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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怨种男配的原配十三(第2页)

他们之间有没有情谊,外人不知难道他们当事人不知?

“娘子可要尝尝白城最有名的羊杂汤?为夫特意去当地人都推崇的老字号买的!”傅修文提着手里的羊杂汤讨好的笑了笑。

“怎么?给老情人赎身的银钱不够,想讨好我拿钱?”秦云曦回他一个冷笑。

傅修文叹了口气说:“没有甚老情人!娘子,我确实是去见了裴渺渺,但事情并非娘子所想,为夫未曾拿娘子的银子花一文钱到她身子,也从未想过替她赎身,为夫所作所为也是有苦衷的。”

“愿洗耳恭听!”秦云曦瞥他一眼!

她也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傅修文对裴渺渺予求予给,让世人误会他们的关系也不解释一句,甚至最终付出原主用生命换来的所有。

这个问题原主也问过傅修文数次,但傅修文都没有回来,然后夫妻俩渐行渐远。

但这次傅修文只犹豫了一会儿就回答了她。

原来傅修文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出任务被裴渺渺所救。

当时的情形除了险些丧命,对于傅修文来说只能用丢脸至极来形容。

他对裴渺渺并没有特殊的情感,所做只为了报答救命之恩,而裴渺渺一次次的挟恩图报也让他厌烦不已。

只每次裴渺渺都是含含糊糊的表达自己的困境,他也每次都中蛊一般都冲出来为她排忧解困。

事后清醒过来又悔不当初,而那裴渺渺事后更是当是不知晓谁出手那般的理所当然,让他那些断绝的话根本就无法说出口。

他是烦不胜烦,偏偏每当她出现又似无法控制自己一般。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抵触那种感觉又有多厌恶裴家渺渺!

秦云曦听着就觉一盆狗血迎面泼来,她不确定的问道:“鹤升八年初冬雾隐寺山下的流连小溪?”

鹤升是当今帝皇的封号,如今已是鹤升十七年,鹤升帝算是璃国在位最长时间的帝皇了。

“你如何会知那时那处?”傅修文一脸惊疑。

时间地点除了他和救恩人他很确定并没有其他人知晓。

秦云曦冷笑,“那你又如何确定救你的人便是裴家女?很不巧,鹤升八年初冬我和母亲去了雾隐寺烧香,因为心情不佳便不顾即将落山的太阳下山去了,为了避免被抓回去我和丫鬟护卫还走了僻径儿,没想到遇到了拦路的血葫芦,也不知道是他倒霉还是我更倒霉!”

原主的记忆确实是有这一段,但原主并不知晓救治的是谁,把人从冰冷的小溪捞出来又简单的包扎了下,太阳下山天暗了下来,下人听到狼嚎便急催着她回皇都。

两位护卫腾出来一套衣物给那人换上之后,听到远处有人声,原主便避开了。

这是人之常情,闺阁女子礼教严谨,自然不能让人看到她和陌生男子独处。

原主那会虽才十三,但像她们这样的人家,从寻摸相看到定亲至少要走个三五年!

但原主也没有因此丢下那血葫芦不管,还是叫护卫去附近村庄找人来救治了。

只可惜护卫带着人去接的时候慢了一步,见那血葫芦被人带走他给了带来的村民几两银子就各自散开了。

其实按护卫的经验,血葫芦只是失血过多加上力竭被溪水冻僵了,他们帮绑扎好换了衣服,就算后边没人来救,他缓过来只要不遇到野兽依旧可以自救。

“那日我被救之时其实还有一些意识,救我那女子身着粉色衣裳,腰间佩着红莲玉...为夫从来未见过娘子穿戴粉色,而且似乎对粉色极其厌恶?”傅修文心间被掀起千层浪。

“那我该是要反省自个在闺阁时过于低调,还是该夸你傅修文不近女色从不留意皇都闺阁女子?

皇都之中只要认识秦家大小姐的,都知晓我秦云曦十三之前钟爱粉色!”

秦云曦扯出一抹假笑继续说:“虽不知道那血葫芦是谁,但红莲玉还真不是独一无二的。

盛传的红莲玉确实只有三块且只有一块流传到了皇都,但事实上,除了红莲玉之外还有仿红莲。

仿红莲也不易得到,两者之间远看并无多大区别。

但红莲除了花形全是天然无雕刻,仿红莲却需要雕刻修饰红玉的缺点和突出莲瓣形状。

至于我的那块红莲玉,因为烦透了某个仿货,一气之下卖出去了!

这一转手就挣了一千多两,价格还不错呢!”

“娘子,你从未说过这事,你为何不说?为何?”

傅修文脑子乱成一团,确实很多时候他感觉很疑惑,若裴家不是早早站队,或许他还真会因为留言和‘救命之恩’娶了裴家女,或许他就会把那些疑惑问出口。

但到底早知晓两人不会一起,有些话自然不好开口,免得坏了裴家女的清誉。

“呵,我秦家女做过的好事没有一千也有百八十,本也没图恩求报哪里会记住那桩桩件件!”秦云曦懒得搭理这个眼瞎心盲的男人,转身就躺到床上背对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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