人,夏阳双手颤抖把烤肠奉上。客人,这是来自异世界的特产烤肠!冒险者间逐渐流行起一个传闻银月镇有一家只在晚上开张的小店,那里卖着来自异世界的神秘美味,只有最勇敢的冒险者,敢于闯过夜晚危险的黑雾才能抵达。某日,在行宫沉睡的银龙睁开眼,闻着空气中异样的香味,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响声。当晚银发银角满脸臭屁的小鬼华丽丽走进夏阳店内,斯文又蛮横地一口气吃掉二十多根烤肠却拒不付账。银发小鬼擦擦嘴吾乃此地领主,异乡人,今日起你便是本王的臣民。夏阳你吃坏了肚子还是没睡醒?银发小鬼莫非你想做本王的王妃?本王勉强夏阳谁要你勉强,给钱!异世界充满危险,养只龙快要破产。夏阳看看日益干瘪的钱包开荒吧!异世界!砍树,种田,盖房子,做特产,用火魔法烤肉,水魔法浇田,大个子砌墙,小个子抓虫,努力的王妃黑夜白天,在两个世界搬运穿越,致力于让食物堆满每个过冬的洞穴,让每个大胃王吃饱饭。吃饱长大的银龙领主要和王妃贴贴,重开张的王妃想要营业,白天的便利店摆上异世界的香草石头硬币小皮包,晚上的便利店能交换人类的美食与特产这是秘宝一样珍贵的便携食物方便面。您看这个,超火无敌螺蛳粉,它的臭气不但能攻击嗅觉灵敏的怪兽,杀敌于无形,吃起来还别有风味。本店还有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火腿肠,您要点什么?注①夏阳受,赫尔伯特攻,攻出场很晚(20章左右),主受②非典型异世界,世界观一通胡诌,大概是古代西幻风的动物世界(?)③白天现代,晚上异世界,会在两个世界来回穿越,整体剧情异世界比例较多④温馨治愈,缓缓慢慢的日常风⑤广义种田文,很广那种。...
...
主角宋怜楚天纵。前一世,宋怜为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不顾一切,最后赔上所有,含恨而终。再睁眼,她回到一切悲剧开始之前!断婚约,划清界限,把恋爱脑丢得远远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