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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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新选择(第5页)

裴语微仰着脑袋,作出一副「姑且相信你」的表情,她在院子里晃了一圈:「好像比你现在的房子大一点。」

「如果不算院子,光房屋面积其实差不多。我也不想要更大的房子,没必要。主要是这个院子,我挺喜欢的。」

「我也挺喜欢。哎,你为什麽突然想换房子啊?云澜公馆那房子也挺好啊,你在那儿住多久了?」

「我留学回来,过了半年多就住进去了,到现在……四年多了吧?其实也没什麽特殊原因,这边的整体风格我很喜欢,价格又合适,所以就买了。」沈惜没有解释太多,其实自从去年国庆假期里,施梦萦半夜拿了把水果刀跑来找他那晚开始,他就动了换房子的念头。正好遇到朋友这边也有卖房的想法,他对这房子又真心喜欢,就毫不犹豫地买下。

裴语微也没想太多,里里外外地看了一遍,对这里的环境和布局都非常喜欢。

「我准备要装修了,如果一切顺利,国庆节以後就能搬。你要不要给些装修意见啊?」

裴语微毫不犹豫地说:「我才不操这心呢!这是你的房子,不是我的,该怎麽装修你自己拿主意。」

沈惜猜到她会这样回答,耸耸肩,没再说什麽。

他俩在苍葭苑并没有待太久,毕竟这里湖景虽好,但除了两栋白坯房,连个坐的地方都不好找,半个多小时後,两人离开了苍葭苑,今天说好要去裴家吃饭,沈惜还得伤脑筋怎麽让未来丈母娘对自己多添几分好感呢。

宋斯嘉今天也有应酬。

本周,她这学期的课已经完成了期末考试,即将开始正式迎来暑假。午饭後小憩了一会,起床冲了个澡,简单拾掇一下,四点半左右,宋斯嘉走出家门,直奔崇大附近一家「兴味居」分店。

今天晚上,崇大人文学院要在这里举办全院教职工的期末聚餐。

每到这种场合,学院的几位大领导肯定会到场,宋斯嘉估计自己免不了要喝酒,所以一到酒店,她就先找林倩。林倩有车,两人的家也基本顺路,宋斯嘉和她打好招呼聚餐後坐她的车回家,就算真喝多了,也有人照应。

当然,这只是以防万一。宋斯嘉知道自己不可能被灌酒,不管怎麽说,在全国的学界和中宁的高等教育界,身为宋英昶的女儿、齐展诚的儿媳妇,很少有人会莫名其妙地想要欺负她。但场面上面子是互相给的,必要的应酬免不了,宋斯嘉不能保证自己一定可以拿捏住喝酒的分寸,未雨绸缪总是没错。

她来崇大工作也好几年了,历年都有聚餐,这种场合下,宋斯嘉通常比较低调,除了应付差事般和几个同事结伴去给领导敬酒以外,她总是坐在某个角落安安静静吃完饭就闪人。但今晚课题组长李康存却不想再让她这麽逍遥,非要拉着她去领导那桌特别介绍一下。

宋斯嘉知道,这是因为四月里刚有一轮人事调整,崇大人文学院的院长和书记都是新来的,今天是这二位到任後次全学院教职工大聚餐,李康存也是好心,想让她在领导面前多露脸。

院长严鹤侠大约四十八九岁,瘦高个,戴着厚厚的眼镜。他冲李康存挥挥手,笑道:「这还用介绍吗?老齐的儿媳妇,都知道啊。」说着,他又转脸对宋斯嘉说:「其实我们之间还有另外一层关系,小宋你知不知道?」

宋斯嘉茫然摇头。

「我跟你父亲,渊源可很深哦。二十多年前,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听过几次宋老师的课,虽然那时候宋老师还很年轻,只比我大七八岁,但既然听了他的课,怎麽也算是他的学生吧?所以,我跟老齐呢,是同事,从他那边论,你可以叫我一声『叔叔』,从宋老师这边呢,你叫我『师兄』也行,你觉得应该选哪个啊?」

严鹤侠明显是在开玩笑,同桌的人也都凑趣地起哄,让宋斯嘉在这两个称呼里选一个。

宋斯嘉稍一思索,很快有了决断:「我父亲是我父亲,我公公是我公公,他们和您之间怎麽论,是长一辈之间的事。我呢,还是老老实实从我自己这边论起,我该叫您『院长』!」

严鹤侠哈哈大笑。

因为院长对她表现出了极大的善意,甚至把关系都定在了「师兄妹」的份上,宋斯嘉免不了要多敬他两杯。这样一来,对那些和院长同桌的其他领导,她也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混在几个同事中随大流地敷衍,只好一个个地敬酒,一圈下来,足足喝了十几杯红酒,好在每杯的量都不是很多。等她回到座位,已微有醉意,总算神智还算清醒。

聚餐结束後,坐在邻桌的方宏哲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宋斯嘉面前,像是临时注意到她喝了不少酒,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家。宋斯嘉婉拒了他的好意,在人丛里找到林倩,上了她的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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